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章 房契問題

字數:4212   加入書籤

A+A-




    從那天起,每天放學後,張恒的報攤就是孩子們學習英文的校外課堂,而且入學孩子每日遞增,東門報攤漸漸出了名,成了藍田邨一個特殊的景點。

    張恒自然是樂意至極。

    放一隻羊是放,一群羊同樣是放,家長和校長站在自己身後,這幫小子沒人敢不聽話,教授起來還是很順暢的。

    另外每天傍晚收攤,這幫熊孩子們都會主動買上一份3毫的《南華早報》,帶回家當複習讀物,張恒也算額外增加了一小筆銷售。

    而且在補習過程中,報攤前不時有好奇者圍觀,同樣也帶來了一些額外銷售。

    還有,每天收攤時,接孩子的家長會不時硬塞幾個水果,一把韭菜之類的,推都推不掉,夏荻開玩笑說,家裏不僅不用買菜,甚至都可以開菜店了。

    要不是暫時還沒有進貨渠道,張恒還真想開展雜貨零售業務了,業務員嘛,就是這幫二八不靠的小學生。

    這天是周日,學校放假,大部分工廠也放假,約定是上午十點開始上課,李子賢和好幾個小孩卻都遲到了,張恒正奇怪,吳旺財急匆匆跑來。

    “張老師,李子賢讓我來找你,有人來邨裏了。”雖然張恒隻比他大一歲,可經過三天的學習,他還就真的尊敬上了眼前這位認真負責的老師來。

    “不急,喝口水再好好說,到底怎麽回事?”張恒給他倒了一杯涼開水。

    原來藍田邨來了個律師,說是能幫居民們把房契給辦出來,三棟遠字號大廈的居民,現在大部分集中起來,正在聽對方宣講呢。

    李子賢讓吳旺財著重轉告的是,這個律師是由許平陪同來的,據說是許平的遠房親戚。

    小胖子,不,李子賢同學,很不錯,有頭腦。

    張恒暗讚了個,臉上浮現一絲奇異的微笑。

    律師嗎?

    這個我最喜歡了。

    得去見識見識。

    吩咐吳旺財同已經過來的十幾個孩子守著報攤,張恒大步朝家裏走去。

    因為這幾天收到了很多饋贈,加上夏荻每天都可著勁給他弄有營養的吃,他的身體恢複得還算不錯,走路也快了很多。

    還沒走到樓下,老遠就聽到有人在大聲講話,樓下的空地上,圍了一大群人。

    “讓我進去下。”張恒拍拍最外圍的人後背。

    “毛小子懂個屁,死一邊去!”那人罵著扭頭,一看是他,立刻換了笑臉,讓開位置,一邊大叫,“前麵讓路,張恒要進去!”

    “哪個張恒,小毛孩子一個。”有人白了他們一眼。

    “東門報攤的張恒!”那人瞪起眼睛。

    “原來是張恒啊,請,快請進,這些事情,也隻有你這樣的讀書人才整得明白!”

    很快,人群自發讓開一條通道,張恒朝兩旁拱拱手,慢慢悠悠走到最裏麵,李子賢在對麵拚命翹腳招手,後腦被李叔來了一下才安穩下來。

    張恒朝他點點頭,目光中是讚許,還有安慰。

    孺子可教,稍安勿躁,老師出馬,一個頂倆!

    許平正一臉得意地站在那名戴眼鏡的律師身邊,見張恒進來,臉色一變,不過立刻恢複過來,若無其事地看向其他地方。

    嘿,有意思,不敢看我,我今天還非得讓你好好看我不可!

    “鄉親們,我這個遠親許平,也是你們藍田邨的,他和我說過你們遇到的困難,非求著我來這邊,替你們想想辦法。”眼鏡律師說得婉轉深沉,無數人用感激的目光看著許平,這小子眉毛抖動,餘光得意地瞥向張恒。

    “就先讓你得意個幾分鍾吧。”見這個挫人就厭煩,張恒幹脆閉上眼,默默聽著。

    “萬般無奈,也被他的熱忱感動,於是我來到了美麗的藍田邨,願意為鄉親們拿回本該屬於你們的房契。”

    “律師先生,政府不是說不可能的嗎?”一片掌聲後,有居民出聲發問。

    “他們自然是不希望把政府的財產變成你們的財產咯。”眼鏡律師一聲冷笑,滿臉都是對不公平社會的不滿,對遭受蒙蔽人民的同情。

    圍觀群眾齊聲叫好!

    額,演技不錯,此時年紀還小的周星星該拜你為師,想必將來會更有出息。

    他所說的房契之事,張恒這兩天也搞明白了。

    藍田邨大部分公共屋邨,本質上是廉租房,地權在政府手中,居民隻有無限期的承租權,除非你收入超線,政府才會請你搬走,否則可以一直住到死,當然低廉的房租還是要支付的。

    可這三棟遠字號大廈,與其他樓不同,情況不一樣。

    由於特殊的曆史原因,很多年前,這些人流落到這處荒涼的海邊,有人替他們出了錢,從本地漁民手上承租下一塊山地,建造了大批木屋和鐵皮房居住。

    57年香江發生了大事件,政府不得不開始重視這幫人的生活福利,趁著一場火災,推平了原先的木屋和鐵皮房,原地建起了這三棟徙置大廈。

    問題隨之而來。

    原先鯉魚門海邊不多的幾家漁民早已移民,當年居民們同漁民簽署的永久土地租賃契約隻是請了見證人,並沒有去政府做備案。

    現在政府告訴他們,這片山地是公共荒地,根本就不屬於漁民,土地承租協議未經政府確認,因此是不合法的,他們要想住新屋,必須支付房租。

    居民們當然不幹,當年真金白銀付了錢,也簽了協議,現在才告訴我們無效,哪裏知道你們是不是欺負我們。

    遊行,抗議,鬧得不可開交。

    有律師和社會聞人為此替民請願,發起了對政府的訴訟。

    張恒這幾天翻看報紙,知道這件事早就有了定論。

    60年,香江終審法院做出最終裁定,原來的承租協議無效,但政府應該給予適當補償。

    當時參與庭審的大法官,控辯雙方及其代理律師,這幫人共同簽字的判決書複印件,此時正靜靜躺在香江圖書館,隨時可以供人查閱。

    大法官們給出的判決理由很簡單,首先,土地的權屬不存在疑問,漁民擁有的隻是使用權,因此這份沒有土地所有人附簽認可的永久承租協議無效。

    很多人提出要考慮曆史原因,要安撫特殊人群,法官認為,香江社會講究公平和法律,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人群並不能成為判決理由。

    安置難民是政府義務,發奮自救是公民義務,公平社會需要雙方都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因考慮曆史原因而安撫人心,給予原木屋區居民新的公屋房契,那是對整個公共屋邨其他居民的不公平。

    政府認同法院判決,給予原木屋區居民相應的建造成本補償,以及少量的人頭補貼款。

    60年代香江華人對政府還沒有後世那般不配合,對法律更是敬畏,既然拿到了補償,於是大家高高興興搬進新居,和和美美過起新生活,這件事情很快就風平浪靜。(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