第七章,黑夜鬼影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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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隔壁房間的審訊正在進行。或許是聽了莊律師的交代,房偉在審訊一開始態度就很強硬,而且將一切過錯全推給了李燕。

    “我是同她住進了旅館。是她邀請我去的,她也承認是情投意合。可誰想一住進旅館,她張口就向我要一萬元!”房偉向負責審訊的向海洋刑警生氣地說。

    “是你掐住她的脖子吧?”向海洋問。

    “沒有啊。為了錢的事,我們起先口角,後來撕打起來,也許在撕打中我的手碰了她的脖子。說我掐住她的脖子,要掐死她,這確實是她信口開河、胡說八道。”

    “李燕沒有說她向你要錢呀!”向海洋說。

    房偉聳聳肩:“胡說。她幹的簡直是妓女的勾當,當然不會承認。我雖然犯了動粗的錯誤,她誣陷我也不對呀!”

    “那你為什麽匆匆逃跑呢?”

    “她拚命地叫喊,憑誰也得跑,況且我聽到了男人的腳步聲。我也是藝術家,害怕自己的名譽受損害。”

    “藝術家?”

    “是呀,發型設計是了不起的藝術嘛!”

    “這是你的東西嗎?”向海洋把從房偉房間搜查來的杜月月的照片放在桌子上。

    “從我房間偷出來的?”房偉不滿地問。

    “不是偷,是以物證收存的。”

    “什麽物證?跟我上旅館的可不是這個女人。”

    “我知道。這是杜月月,前幾天被奸殺的女人。”

    “從報紙上己經知道了。”

    “你怎麽會有她的照片?”

    “有照片也構成犯罪嗎?”

    “你是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拍的這張照片?”

    “是杜月月送我的照片,她常找我理發,就送了我這張照片。”

    “你很喜歡她嗎?”

    “你問這個幹什麽?”

    “你鄭重地收藏她的照片,這不說明你很喜歡她嗎?”

    “談不上很喜歡,她就是我的一名熟悉的顧客而已。”

    “你對普通的性行為不能滿足吧?掐住女人的脖子,見她痛苦,你才會興奮吧?”

    房偉一聽惱羞成怒,象發瘋的野獸一樣吼道:“你說的像什麽話!我是正常人,不是變態人!”

    “可是,你十八九歲時曾掐過女人脖子,被派出所拘留過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的求愛,我發怒才掐住她,從那以後再沒犯過。”

    “你一怒就會掐女人脖子嗎?這次你也是一怒就掐女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時,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師要你這樣說的嗎?”

    “我說的是事實的真相,你們仔細調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們當然要調查的。”

    審訊就這樣結束了。

    14

    向海洋從審訊室出來,正好與田春達走了個碰頭。

    “房偉交代得如何?”田春達問。

    向海洋聳聳肩,說:“他死咬住女的突然要錢,他勃然大怒才動手,並說他們隻是因吵架急了才動手打架。”

    “這是莊方同律師讓他這麽說的。”

    “我也這麽想。可是,目前還難證明他是連環奸殺案的凶手,沒有確鑿證據呀。”

    “你說得不錯。”田春達點頭說,“可是,房偉還是有嫌疑之處,不能被解除懷疑。”

    “我們可以以毆打婦女的原因將他收審,以找到突破口。”

    “可以這樣。但很難拖延拘留時間。最多隻能拘留四十八小時。在這個時間內,我們必須找到充分確鑿證據。”

    “實在不行,我們再找理由多拘留他幾天。如果他真是連環殺手,至少可以暫時放置下一次的奸殺案。”

    “可莊方同律師的話我們也得考慮呀。”

    “莊方同說了什麽?”

    “他說如果對房偉處置不當,會使我們背上包袱。”

    “那是他故弄玄虛。”向海洋不屑地說。

    “莊方同可是個很有經驗,很會找空子的律師。隻有對他有利的案子,他才會接辦。而且,他也有些名氣,榮譽心很強。僅僅是房偉委托,怕是不會答應的。”

    “這麽說,想必是另外有人請莊方同給房偉辯護?”

    “我想是這樣,而且那委托人不是有相當的地位,就是很有錢。不然是請不動莊方同的。”田春達思索著說。

    “會是什麽樣的人呢?”

    “與他談話時我就在想,如是房偉家的人,莊方同不會不直說。因為家人委請律師是理所當然的。我分析,大概替房偉委請律師的人一定是與他的職業有關。”

    “依你這麽說,可能是常去新新人類發廊的貴夫人了。”

    “正是,房偉對女性還是很有些吸引力的。”

    次日,又一件事情令田春達瞠目結舌。

    受害人李燕的父親來到重案一組,申請撤銷對房偉的控訴。

    “這究竟是為什麽?”田春達問李燕父親。

    郝東等幾個年輕的刑警臉色都異常難看,他們鄙夷地睨視著李燕的父親。

    李燕父親眨著眼睛,說:“女兒堅持要撤訴,我也願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這事對女兒來說總不是光彩的。”

    “可是,李先生,你在醫院曾要我們盡快逮捕凶手啊!”田春達說。

    “那時,因為女兒受傷,我太著急了才那麽說的。幸而女兒的傷並不嚴重,她也有受拐誘的過失——”李燕父親說話不那麽硬氣了。

    “見過莊方同律師了,是不是?”田春達注視著對方的表情,態度嚴肅地問。

    “我不認識莊方同律師。”李先生臉色現出尷尬。

    “是被威脅,還是接受了賄賂?”田春達有意剌激他說。

    “真不像話!我不會拿心愛的女兒作金錢交易。”李先生臉上又現出氣憤之色。

    “那是受威脅嘍!人家會說,一旦到了法庭,女兒的醜事被公之於眾,會傷害名譽對不對?”

    “我確實不願意讓女兒受更大的傷害。如果在法庭上凶手胡說八道,女兒日後還怎麽做人?那後果更不堪設想。”

    “這話很像莊方同律師說的。”

    “警官,我隻希望以父親的身份保護女兒的名譽,這就是我撒訴的原因。”

    “你的意思是說把旅館一事化為無事?”

    “是的。”

    “可是,李先生,有件事希望你考慮一下。”

    “什麽事?”

    “前麵已經發生了連環奸殺案,我們認為房偉還是有一定嫌疑。”

    “既然這樣,那你們就逮捕他好了。為什麽非要以我女兒的輕傷作凶手的依據呢?”

    “很遺憾,因為還要進一步落實證據。”田春達老實地說。

    “那你們去找證據好了,這正是你們警察的工作嘛!”李燕的父親幾乎憤怒地吼道。

    “當然,我們也在全力地去搜集證據。為避免再出現新的被害者,我們想先拘留房偉。所以,我們很需要李燕的幫助。“

    “不管怎麽說,我女兒與連環殺人案沒關係,我要堅決撤訴。否則,即使交付審判,我女兒說她絕不上法庭,如果被強行拉去,也絕不作證。對此,我們己經決定了。”

    “李先生,我們是為你的女兒受傷害拘捕凶手,到現在你竟然說要化作無事,這是什麽意思?你也太輕視警察的使命了!”向海洋生氣地吼了一句。

    田春達一麵用手示意、安撫向海洋,一麵對李先生說:“李先生,你的心情,我很了解,也請能體諒我們工作的難處。請你們再等等再作出決定。”

    “要等多長時間?”

    “不會太長時間,幾天吧。我們要在這期間爭取找出證據。”

    “那好吧。我也希望能盡快捕獲連環強奸殺人的凶手,並祝你們成功!”說完李先生如釋重負地告辭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