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至正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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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正十三年,蒙元朝廷對於中原的統治,要比後世滿清殘酷的多。這個馬背上成長起來的民族,曾想過要將中原肥沃的土地用來放馬牧羊。當然,如此荒誕的想法自然不會實現。但天下間比這荒誕的事情還要多的多。就比如說,一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大好青年突然造訪了這個本不屬於他的世界,他又該如何自處呢?
他,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大三學生,老天卻和他開了一個玩笑,打亂了他所有的生活軌跡。在這個荒誕到如同夢境的世界,他有一個新的名字。
“王小十!”
“在呢!”王小十從草垛裏麵爬出。
來到這個世界已經有數月的時間,足夠改變一個人。剛剛造訪這個世界的時候他什麽也不懂,沒有吃的、沒有錢,身上的衣著“怪異”,險些被人當做了“妖怪”。
不過幸好他的適應能力還算強大,在輾轉了上百裏之後,找到了這麽個存身之處。
此處歸於懷遠縣,城外的莊院是一處大戶人家姓劉,王小十在這裏做長工。並且準備等待起義軍的到來。
憑借著他後來人的先知先覺,和在大學期間,閑來無聊所翻弄的書籍資料證明,懷遠縣的確是一個好地方。不久之後,朱元璋就會到此處征兵。王小十決定投奔他,和朱元璋站在同一杆大旗下。
雖然朱元璋的名聲不是很好,剛剛登基就殺了許多開國元勳,可王小十卻沒的選擇。
又或者,他可以去選擇其他人。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但這些人,終將會是朱元璋進階的路石。除非讓他能夠改變這一切!
“哎!早知道的話,在大學裏我應該多用些功夫在正道上的!”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便是這個道理。又何況,他哪裏想到會有這麽一天!
“王小十,你是不是又在偷懶啊!”剛剛那聲音又一次響起。他的聲音洪亮,這一嗓子隻怕方圓數裏之內都能聽到。
王小十趕忙彈去了身上的灰塵、草絮。他的確是在偷懶。反正自己是要去投奔起義軍的,在這裏暫時存身,幹嘛那麽拚命的幹活?不過在走之前,他要將這管事拉攏過來,兩人一並去投奔朱元璋。因為就在數日前他才打聽到,這個管事竟然就是常遇春!
王小十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碰到這樣一個“貴人”。這可是朱元璋日後的好兄弟,雖然死的早了些,可他在朱元璋心中的地位是無人能比的。
不過照目前看來,常遇春並沒有要投奔朱元璋的打算,而且他對王小十的態度也不是很和善。
“難道說因為我的到來,讓一切都變了?”
常遇春過來了。這是一個黑漢子,身高臂長,魁梧過人,若是退去了上衣,便能見到他身上如鐵般的腱子肉。如此的虎將,隻怕一巴掌便能將王小十拍成了重傷。
“牛呢?讓你去放牛,你小子不是把牛給吃了吧?”
王小十道:“哪能啊?那牛還好好的呢!”王小十衝著他笑。他的臉上不是那種諂媚的笑容,而是發自內心的笑,開心的笑。無論身處何種環境,他都能笑的出來。或許這才是老天爺為何會選中他的一個原因!因為別人,怕是禁不住這樣荒唐的玩笑。
常遇春道:“你小子怕是早就想吃了牛肉了吧!我可聽說,你和那些個長工們吹噓,說你一路逃荒過來,光牛就吃了足有三、四頭。”
這話倒是真的。耕牛是主要勞動力,按當時的律法是不準隨意宰殺的。可王小十一路逃難過來,餓了、渴了也隻能自己想辦法。若不想沿街乞討,便隻能想些歪路。而偷了一些未長成的小牛犢來殺掉吃肉,便是一個很好的活路。
對此,王小十毫不避諱,甚至大庭廣眾之下宣揚出來。反倒是他越如此,便越沒人相信了,也自不會有人追究他殺牛的罪過。
不知怎的,今日常遇春竟想起拿這事打趣他。要知道,常遇春這人素來不苟言笑的。
“常管事,您今天是有什麽喜事嗎?”
“卻有喜事。說不準過兩日,我就要請你們吃頓牛肉了!”常遇春竟是如此說道。這真是讓王小十越發的摸不著頭腦了。若是莊子裏的牛病痛死了,也輪不到他們這些做工的嚐鮮啊!
“等些時候你就知道了!”
王小十的確是在等時候,可卻非是在等著吃肉。他是在等朱元璋的消息。
常遇春離開,王小十仍舊以放牛的名義,在外麵閑逛了半日。眼見得太陽偏西,他這才慢悠悠的趕著幾頭牛回莊子裏去。
一回來,王小十便和幾名長工打過了招呼。他的性子,很容易和人相處。
將牛趕回了牛棚,正待要去吃晚飯,便有丫鬟來通知他。
“小羽姐,這是幹嘛去啊?”王小十見了這小丫頭就會順嘴胡扯幾句,如今這些長工們見樣學樣,搞得府上的丫頭們見人便羞的低下了頭。唯獨這個小羽除外。若是無人時,她總會對著王小十反唇相譏,兩人互相鬥嘴,這也算是在這個世界上他唯一的消遣了。
小丫頭故意繃起了臉。“還不都是你,害我跑這一趟!”
“這怎麽說的?要這真是我害了小羽姐,就讓我下輩子給你當牛做馬……”
“停停停……我可沒時間和你閑扯,是老爺讓我來告訴你,明日你去為老爺抬轎!”
王小十一愣。“抬轎?原來那些轎夫呢?老爺怎麽突然想起了我?”
丫頭小羽笑的很開心。“誰讓你平日裏喜歡偷懶的!有個轎夫傷了腿,老爺見你平日裏清閑,所以特地要去你頂替幾天。”
老爺的一句話,這事情就算是已經定下,再無回旋的可能。隻怕今後,自己的苦日子就要到了。王小十隻盼著朱元璋早日到懷遠招兵,自己也好脫離“苦海”。
事已至此,王小十也就不再繼續糾結這件事情,而是“專心”的和小羽丫頭敘舊。“這些日子總是不見你出來,都忙些什麽呢?”
“還不都是小姐啦!府上最近在給小姐籌備嫁妝,我們整日裏就是做些個針線活,縫製些被褥、新衣什麽的。”小羽說著嘴噘的老高,像是極厭煩這些工作。
“小姐要出嫁了?怎麽沒聽說?”
小羽說道:“我們也不知道,隻是老爺突然這麽吩咐,我們就這麽做嘍!”
閑談了幾句,小丫頭便忙著回去。臨走時,還不忘和王小十調侃了幾句。“我得回去了,小姐那裏可離不開人。還有,你明天就等著去出苦力吧!我聽說,老爺這幾日又胖了不少呢!嘻嘻……”
“又胖了不少?”王小十不禁想笑。“這位老爺已經夠胖的了,若是再胖,隻怕轎子又要改大了!”
晚飯時,王小十特地多吃了些,好像是在為明日的工作做著準備。
入夜,王小十早早便睡下了。而在隔壁房間裏,一些精神的“夜貓子”正在打牌。他們這些長工每月裏都能領到些工錢。扣除了吃住之外雖然不多,卻也足夠他們玩上幾把,消減長夜的寂寞。
此時所謂的“牌”,是一種竹片製成,上邊刻著不同的圖案。王小十初見時對此十分有興趣,隻不過在嚐試了兩局之後,他實在領悟不到這裏邊的規則,便主動放棄了。
還有一些或是出於什麽關係的長工不喜歡打牌,他們幾個便主動調動到了一間屋中。
平日裏,王小十閑的無聊還會找他們說些話、吹吹牛,可今日他為了養足精神,早早便閉上了眼睛。
“小十,睡了沒?”不想,旁邊躺著一人竟推了推他。
王小十好似氣憤的道:“睡了也被你給弄醒了。有什麽事說吧。”
“聽說你和小羽的關係不錯?”都是年輕人,他跟王小十說話好像很不好意思。
“還好吧。怎麽?你看上那丫頭了?”見其扭捏的樣子,王小十作為後來人,又怎麽會看不出他的心思。“這沒什麽不好意思的嘛!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這種想法是好事啊!”
“真的?”這年輕人很高興。“我就說在咱們這些人中,就數你王小十最有學問。瞧這話說的,都趕上那些說書的先生了!”後世一些司空見慣的俗話,到了這裏便是讓人如此欽佩。
“小十,你覺得我和小羽般配不?”
“我覺得蠻般配的!”王小十覺得依著這個時代的標準,應該算是般配。“明日我幫你去探探小羽的話,看他對你印象怎麽樣。若是不成,你可不能怪我啊!”
“哪能啊!你肯幫我,我還不知怎麽謝你才好呢!”
王小十道:“等成了你再謝我吧!”
“小十哥你能說會道,這事一定能成。從明天起,每天給你一個雞蛋的孝敬!”
王小十知道,這家夥平日裏就是喂雞的,每天偷偷弄出一個雞蛋來也不是什麽難事。正好,自己從明日起做抬轎的活,也需要些營養,他便沒有推辭。
次日天明,王小十換上了一身轎夫的衣物,正準備去伺候那位“胖老爺”。也就是在這時,常遇春竟找了過來。
“王小十,聽說你和小羽那丫頭很熟?”常遇春開口問道。聽罷,王小十不客氣的在想。“該不會常遇春也喜歡上那丫頭了吧!他們兩個可差了年紀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