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豬與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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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風城,舊城區。

    就如它的名字一樣,這個城區是獸人戰爭之前就存在的城區,它是唯一一個在收入攻入暴風城後保留較為完整的城區,它與其他城區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它保留了之前暴風城的風格——紅色的屋頂和紅色的石製地麵,看起來,很像是重建之前的斯坦索姆。

    這個城區讓班尼印象最深刻的地方隻有兩個:前世遊戲中如雷貫耳的‘軍情七處’,還有並不那麽著名的‘豬與哨聲酒館’。

    ‘豬與哨聲’,一個奇怪的名字,也是一個‘奇怪’的酒館。它又小又髒,老板架的速度要比送酒的速度快得多,這顯然不是一個吃飯的好地方。班尼帶著安度因來到這裏,隻因為這個酒館,是暴風城‘戰士行會’的秘密總部,一個冒險者和雇傭兵聚集的地方。

    “不吃嗎?”班尼挑著一塊烤豬肉,看著端坐在酒桌後的安度因。

    安度因看了看那個油膩的盤子,又看了看同樣油膩的桌子搖了搖頭。

    “我不太餓,導師。”

    “髒呢,是髒了點。”班尼笑著放下叉子。“但菜不髒就行了,這裏的菜可是很著名的。”

    “哈,他說的沒錯,小子。”挨的很緊的桌子讓這裏根本沒有**可言。“你第一次來嗎?”一個長著濃密胡須的矮人,說話時掛在胡須的酒水不停滴下。

    “別理他。”班尼將肉往安度因的方向推了推。“嚐嚐看,勇敢點!”

    安度因無奈的拿起刀叉,切了一小塊閉上眼放進了嘴裏。

    “嗯!”安度因睜開眼,衝著班尼點點頭。“真的不錯。”

    “哈哈哈哈!”旁邊的矮人發出如雷的大笑,他們總是這麽大嗓門。“你活像一個剛剛吃了屎的狗!”坐在他身旁的人發出轟笑。

    “如果不想我把你的胡子剃光,就安安靜靜的吃飯。”班尼伸出右手,在桌子上一抹,一柄閃爍著金光的白色長劍出現在那裏。

    “喲,還是個魔法武器呢?”矮人沒有任何吃驚的表情。“你那小細胳膊舞的動嗎?”

    班尼回過頭,豎起兩跟手指。

    “閉嘴。”手指一動,金色的流光一閃而逝,白色的長劍懸於班尼身側,幾根胡須在上麵冒著青煙化為灰燼。

    “巫師?!”矮人猛的站起身,拔出腰間的斧子緊緊的盯著班尼,他的胡須被削去了一截,上麵還冒著青煙。

    “巫師不應該來這裏!”旅館中突然變的寂靜,周圍的人站起身抽出自己的武器,旅店更加擁擠了。

    “導師。”安度因緊張的咽了口口水。

    “別說話。”班尼瞟了安度因一眼,慢慢起身。“我可不記得這裏有這個規矩。”

    “巫師也懂這裏的規矩?”矮人不屑的一笑,朝地上啐了一口。

    “我是冒險者,矮子。”班尼眯起雙眼壓了壓兜帽。“冒險者可不分巫師不巫師!”

    “冒險者?”矮人上下打量著班尼。“你都去過哪裏?”

    “這片大陸遍布我的足跡。”班尼的聲音帶著一絲驕傲。

    “狗shi!”矮人頓了頓自己的斧子。“就你這身板,連艾爾文都走不出去。”

    “我見過丹莫洛的矮人,他們比你更有禮貌!”班尼上下打量著矮人。“你和那些燃燒平原上的黑矮子倒挺像。”濃密的毛發讓人看不太清這矮子的長相,但從它露出的耳朵和膚色來看,比普通矮人黑了很多。

    “他確實來自燃燒平原,巫師!”旅館中不知道哪裏傳來的聲音。

    “怪不得。”班尼不屑的一笑。“你來自哪?黑石山?”

    “你知道黑石山?”矮人濃密的眉毛皺成一團,燃燒平原一直都是冒險者的禁地之一,那裏隻有鐵爐堡的‘探險家協會’才會踏足。

    “黑石深淵,沉睡的火焰之王。”班尼說著其他人聽不懂的話。

    “你還去過哪?”矮人已經有些相信了。

    “我從洛丹倫一路向南,途徑銀鬆森林,希爾斯布萊德丘陵,阿拉希高地,濕地,洛克莫丹,丹莫洛,燃燒平原,赤脊山,暮色森林,逆風小徑,詛咒之地。”班尼停頓了一下。“還有很多你聽都沒聽過的地方,矮子!”

    “矮子嚇呆了!”不知道哪裏又傳出一個聲音,確實有些目瞪口呆的矮人發怒的跳上凳子。“誰在說話!滾出來!”

    “人家是貨真價實的冒險者,矮子,坐下喝你的馬尿吧!”眾人的轟的一聲笑了起來,笑聲放佛要掀翻房頂。

    “狗shi,我就知道是你!獨眼瞎子!”矮人再凳子上氣的跳腳。

    “一個凳子三十銀幣。”一個聲音突然從櫃台處傳了出來,矮人跳起的動作一頓,差點摔下椅子。

    “你這凳子是銀子做的嗎?!”

    “如果你壓壞了它,我保證你會付錢。”矮胖的老板在櫃台後隻漏出一個肥大的腦袋,他斜著眼,看著矮人。

    “晦氣!”矮人跳下來,坐回被踩出無數腳印的凳子。

    旅館眾人坐回自己的作為,周圍恢複了嘈雜。

    班尼聽著周圍不時傳入耳朵的‘新聞’,繼續享受自己的烤肋排。

    “嘿,你真的去過那麽多地方?”矮人突然回過頭說道。

    “你的胡子想要徹底離你而去嗎?”班尼頭也不回。

    “我有個大活,你接不接?”矮人突然坐到了班尼對麵,安度因無奈的讓開作為,坐到了班尼旁邊。

    “我是冒險者,不是雇傭兵。”班尼頭也不抬。

    “三千枚金幣,我們四個平分。”矮人指了指自己桌子,班尼回頭看了看,兩個瘦弱,但手臂上充滿結紮肌肉的人類衝抬了抬手中的酒杯。

    “什麽活?”班尼回過頭,瞟了一眼矮人,3000枚金幣不是個小數,誰會花這麽多錢隻雇傭四個人?

    矮人看了看周圍,趴在桌子上悄聲說道:“你不需要知道,你隻需要釋放一個隱形術,‘完事’後再釋放一個傳送術,你就得到——700枚金幣!”

    班尼饒有興趣的抬起頭,玩味的看著矮人。“一個把魔法師叫做巫師的人居然知道隱形術和傳送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