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章上班就溜班,配車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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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路克開著車,賽琳娜則一邊啃著一封奶酪,一邊承受著他的教育。

    單獨的奶酪,對很多美國人而言,也是一種食物。

    路克卻不行,他必須要把這東西夾在其它食材裏吃才行。

    “我說,你吃就吃吧,就不能下班順便去買點食材?別的不說,麵包牛奶火腿什麽的買一點很困難麽?牛奶你都不買,你到底懶到什麽地步?”

    賽琳娜口中啊嗚~,抽空答道:“我自己在家也不會做,買回來等著壞麽?我又不懶。等下你開個購物清單,我一個人去超市全買回來,ok?”

    路克啞口無言。

    這樣一說,確實很有道理的樣子……才怪!麵包牛奶都沒有,騙鬼呢!分明就是懶啊!

    但麵對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某女,他也沒有繼續嘮叨的想法了。

    對於不做飯的人來說,買一大堆食材回來放冰箱裏確實毫無意義,上一世他冰箱裏放壞了多少新鮮食材,那都不用提。

    但他還真和賽琳娜調換了位置,讓她開車,開了一份購物清單塞進她的包裏。

    賽琳娜沒有不滿抱怨,反而滿臉高興:“啊,親愛的,今晚你做什麽好吃的?我多買一點食材好不?算是彌補。”

    路克:……你可拉倒吧!那還不都是我做。

    兩人就這樣吵吵鬧鬧地到了警局,各自去找搭檔了。

    艾爾莎來得比路克早,這是常態。

    她一般會提前半小時,而路克基本隻提前十到十五分鍾。

    看到路克來了,她立刻起身:“走吧,去頭兒辦公室匯報下情況。”

    路克跟在她身後,隨口道:“匯報什麽,在藝術之都那愉快的度假之旅?”

    艾爾莎切了一聲:“我是要去拿案子。上次我們走之前,手上正在辦理的案子基本完結了。”

    路克哦了一聲,也沒意見。

    他不怕案子多,倒最怕沒案子可辦。

    兩人進到達斯丁的辦公室,這位大佬又已經在辦公室裏忙碌了。

    看那桌上的好幾大摞卷宗,還有從自己來洛杉磯後,就沒見摸過槍的達斯丁,路克就心中搖頭,所以他一點兒都不想升職。

    美國的地方警局(pd)製度各有不同,但一般來說,洛杉磯這種大城市裏,底層那種分局(sub-bureau)其實類似中國的派出所。

    <101nove.comaptain),警長則可以擔任分局的某部門領導。

    事實上,成為警長(sergeant)就是踏上警察係統管理階層的起點,這也是升任警長必須要去參加公務員考核的原因之一。

    而西區分局重案組的老大達斯丁,是比警長高一級的警督(lieutenant)。且他近期已經有升警監(captain)的風聲,距離隻動口不動手的管理層,僅僅一步之遙。

    因此,哪怕隻升到警長,管理一撥手下,協調關係,分配案件這些事也挺煩人的,必須要花大量的時間去打官腔,勾心鬥角,搞辦公室政治。

    路克可沒那天賦,寧願把辦案的功勞資曆堆積起來,成為老g那樣的專業性人才。

    老g要是去當官,政治智慧,手腕都不夠,心又不黑,頂天當個基層主管,絕對沒資格讓f101nove.comia的大佬都欠他人情。

    不提路克心中所想,達斯丁見兩人進來,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文件,並且示意路克去關門。

    門關上後,兩人先問好。

    達斯丁才笑道:“看樣子你們這次出去過得不錯。”

    兩人都不吭聲,這事兒就不必炫耀了。

    達斯丁也隻是說了句,就轉到正事:“你們手上應該沒新案子了吧?”

    艾爾莎點頭:“是的,頭兒。我們走了這麽些天,想看看局裏現在有沒案子需要我們去辦。”

    達斯丁很滿意。

    艾爾莎憑什麽一個女人得到他的重用,她的工作態度很重要,辦案能力也算優秀,屬於他手下最能做事的幾個警探之一。

    達斯丁也不廢話,在桌麵上翻了幾下,拿出幾份卷宗:“第一個案子有點麻煩,你們查一下,三到五天內沒有明確線索,就可以放棄。”

    兩人知道,這是說這案子類似無頭案,線索太少,但估計案情又有點嚴重,必須得查一查。

    艾爾莎立刻上前接過了卷宗。

    路克卻看著達斯丁。

    達斯丁注意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有什麽事?”

    路克嘿嘿:“頭兒,我是想說,今天就讓艾爾莎先看看卷宗,我就先去處理些事,畢竟這走了快兩星期了。”

    達斯丁一愣,隨即笑罵:“你才回來,就當著我的麵說偷懶的事,難道在巴黎還沒玩夠?”

    路克此刻卻有點嬉皮笑臉的意思:“頭兒,我也是為艾爾莎考慮,你看看她,時差都沒倒過來,真去出門辦案,我怕她把車開到路沿上去。還不如讓她今天回家看看卷宗,順便調時差,我也剛好能去辦點事。”

    達斯丁瞅瞅艾爾莎,見她滿臉哭笑不得的神色,知道她也是才知道路克這打算,心中也不生氣,在桌上翻找了片刻,抽出一份文書:“就你小子皮!拿著這個滾蛋!”

    他沒有正麵回答,路克卻知道,這其實就是同意了。

    拿過那份文書一看,他滿臉笑容:“哈哈,頭兒,謝謝你了。剛好今天就不用蹭艾爾莎的車了。”

    達斯丁抬手一指門外,懶得吭聲。

    路克笑嘻嘻地敬了個禮,才出門而去,也不關心艾爾莎為什麽留下。

    艾爾莎走了這麽些天,和達斯丁單獨溝通下才正常。

    而他故意明著說自己要偷懶辦私事,這才是真正自己人的表現。

    當然,其它人這樣幹,很可能出現負麵效果。

    但路克辦案的態度和能力,達斯丁是清楚的,根本不存在偷懶的問題。

    一小時內就解決掉中富大廈劫案,這種人偷點懶算什麽?

    就憑謝爾蓋和中富大廈這兩件案子,路克能光明正大地偷懶一年。

    躺著功勞簿上吃閑飯,也是一種本事——前提是功勞要足夠大。

    達斯丁扔來的文書,卻是路克專屬新配車的提取證明。

    所以從今天開始,他就能開著配車到處浪了。

    等他出去關門後,艾爾莎才開口問道:“頭兒,中富大廈那事怎麽樣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