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個求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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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林?

    百靈鳥怎麽可能不認識。哪怕過去一段時間了,不過那畢竟是自己接待的第三個妖精。總共才接待了四個妖精的俞知樂表示,想忘記也難。

    “他怎麽了?”俞知樂有些好奇。百靈鳥看起來並不像是隻會惹是生非的鳥,應該不會是得罪了誰。看助理的這樣子,聯想到大哥手底下的那家娛樂公司,再想想白林現在的職業,俞知樂若有所思:“公司想簽他?”

    聞言,助理鬆了一口氣。本來底下簽個小主播這種事,要不是牽扯到了二少,壓根沒資格報到他這邊。助理點了點頭:“是,最近有潛力的新人少,娛樂公司那邊一直想找幾個好苗子培養。前兩天經紀人剛好看到了白林,覺得他形象不錯,唱功也挺好的,就動了心。”豈止是挺好,用當時那個經紀人打電話給他說的原話是:始聞天籟,驚為天人。

    要不是這樣,經紀人也不會急著想簽下對方,生怕被其他慧眼識珠的人搶先了。

    普通小主播要是接到了娛樂公司拋出來的橄欖枝,在確定不是騙子以後,肯定是第一時間就接下。白林才當了主播沒多久,雖然唱歌好聽,但因為時間短,沒什麽名氣。按理說,應該喜出望外地答應簽約才對。

    “不過對方高興是高興了,卻沒直接答應,隻是說要回去考慮一下。”這也沒什麽,沒能第一時間把寶貝叼回自己窩裏,經紀人失望歸失望,對白林最後的決定還是很有信心。因為對白林十分看好,他拿出來的合約不是新人合約,而是公司裏三線明星的待遇。這樣的條件,也就是他們公司缺人才開的出來,換一家娛樂公司,沒後台,新人根本不可能拿到這樣的合同。

    “離開前經紀人多問了兩句,這才知道白林對娛樂圈沒什麽了解,是想回去找懂行的人幫忙參考。經紀人怕他被人騙,就細問了下,這才知道是您。”a市是大城市,人口有上千萬,但是同名同姓,有個哥哥,哥哥手下還剛好有個娛樂公司的就不多了。

    大老板就隻有俞知樂這麽一個弟弟,又疼的跟什麽似的。大老板沒結婚,還沒有孩子,俞知樂說是公司的太子爺也不為過。底下的人當然會把太子的名字記在心裏。牽扯到俞知樂,不管是真是假,經紀人想了想,還是和上麵說了一聲。

    是真的,說不準白林的合同待遇還能再往上走走。是假的,要麽是白林說謊,要麽是有人在外麵冒名頂替招搖撞騙,剛好處理了。助理剛剛之所以會這麽問俞知樂,就是因為這個。

    “想簽就簽。本來我也是打算過段時間介紹他來公司的。”如果到時候白林還沒有簽其他公司的話。沒想到鑽石就是鑽石,根本掩不住自身的光芒。他都還沒介紹,白林就憑自己的能力被注意到了。俞知樂明白助理小哥的潛台詞,不等人問,主動說道:“不用因為我給他特殊待遇,該怎麽來怎麽來。隻要別打壓他就行。”沒人打壓,有個好嗓子,又肯下苦工,白林爆紅,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不打壓,對白林來說,其實就已經是最好的關照了。這個道理助理也懂,不過公司招人進來,本來就是為了要好好培養對方,期望他有一天能長成搖錢樹。在這樣的情況下,護著白林還來不及,怎麽可能打壓。

    這個想法在助理心裏一繞而過,看到俞知樂手上提著的飯盒,助理沒敢再耽誤俞知樂的時間,自覺地離開。

    和大哥一起吃了頓飯,把筆筒送給大哥以後,俞知樂就趕回了小樓。雖然小樓裏沒顧客,但這也不是他懈怠的理由。午休時間過了,該上班還是得上班。

    不過俞知樂沒想到的是,回去後,隔著老遠,他就看到小樓外麵,有個國字臉,看著就一身正氣的中年男人,在大門外來回踱步。

    有客人?

    俞知樂眼睛一亮,走路的速度都快了兩分。

    “來找工作?...”看到對方點頭後,俞知樂連忙打開門把人帶進去。直到進門了,在椅子上坐穩以後,中年男人都還有些回不過神來。

    這個氣息恐怖的大妖,看起來居然是個小年輕。雖然妖精們一般很年輕,實力越高的,外表越年輕。但再怎麽年輕,歲月都會留下痕跡。經曆的事多了,哪怕皮膚光滑,眼睛看起來總會有些滄桑,氣質也會偏成熟。而眼前這個大妖給他的感覺,特別符合他現在的外表年齡,就好像真的是二十歲出頭的人類青年。

    這大妖,該不會還是個幼崽吧?

    一直被長輩嗬護,沒怎麽經過事的那種。

    中年男人被自己的猜測嚇了一跳。真要這樣,那他父母該有多厲害,才能讓大妖還是幼崽的時候,就有這麽可怕的實力。不過妖族子嗣艱難,妖精們都對幼崽護得嚴。怎麽可能放出來工作,應該是誤會,說不準是大妖修為高深,返璞歸真了也不一定。

    喝了口菊花茶,中年男人定了定神,這才開口自我介紹:“我叫苟昌平,是隻犬妖。”

    苟昌平很早就成精了,是隻普通的田園犬,機緣巧合成的精。妖族修煉是很重天賦、血脈的,苟昌平沒什麽特殊血脈,天賦也一般,所以修為一直平平。因為修為不夠高的關係,從十幾年前起,他就保持不住年輕的外表了。不過好在妖族的壽命足夠長,幾百年內,他還不用為自己的壽數擔心。

    活得久,苟昌平什麽都幹過,不過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寵物狗。

    “狗一般隻能活十幾年,活得久的,也超不過三十年。養我的那戶人家其實人都挺好的,我也很樂意和他們一起生活。不過我再活下去,估計就要引人懷疑了。”苟昌平無奈地說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經引得周圍的人津津樂道。據說還有小電視台想要過來采訪,再待下去,誰知道會出什麽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還是假死脫身了。

    人妖殊途,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他死的時候,家裏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啞了,苟昌平說著說著,最後沉默了下來。

    俞知樂沒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隻覺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裏聽到過。長得也眼熟,俞知樂盯著苟昌平的臉看了好久,終於從腦海裏翻出了相關記憶:“你是那個誰,見義勇為,搗毀了傳銷組織的那個。”

    前兩天才看過新聞,隻不過新聞上為了不暴露當事人隱私,當時說的是苟某,所以他對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過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傳銷者臉上全都打了碼。反倒是救人的,隻有名字打了個碼,臉直接暴露在鏡頭麵前,連點遮掩都沒有。這也是為什麽,俞知樂能認出來人。

    那會很多看到新聞的人,大家一度很擔心苟某被人報複。好在最後在觀眾的強烈要求下,發布新聞視頻的人最終給苟某臉上補了碼。雖然很可能無濟於事,該看到的人說不準都看到了,不過有總比沒有好。

    俞知樂那會也為對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現在的樣子,顯然沒受到什麽迫害。或者說是,他確實被打擊報複了,不過由於武力值懸殊,所以對方不僅沒能打擊報複成功,不出意外,說不準還會被反教訓。

    畢竟人和妖打起來,最後贏的會是誰,結果還用得著說?!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隨機掉落十五個小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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