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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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明月就醒來了,輕輕地起身,隻聽見廚房那邊已經有了響動。輕手輕腳地到了廚房,隻見大哥在油燈下把狼肉一塊一塊地往背簍裏放。

    “哥,你也要去?”不是說她和七叔一塊兒去?

    “我沒事兒,自然要去。”大郎道。

    “三妹,兔子你也要帶去?”見明月在逮那隻野兔子,大郎疑惑地問。這兔子是明日和三郎的寶貝,要是被明月給帶走了,他們肯定氣得跳腳。

    明月自然也是知道二姐那饞丫頭是想吃了這兔子的,但她昨天不是才吃了野豬肉雞肉狼肉麽?肉吃的夠多的啦,這兔子就免了吧嘿嘿。

    明月提起兔子,兔子在她手上掙紮了一番,大概也是知道掙紮無用,幹脆裝死,明月用繩子把它的雙腿綁起來,笑嘻嘻地說:“是啊,這是活物,沒準還能多換點錢哩。”眼見著大郎把肉全部放進背簍裏要背起來,她忙問,“大哥,你身上的傷怎麽樣了?是不是很痛?”

    “沒事。”沒太大事,但也用不得力,一用力,剛愈合的傷口還是會崩開。

    “哥,過會兒東西還是我來背吧。”雖然現在身體還是挺酸軟的,但一想到可以買油回來,想到可以吃到香噴噴的油炒的菜,疲倦一掃而光。背這三十來斤的東西,小意思啦。

    “也不知道這狼肉能不能賣出去,這狼肉味不僅腥還酸。”

    “怕什麽,能賣多少算多少,總比放在家裏臭了強。反正船資也不貴,一個人兩文錢。”

    天微微亮,兩兄妹披星戴月出門了,山上又傳來野雞喔喔的聲音,明月信誓旦旦地說:“你瞧著吧,這隻野雞遲早成為我們的盤中餐。”

    “這一時半會兒恐怕阿娘是不會讓我們出門了。”大郎愁道。

    明月信步走在前麵,“哥,這個你不用擔心了,這種小山坡阿娘還是準許我們去的。”要是知道今天去的那座山已經屬於老山範圍,她才不會去哩。

    兩人深一腳淺一腳,很快到了村頭董三爺家,七叔正出門,七嬸在交代他一些事情,見到兩人,忙道:“還想著去叫你們呢。”見是明月背著背簍,便知道大郎傷的不輕,“大郎,你還好吧?”

    “勞七嬸掛心,並無大礙。”

    七嬸又看向董石海,責備道:“都是你的錯。”

    七叔憨憨地抓抓頭:“對對對,都是我的錯。大郎三丫頭,要不是你們七叔我滿嘴亂說,你們也不會去楓木山,也就不會遇到危險了。”昨天回來後沒被爹罵個半死喲。其實在二嫂子說這三個臭小孩去了楓木山的時候,他的心就跳特別厲害。闖禍了呀!都無顏見四海嫂子了。想想這三兄妹要真出了問題,他這輩子可就會一直處於深深的悔恨之中,畢竟四海哥一家多好的人啊。

    “七叔你就別怪自己了,你也沒想到我們會去楓木山,當時你不是和三伯聊天麽,無心的呀。七嬸你也不要怪七叔了,我們這不是好好的嗎?”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他們才不會胡亂怪罪人咧。

    三人往鵝溪方向走去,走了大概半個時辰,就到了往常趕集的地方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他們就是在集上的渡口搭船的。穿越過來大半年,這地方明月基本沒來過,所以她忍不住問:“七叔,這裏趕集能賣什麽?”

    董石海大步走在前頭,“都是些鄉裏常見的東西。”

    明月打量著集市兩邊,街道不寬,房屋也是矮矮舊舊的,看不出有什麽有錢人。“平時打了野雞在這裏能賣掉嗎?”

    七叔搖搖頭,“靠運氣吧。”窮山窩窩裏,大家都自給自足,野味他們平時自個兒能打到,至於花錢買野物吃,他們是不會這麽做的,要知道,買一隻野物的錢,少則也可以買幾斤肥肉榨油了哩。

    見七叔這麽一說,明月便知在這兒買的可能性是極小的,便也不做這方麵的考慮。

    到了渡口,太陽已經升的老高了,船家正在等人,待他們三人跳一上船,人也差不多了,船家便要開船了。

    七叔搶著交了船資,明月不幹,硬要自己給,七叔爽朗一笑:“等你把狼肉賣掉,回來就替叔給錢吧。”說著就把錢遞給了船家。

    “唷,你們還獵到了狼?小兄弟的爹恐怕吃了不少苦頭吧?”船家是個三十來歲的漢子,大熱天穿著短打,看上去非常的精神幹練,他打量著這小小的少年和女孩,覺得這倆孩子很眼熟,“小兄弟的爹可是四海兄?”

    想不到搭個船還能碰到熟人,大郎作了個揖:“正是家父。”

    船家咦了聲,“我聽聞四海兄打仗去了,難道這消息不是真的?不對,那天四海兄坐我船,他親自告訴我的。”

    “家父已去了大半年,現在也不知道身在何方。”大郎黯然道。

    “那你們這狼——”船家簡直不敢相信,隨即哈哈大笑:“果然虎父無犬子,這狼是你們打的吧。”

    “正是。”

    聞言,另外那些乘船的人看到他背簍裏的狼肉,紛紛嘖嘖稱奇。又有人說:“小兄弟,這狼肉可不好吃啊,比狗肉粗,腥味重,還帶酸味。到了鎮上可不好賣唷。”

    明月脆脆地道:“紅燜出鍋後瀝幹,撕開沾料吃還是挺好吃的。”這狼肉她在穿越前吃過,那種做法做的還蠻好吃的,不過吃的當然是家養的狼。“再說了,吃個新鮮的人還是有的,畢竟這狼肉很難得啊。”

    船行了約莫小半個時辰到了鎮裏碼頭。

    白溪鎮是梅山縣的一個大鎮,宋時這裏做過縣城,後來縣城搬遷,這裏的船運依然發達,碼頭特別熱鬧,這裏是出資江去寶慶乃至洞庭的必經之路,船隻經過這裏,都會停靠補充物資。

    三人下了船,此時剛好有一隻大船也靠岸了,下來不少光著膀子的漢子,有個手裏拿著一把扇子的高個兒的年輕人從船上跳下,看到大郎背簍裏的兔子,忙問:“這位小兄弟,你這兔子賣嗎?”

    “賣賣。”明月一聽生意上門,忙不迭地點頭。這運氣也特好了點吧,才靠岸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這個年輕人在船上待了十來天,這大熱天也沒見什麽肉,看到兔子自然是起了心思。“這隻兔子多少錢?”

    七歲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的明月做一副小當家的樣子,奶聲奶氣又做一副財迷的樣子道:“現在豬肉價錢是二十文一斤,我這兔子還是活的,就按照肉的價錢給吧。”

    “嘿,你這丫頭,賬可不是這麽算的。二十文錢一斤的那是肥肉,你這兔子我帶回去還不知道要費多少油呢。”年輕人逗道。

    明月也看不出這人願不願意出這個錢,歪著頭作可愛狀,笑眯眯地說:“大哥哥,這豬肉好買,我們這兔子就難得了,兔子跑的多塊啊,別說我這小胳膊小腿,趕山狗都未必追得上哩。我們兄妹花了好長時間才逮到這麽一隻兔子,您說二十文一斤劃不劃算?”

    這小姑娘挺機靈的,手上也不缺這點錢,年輕人笑道:“那行,這裏是一百文錢,買這隻兔子夠了吧?”

    “我們這隻兔子至少有五斤哩,大哥哥買了一點也不吃虧。”接過一串銅錢,見年輕人上了船,將兔子交給一個下人,又下船了,明月眼珠子一轉,走到年輕人身邊:“大哥哥,我們這裏還有狼肉,你要不要一點?這是我們昨天打的,放了血,不腥的。”

    “你們?”年輕人看著小丫頭,又看向大郎。

    明月點點頭。

    “那是你們爹?”年輕人看向老實巴交的董石海。

    “不是,那是我七叔。大哥哥,你別不信,那頭狼真的是我們打的,你看我哥哥,身上都是狼的抓痕。”說著就掀開大郎的袖子。

    大郎頗為難為情,低聲喊了聲三妹。

    年輕人看在眼裏,便知這兄妹必是極為艱難,想想十幾年前的自己,要不是受人恩惠,當時能不能活下來也未定,再看這小少年長相仿似舊人,便軟了心腸:“那這狼肉什麽價格?”

    明月一聽,自是欣喜不已,“狼肉不貴,十文錢一斤。您要多少?”

    “把你背簍裏的都給我稱了吧。“年輕人說道,送佛送到西,他要是不買,這狼肉小姑娘恐怕再怎麽賣甜都賣不出去,何況船工們就不見葷腥,有狼肉吃已經很不錯了。

    明月猶疑:“可是……您能吃那麽多嗎?”

    “這你就別管了。”小丫頭明明就是財迷的樣子,還問這話,不怕他反悔?想著這小丫頭也挺可愛的。

    明月笑的眉眼彎彎,“那謝謝大哥哥了。”說罷放下背簍,借了稱稱了下,整整二十八斤。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七叔把背簍背進大船。明月附贈了一個做狼肉的方子。

    看著眼前那一串串銅錢,明月笑彎了眉眼。心裏盤算著可以買多少油鹽,對了,還要給二姐三郎買糖呢,還有娘,昨天沒捉到穿山甲,她得去藥店買點王不留行,那可是通奶的好東西呀。

    年輕人看著笑的見牙不見眼的明月,忍不住搖搖頭,朗聲道:“小丫頭,我叫肖戰,替我向你爹問聲好。”

    明月:“……”

    怎麽回事?都是爹的舊識。還以為這是靠自己嘴皮子所得哩。

    哎,果然大樹底下好乘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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