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六章 南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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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叉王吞過神仙佛陀,也曾吞過妖魔鬼怪,吞過異能者,更吞過親弟弟盧俊雄!
    它本就百無禁忌,特別是當受到另一股意誌控製之時,它更有著超脫一切的決心,沒有半點忌諱,吞噬異能能百分百的發揮出來!
    在幻想世界莫名遙遠的木子星上,夜叉王再次露出獠牙,吞下了一尊比它強大多的地仙!
    這是現實對幻想的進擊!
    假如沒有“聖人”本體之助,以小吞大,它這麽做就是在找死。
    但是,它背後畢竟站著一位偉大的。那是一尊即使在星際聯邦,也能稱為偉大的聖人!
    甚至,它源於現實,來自現實,本身就代表著真實不虛。
    即使麵對高等星辰上的土著,即使受到高等星辰意誌的排斥,它依舊是真實不虛的“氣運之子”!
    土著世界的意誌在排斥他,基於現實,卻有另一股冥冥大力加持到它身上!
    每一個從現實到幻想的個體,固然是入侵者,是偷渡者,要經受重重劫難,卻終會因禍得福,個個都是主角、重要配角!
    若非如此,在後路被斷後,淩歧的本體,又豈會反而加大對它的援助!
    片刻時間,夜叉王神隆起的肚皮,就逐漸變得平坦。
    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在特定的需求之下,因為真實對幻想的壓製,就那麽順利的完成!
    隨著慕楓的死亡,籠罩整個鎮守府的法域也漸漸消散,一男一女兩位地仙再次出現,卻雙雙隻剩軀殼。
    他們都死了,意識消散!
    聖人出手,即便輕如微風,又豈是區區地仙能夠抗衡!
    夜叉王神被嚼爛的腦袋,已經重新長了出來。
    它還帶著墨綠色的血絲,讓那恐怖的夜叉王真身,看起來更顯猙獰。
    它平靜的張開血盆大口,一口一個,將地仙之屍撿起吞掉,生冷不忌,沒有浪費。
    “地仙?”
    “如此地仙,也隻是名字相似,層次相當罷了。”
    稍微感受了一下,淩歧就發現,這些天人族的地仙,和他以往所遇到的那些,還真有很大的不同。
    綜合來看,天人族的仙,雖然戰力更強,但實在不像是仙。
    當然,放到大宇宙的環境中,評定一個體係的強弱,戰鬥力是很重要的判斷方式,或許也是唯一被普遍公認的評判方式。
    同樣的仙人,天人族所屬,顯然強過大部分位麵的同階仙人!
    群英薈萃之地,能偏安一隅的,當然也得有一手絕活。
    不過,就算這不像是地仙的地仙再厲害,又有什麽關係。
    反正對於聖人,隻要不是同樣的聖人,再厲害的仙,也是螻蟻!
    況且一萬個世界,有一萬種進化方式,或許有強弱之別,卻很難說高下之分,因為不到終點,就都不算高。
    至於是天人族,還是鳥人族,還是螻蟻族,其實都一樣。
    就像現在,吃在嘴裏,除了比一般的地仙能提供更多五成左右的能量,天人族的地仙,味道也不會更特別。
    消化完兩尊地仙,氣勢稍有增長的夜叉王神再次化為人形,這次卻變成了一名俊秀青年,是曾經的“本來麵目”。
    不知為何,夜叉王神新生的意識,雖然也可謂百無禁忌,卻似乎一直在回避這個外形,從來不會變回這幅模樣。
    現在換成淩歧本人操縱夜叉王神的身體,自不憚於此。
    一步步走出了已經變成一片死地的鎮守府,淩歧開始計算,自己借著夜叉王神的身體,這次究竟能得到什麽。
    聖人出手,豈能無的放矢,沒有斬獲!
    數日後,天南郡溟蛇穀附近的通溟鎮淪為鬼蜮的事情,已經傳遍了整個南澤國。
    蟻族、多羅族,乃至魅族、幻族、更遠處的冥族,但凡和通溟鎮有牽扯的,都在瞬間將目光聚焦到了那片死地!
    特別是蟻族蟻皇——司,甚至親到場,誓要斬殺那滅絕人性的凶徒。
    而此刻,那行凶之人,卻早已經到了數萬裏外,橫跨半郡,來到了郡城、南羅城!
    東羅、南羅、西羅、北羅,分別是南澤國天南等四郡的郡城,亦是多羅族插手除王城所在天府之地外其餘幾郡的重要觸手!
    南澤國八郡,唯有三郡幾乎完全脫離了王族的掌控,其餘即便是天南這等邊陲之郡,多羅王族對其掌控力度也是不弱,南羅城在其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南羅城中,一座座浮空樓閣林立,整個城市,仿佛是一座夢幻的堡壘,層層堆疊,郡守府位於最中央、最高處的位置,仿佛一座寶塔的塔尖。
    此城雖然隻是天南郡的郡城,可因為地處要衝,又經過王族多年的經營,卻也有著幾分王城的氣象,各大族在此都有據點,城中魚龍混雜。
    一路走來,淩歧已經在城中見識了不少奇異的種族,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本體多麽怪異的種族,示於外人的,卻多是人性化的一麵。
    比如當你走在路上,可能見到一群長著六隻耳朵的怪人,卻很難看到一頭六耳六鼻的異獸。
    會出現這種情況,當然和什麽“人為萬靈之長”這種隻在特定宇宙才作數、更多是往臉上貼金的話完全無關。
    事實上,人類在大部分宇宙,乃至細化到具體的位麵,都是比較弱勢的種族。
    不拘多有智慧,人類先天都太弱,即便是萬中必有一仙的天人族,如此逆天的精英人種,放到木子星上也要立刻黯然失色,星際聯邦的實際情況,由此可見一斑。
    虛空巨獸、天龍、天鳳、颶溷,在多元宇宙,有著無數種族,天生就強過人類不知多少倍,這甚至包括了人類賴以自豪的靈性和智慧。
    但凡人類能崛起的位麵,那種天生強橫的種族,必然也隻是傳說。
    當然,有強就有弱,有弱就有強,多元宇宙,涵蓋萬千,比人類弱小的種族同樣比比皆是,數之不盡。
    此外,即便是那些天生強大的種族,也絕非沒有天敵,即便在這個宇宙沒有,在另一個宇宙,多半也會遇到旗鼓相當的對手。
    不論如何,人類的相對弱小總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弱小之所以還會被模仿,隻能是因為它們模仿的並非弱者本身!
    在星際聯邦,甚至星際聯邦所在的宇宙,所正在侵略的宇宙,最強大的種族都隻有一個,那就是天族!
    好巧不巧,天族每每顯於人前的化身,除了過分完美,其餘和弱小的人類,至少在外表上竟有著九成的相似,這才是其它稍次一級的種族爭相以人形示人的原因!
    強大的天族,有其特殊的存在方式。事實上祇等居於物質之上,在物質位麵並沒有具體的形態,隻能以化身的方式走動!
    而天族化身,最弱小的也都有著輕鬆屠仙的實力,一個個都是披著人皮的太古凶獸!
    不死不滅、連化身都強大的讓人難以想象的天族,隻會被別人捕風捉影的模仿,本身還需要去模仿誰嗎?
    它們不需要!
    所以祇化身和人類相似,隻能是一個美麗的巧合。
    這對於人類本身,究竟是幸運,還是不幸?
    普人類,一輩子都接觸不到天族,根本無所謂幸或不幸。
    對於能接觸到星際聯邦的那些,特別是有幸被遷徙到木子星上的,號稱十大最強純血人族之一的天人族,那卻是最大的不幸。
    如果隻是外表相似,還沒什麽,畢竟天族統治之下,每個種族都在爭相模仿這種形態,哪怕一些根本是沐猴而冠。
    可除了外表相似,連族名都如此相近!
    天族、天人族!
    這豈非拉虎皮、扯大旗?
    倘若本就有這個資格,或者有著扛起大旗、偽裝成猛虎的實力,那也就算了。
    然而,天人族沒有,在那些比冥族還要恐怖的強族麵前,根本連紙老虎的架子都撐不起來。
    所以在遷徙到木子星上,徹底紮下根後不久,隨著被強族一次次侵略,在一次次大敗後,天人族退守到了南澤國的天南郡,就連族名,都被迫改成“蟻族”,自汙自保!
    弱小,就是一種罪,特別當它和某個強大,被迫聯係在一起之後,更是如此。
    這對於天人族而言,當然是一種恥辱,卻也是族群中異常可怕的凝聚力的由來,也是如今天人族極度排外的原因所在。
    最早的時候,天人族可沒這麽低調,比如今要囂張得多,冥族那種,都不太放在眼中,當時,天人族也確實有幾位天尊強者,兵強馬壯,遠非如今可比。
    有資格遷徙到木子星上的種族,又有幾個不是曾經的位麵霸主,有幾個不唯我獨尊的。
    人人都在效仿人形,這對於淩歧,當然是好事,至少不用想著變化成其他怪物的模樣才能渾水摸魚。
    換成夜叉王神,就算敢去到南羅城,肯定也不會大搖大擺的直接前往郡守府,哪怕最保守的估計,那裏都有一位巔峰天仙常年坐鎮。
    以夜叉王神本身的偽裝水平,那點遮掩,分分鍾被人看破,甚至被看穿的都不止本相,還有更多。
    可此時主宰夜叉王神行為的,卻是淩歧,是聖人。
    即使被看破,被懷疑,也無所謂。
    在聖人眼中,金仙、天仙、地仙,又有多少差別?大概也隻有到了天尊、亞聖這個層次,才能讓一般的聖人高看一眼。
    (ps:前文有誤,之前提到的天族,已經改名,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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