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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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力剛回家了。

    平江路到信州府,走水路要三天時間。辛力剛一個來回,到家已接近文奎的婚期。

    辛力剛看見文奎好端端的,毫發未損,便興奮地說道:“我就知道尹力有這個能耐!”

    文奎苦笑道:“就算尹力幫了忙,我也在饒州縣城吹了一天的西北風啊。”

    辛力剛:“這次的事,完全是崔青風在背後使陰。要不是急著去平江,我一定要了他的命!”

    “崔青風已經被蘇北送走了,還是說說你的事吧。”

    文奎讓廚房準備了一桌好酒好菜,為辛力剛接風洗塵。

    主仆二人,有酒話就多。該說的話,辛力剛肯定憋不住!自從來到這個世界,文奎和辛力剛接觸的最多,最佩服的人也是他。

    果然,幾杯酒下肚。辛力剛便開始碟碟不休,說起跟蹤杜新匯的事情,滿臉的興奮。

    “那個杜新匯,一點也不像他哥那般有城府!我從信江碼頭上船,一直跟他到平江,你猜怎麽著?他居然沒有一絲一毫的警惕。他去拜見的那個安老板,你知道是什麽人嗎?竟然是蘇州的大商人安林!安林手裏掌握了大量糧食,在江南地區設立了好幾個銷售點。杜新銳的米店就是其中一個。我敢說,就算是饒州甚至信州府所有的米店都斷貨,杜記米店也不會脫銷。”

    文奎對於辛力剛的興奮不置可否,直接切入正題:“那二十萬石大米,什麽時候可以到饒州?”

    “安老板臘月十六日從平江路發貨,走水路三天,大約就是臘月十八日吧。哎喲,你看我這記性!這天不正是文少爺您結婚的日子嗎?”

    辛力剛番然醒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文奎笑道:“真是天助我也!”

    辛力剛不解地問道:“此話怎講?”

    “老辛叔,你想想,臘月十八日,我結婚。而信江河的某個地段發生驚天劫案,二十萬石糧食不翼而飛,關我何事?”

    主仆二人相視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來。

    文奎獲知二十萬石糧食的具體行程,真是興奮得不行。要是把這批糧食截住,運往黑水寨山洞,就不怕來年鬧饑荒。

    在文奎眼裏,這不僅僅白花花的大米,而是無數鮮活的生命!

    是夜。文奎第一次在黑水寨留宿。

    史勇知道文奎要留宿黑水寨,便讓人準備了穿山甲、野兔、野雞等野味,還采摘了一些野磨菇、野菜等。

    “文少爺,自從雷一鳴完蛋了,您還是第一次來山寨住宿呀。”史勇不由感歎唏噓,道:“說實在的,以前跟著雷一鳴混日子,我這心裏有很多的不爽,卻沒法說出口。雷一鳴也知道我和他不是一條心的,所以特別重用趙長勝、朱中秋、馬笑林、張俊英他們。我隻不過是個跑龍套的小角色。還是文少您大人有大量,把黑水寨這麽大的攤子全都交給了我。”

    文奎輕輕嘬了一小口酒,笑道:“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嘛。既然史兄願意棄暗投明,我又為什麽不相信你呢?比如像李初四那樣的人,其實都是窮人。人之初,性本善。黑水寨的兄弟們,絕大部分並非天生的壞人。隻是隨著雷一鳴混日子,慢慢改變了顏色。有的人剛入夥的時候,連雞都沒殺過。時間長了,居然也敢殺人了。其實,黑水寨那麽廣闊的天地,的確犯不著非要殺人放火、打家劫舍才能養活自己。隻要能勤快一些,單是山上的野味就吃不完。”

    窗外的風很大。

    呼呼呼,嗚嗚嗚......如怨婦一般的嗚咽。

    文奎和史勇吃著野味,喝著烈酒,隨著話題的深入,彼此都有點相見恨晚的感覺。難怪史勇會臨陣倒戈,他從本質上來說,和雷一鳴並不是一路人。

    據傳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獨門暗器飛鏢更是玩得出神入化。今晚,文奎便想試試他的家底。

    一隻老鼠自尋短見,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窺室內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隻老鼠你看到了嗎?我們看誰先擊斃它?”

    說罷,文奎悄然掏出剛從軍火庫取出來的勃朗寧手槍。這支來自後世的手槍,體積小,精度高。

    啪!嗖!

    文奎的槍響了。幾乎同一時間,史勇的飛鏢也出手了。可憐那隻老鼠,遭遇連續重擊,被打得粉身碎骨!

    “見笑!”

    “見笑了!”

    兩人互相欣賞了一番,拱手笑道:“來,喝酒!哈哈哈!”

    文奎見時機差不多了,便掏出那支小手槍遞給史勇:“我們兄弟一場,聊表心意。”

    在古代,遇到知己,贈寶刀寶劍已是習俗。對於史勇而言,贈槍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文奎帶人打黑水寨時,史勇可是見識過先進武器的厲害。而這支手槍,顯然比那些三八步槍又高了一個層次。

    “這、這如何使得?”史勇激動得有些語無倫次,單腿跪地說道:“文少爺,我怎麽受得起您如此重禮?”

    “唉——史兄見外了不是?”文奎額間急出汗來,一把將史勇拽起來:“一點小禮物,不成敬意。再說,我以後要是有機會去西洋,還可以去買呀。這世界,隻要有錢,槍這玩意還是能買到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文奎兄弟,你是我的主人呀,我怎麽受得起如此大禮?”

    眼見史勇跪地不起的樣子,文奎直接抹了一把冷汗,暗道,古人的禮數實在太重!一點點禮物,犯得著跪地嗎?何況這史勇,年齡上可是要比文奎大好幾歲的。

    “什麽主人仆人的?從今往後,我和黑水寨的弟兄同生死共患難,大家都是一家人。史兄,我也有用得著你的地方呀。你何必行此大禮?”

    “但凡文少爺吩咐,史某人定當兩肋插刀,萬死不辭!”

    “那你先接受了我的饋贈再說。”

    “是,少爺!”

    勃朗寧手槍裏麵還有五發子彈。打完了這五發子彈,這玩意就變成了一塊廢鐵。所以,文奎一點也不用擔心它有多大殺傷力。

    而對於史勇而言,這可是文奎最至高無上的信任。要不然,文奎怎麽舍得拿殺人利器相贈?

    史勇接過槍,顯然是喜歡得愛不惜手。

    文奎見時機已經成熟,便開始布置任務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