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章,真假難辨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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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喂!你看那邊有個怪物。”

    從附近前來捕捉魚蝦的一個孩子指給另外幾個孩子看。時下正值涸水期,水庫的水位下降,靠近岸邊的很大一塊地方露出了池底,在退下的池水和池底交界的地方,橫臥著一個可怕的物體。

    “什麽東西?”

    “走,過去看看!”

    “危險,算了吧!”

    “怎麽,你害怕啦?那你一個人在這裏等著我們。”

    “我去。”

    “我也去!”

    結果,被好奇心征服了的孩子們戰戰兢兢地下到了水庫邊緣。

    可怕的物體由帆布裹著,上麵捆著繩子,帆布上粘著泥土和幹枯了的水草。

    “是什麽東西?”

    “好像有股怪味。”

    孩子們既好奇又膽怯地麵麵相覷。有個孩子用棍頭捅了一下布包,感覺到包裏的東西軟綿綿的,挺瘮人的。

    “哎,過來從這邊看看吧!好像是頭發。”

    最先提出要看這怪物的孩子王,用手指著從布縫裏露出的藻類般的東西說。

    “真的,是頭發。”

    “那就是頭發,女人的頭發。”

    “這麽說裏麵有……”

    孩子們的臉上明顯地露出了恐怖的神色。如今的孩子,從電視裏學到了很多知識,所以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聯想非常快。正在這時,風向變了。來自奇怪物體的強烈腐臭味迎麵鑽進了孩子們的鼻孔,孩子王率先逃跑了。好奇心遭到了恐怖的嚴重打擊,孩子們向岸上跑去。

    去捕魚的孩子在雙龍水庫的岸邊發現了好像裹著屍體的布包。南山市刑警支隊重案一組的刑警在接到孩子的家長報案後,迅速趕到了現場。

    組長田春達和組員們看到,布包用麻繩一圈一圈地纏繞著。一股惡臭味猛烈?發著,令人作嘔。刑警們將布包拖到了岸邊樹林裏的空地上,然後在那裏解開檢查。

    裏麵原來裹著一具被水泡得變形,估計年齡在20歲到30歲之間的女屍。整個屍體被強行扭曲,從臉色看有中毒的痕跡。

    田春達警斷定這是一起殺人案,於是向市公安局領導作了匯報。

    死屍身上除了穿件司空見慣的普通連衣裙以外,再沒有任何可資判明其身份的物品了。不用說攜帶的物品,就連鞋襪、手表、項鏈、耳飾、戒指一類的東西都沒配戴,甚至連裙子上的商標也都被撕掉了。一定是犯人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把所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全部取走了。

    刑警雖然在現場附近仔細搜查了一遍,但沒有發現罪犯遺留下的痕跡。田春達分析,屍體可能是被罪犯強行扭曲放進轎車後備廂裏,然後在夜裏開車到白陽江邊,將屍體拋進江裏。屍體被水流衝進了雙龍水庫。所以水庫邊沒有發現罪犯作案痕跡,這裏不是殺人現場,也不是拋屍現場。

    屍體被運回市公安局後,法醫進行了解剖。結果查明:死者胃裏有砒霜痕跡,係中毒而死。死亡時間已有一周左右。

    死者血型為B型。從身上的一些特征來看,右上頜第二小臼齒是正治療中的齲齒;右膝蓋上有塊疤,右下腹留有做過盲腸手術的疤痕。

    7

    “終於被發現了!”

    雖然呂強心裏對這一事態做好了精神準備,但當他果真看到發現屍體的報道時,怎麽也抑製不住內心的不安,好像看到了一絲不祥之兆,心裏

    暗忖:如果向江裏拋屍時給屍體拴上塊大石頭,讓屍體沉入江底就好了。但事到如今,已是後悔莫及了。再說,當時江邊很難找到大石頭,又怕別人看見,匆忙拋屍。

    他又自我安慰:“不要緊,我沒留下任何可資判明身份的物品,即使萬一判明死者身份,也沒有人知道她和自己的關係。再退一萬步來說,就算自己和劉暢的關係敗露了,也毫無證據說明是我殺的。以往有不少這樣的例子:一個罪犯所施行的本來是天衣無縫的犯罪,但由於疑神疑鬼而自掘墳墓。這時自己應該做的事是沉著靜觀。

    8

    刑偵支隊案情分析會上大家議論紛紛。最後田春達作出決定,將以下七條作為當前搜查工作的指導方針。

    (1)從被害人的穿著來進行身份判斷;(2)從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的人中進行調查;(3)因為死者齲齒在治療中,故可向牙科醫生作調查;(4)向做過盲腸手術的醫生調查;(5)調查包裹屍體的帆布及麻繩的來路;(6)對被害人的指紋進行鑒定,並向罪犯信息處理係統的資料進行核對;(7)通過公布認屍布告等行動查找線索。

    田春達委托市公安局技術鑒定室根據死者臉部形狀,用電腦造形技術複原了水庫女屍的麵貌,再把複原像拍成照片發送全省。印有女屍麵部複原照的尋查告示在全省各地的警察局、派出所、街頭告示欄、車站、影劇院、公共浴室等公共場所廣為張貼。

    這一招立即引起了反響。一名青年婦女一遍又一遍地看了張貼在商店門前的告示後,神色緊張地向商店附近的派出所警察報告:“你們張貼的那張尋找屍源的告示我仔細看了,那人特像我的一個熟人。”

    值班的年輕警察頓時也緊張起來,詳細聽取了她的報告。

    “此人很像我的一位同事。”女人說。

    “她叫什麽名字?”

    “她叫劉暢。”

    “在本市的星宇商貿公司工作。”

    接到派出所民警報告後,田春達立即帶著部下前往星宇商貿公司。公司的人事處處長看了複原照片後說:“這人確實很像劉暢,她己經十天沒來上班了,公司和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的去向,都在焦急地尋找她。再尋找不到她,我們就要向公安部門報告了。”

    “她失蹤前有什麽異常跡象麽?”

    “沒有。公司和她的家人都沒有發現她有什麽異常異常跡象。她毫無跡像就突然失蹤了。”

    刑警繼續進行調查。很快有兩個發現,一是星宇公司中有人反映,劉暢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任東有曖昧關係。另一個是田春達用放大鏡對包裹劉暢屍體的帆布仔細察看,發現上麵沾有一顆微小的蘆葦種子。這顆微小的成熟蘆葦種子應該是去年遺留在蘆葦葉上的,今年的蘆葦種子還沒有成熟。田春達分析,任東近期就要與章芳芳結婚,這可能引起劉暢的不滿和不平,因而發生衝突,任東一怒就把劉暢殺害了,章芳芳也可能參與了。殺死劉暢後任東把她的屍體用車拉到白陽江邊,然後拋入江裏。在拋屍時經過江邊的蘆葦叢,所以在裹屍的帆布上沾上了一顆成熟的蘆葦種子。我們下一歩要檢查從南山市到白陽江路段的交通監控錄像,看在劉暢失蹤那天晚上,任東是否開車去白陽江。還要秘密檢查任東的轎車,看是否能發現任東運屍的痕跡。此外,還要搜查南山市至雙龍水庫白陽江段有蘆葦叢的地方,看能否發現拋屍者留下的車輪印、腳印和其它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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