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發

字數:4974   加入書籤

A+A-




    林旭一邊吃飯,一邊打開客廳裏的電視看著。

    茶幾的玻璃麵被砸破了,他便直接把廚房裏的一張大案板搬過來放上去,暫時充當桌麵。

    吃完晚飯,他望了眼窗外,但見這時外麵天色已是全黑了下來。當下又略坐了一會兒,看著電視消消食。

    待腹中食物略作消化後,他站起身關了電視,然後把廚房、餐廳與客廳裏的燈全部關閉,轉身走進次臥。

    至於吃完的碗筷,他自然是放著沒收拾。反正順利的話,他也就住一晚,沒必要為這臨時的一頓飯還去洗碗,這又不是自己家。要是不順,多耽擱幾天的話,那回頭再洗也不遲。

    走進次臥,他把書桌上的東西又略收拾了下,騰出位置,然後打開自己的旅行包,把裏麵的東西一件件取出堆放在旁邊,最後從包裏最底下取出一身黑色皮革質地的夜行衣。

    他這夜行衣換成了皮革質地,自然已不是原先他自備的在地攤上隨便買來的那身黑衣黑褲,而是李飛燕後來專門找人給他定做的。

    上次在濱城,那晚一起行動時,李飛燕就曾說過他那身地攤貨太“low”,還說回去後也要專門給他弄身行頭。這事李飛燕卻是一直記著,回去後沒幾天便很快提上日程,專門找他測量了身高、肩寬等數據,並征詢他對夜行衣服裝的意見。而林旭趁著這次,便幹脆把自己那“天行者”服裝的想法一並講了出來。

    所以眼下這套服裝,並不隻是身夜行衣,也同樣是他為自己取的超級英雄名號“天行者”的服裝。

    說來也巧,這套服裝是他動身出發的前兩天才剛剛做好郵寄過來。所以林旭這回出來,便也順便一起帶上。今晚這一次,也算是他這個“天行者”的正式亮相了。

    取出衣服後,他當即脫下自己原本的衣服,把這身“天行者”的行頭換上。

    換完之後,但見是身黑色的緊身皮衣,十分修身,也展露出他平日掩藏在衣服底下的好身材。這身皮衣的樣式,跟李飛燕他們燕子門的那行動服裝並沒什麽太大的區別,材質、樣式等都大致相同。

    最顯然的區別處,是在於他這身服裝的胸口處,印有著“替天行道”四個暗金色大字。不過這四個字既非橫排,也非豎排,而是成一個圓圈狀地上下左右分列,字體為古篆體,同時旁邊有形暗金色的龍紋裝飾。既是字樣,也是個圖案,整體圖案約為一掌大小。

    除此外,受電影裏的蝙蝠俠影響,他身後也弄了件黑色披風,覺著比較酷帥。而後麵披風上,也是有著“替天行道”四個暗金色大字。不過這後麵四個字的字體,則是換為了有些看不清字樣的很張狂的狂草,既是字,也算種特別的裝飾紋路。而這四個字也比前麵胸口的字大了很多,為豎排狀。

    這些字的顏色,林旭其實原本是打算用杏黃色,就像《水滸》裏那梁山好漢“替天行道”的杏黃大旗。他最初想到“替天行道”,也是源自《水滸》而來。

    甚至他“天行者”的這個名號,也是有些源於梁山一百單八將中他很喜歡的一位好漢武鬆的名號。武鬆的綽號,便是“行者武鬆”。另外,則還有些源於他第一回帶的那個孫悟空麵具。孫悟空另有一個名號,也是叫做“行者”,稱為“孫行者”。

    行者其實是古代的一種稱號與頭銜,可指出行的人,在佛教用語中,一般指苦行的頭陀。武鬆與孫悟空的“行者”,都源自佛教用語,因為武鬆在血濺鴛鴦樓後,為躲避官府追捕,便聽從孫二娘的建議,改頭換麵,作了副頭陀打扮;而孫悟空是唐僧的徒弟,自然更是個出家人。

    林旭本身並不太喜歡佛教的許多東西,不過倒不介意借用下“行者”這個稱號。何況“行者”一詞早已有之,也並不是專屬佛家的。他使用這個名號後,在晚上行動,就是夜間出行之人,是個夜行者;他要替天行道,行俠仗義,就是天行者。

    他這個名號的最開始,就是由孫悟空想到孫行者,再想到行者武鬆,由爾想到梁山好漢們聚義的中心思想“替天行道”,便有了“天行者”的名號。所以服裝設計上,也是由此來考慮。

    隻是原本設計的杏黃色,李飛燕卻說杏黃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顯眼了些,會引人注意,不便於隱藏行動,所以建議他換了色澤接近同時色調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對這個合理的建議,自是從善如流,聽了她的。所以最終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實李飛燕原本還建議他,別用披風的,說加件披風可能會影響一些動作發揮,不太利索。另外吊這麽一大片,也容易鉤掛上東西。

    但林旭卻終究還是有些少年心性,覺著加件披風比較酷帥。最終沒聽她的這個建議,還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覺著自己武功高強,對付些罪犯毛賊,也用不著什麽太劇烈動作與太厲害的招式,隨便三拳兩腳就能解決。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風礙事時,也能夠隨手解下拋掉或是掖在腰間的腰帶上,倒也不算什麽,影響不大。

    不過他這個披風,是跟外國漫畫裏的超級英雄如超人、蝙蝠俠學了,但作風可不打算跟他們學。比如蝙蝠俠的“絕不殺人”守則,無論再罪大惡極的罪犯也隻是抓起來送進監獄,這點他可不打算遵守。在這方麵,他打算跟梁山好漢們看齊,有必要時,殺人放火也是不在話下,正所謂“除惡即是揚善”。何況他現在,也已經是開了殺戒殺過人了,便是在濱城時殺的那個鄭文輝。

    隻是他殺鄭文輝時,是以《妙手十三式》裏的“蜻蜓點水”那招殺的。因這招的特殊性,不是當時致死,而是能間隔幾天甚至更久,所以他當時對鄭文輝施了這招後,鄭文輝是過了兩天才死的。而鄭文輝遭“蜻蜓點水”發作,暴斃而死時,他也並不在鄭文輝身邊,並沒親眼見到鄭文輝的死相,是從濱城的電視新聞報導中才得知的。

    因為不是直接當麵殺死,所以他雖殺了鄭文輝,並在事後得知了鄭文輝的死訊,卻是也並沒什麽太多感覺。所以他殺人雖殺過了,但當麵殺人致死,卻是還並沒有過。不過這種殺法,他覺著也挺好,不用直接麵對當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幾天才發作致死,也能夠把自己的嫌疑擺脫幹淨。對付杜賓,他也打算同樣用“蜻蜓點水”這招,非常隱秘地下殺手。經曆了鄭文輝這個試驗品,他已能保證這招會見效。

    不得不說,在開了殺戒之後。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鄭文輝之前撞見了杜賓這事,他就算憤怒到有起殺心,也未必就會選擇真的動手實施殺人。畢竟杜賓對關家姐妹倆,還並沒來得及真的怎麽樣,就被他破壞了。姐妹倆的清白,還是保住了。但在經曆了鄭文輝之事後,他當時一起殺心,便就真的動了殺念,打算確定實施了。換句話說,殺人對現在的他來說,已是沒什麽心理障礙。

    就像之前那個洪洞通背門的範海龍,要是此事發生在鄭文輝事件之後,他說不定也已對範海龍下了殺手。不過現在嗎,在那之後範海龍與其整個洪洞通背門都是老老實實,再沒招惹過他,他倒也不必還非想著斬草除根解決後患。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事情能夠化解的,他也願意去化解。當然,對於罪有應得,不可饒恕之輩,他現在也是絕不會手軟。

    換好服裝後,林旭又探手從背包裏取出一條皮質腰帶係在腰間。

    這條腰帶的樣式,跟李飛燕他們燕子門所配行動服的製式腰帶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換成了兩根甩棍。而腰帶上也沒有再插一圈燕子鏢,不過另配了個鏢囊。隻是他鏢囊裏裝的,卻不是什麽特殊形狀飛鏢,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彈跳棋用的那種,他們這邊土話叫“溜溜彈”,學校裏不少男孩都喜歡玩的彈珠遊戲,也是用的這種。他上小學時也很喜歡玩,上中學後則不怎麽玩兒了。

    裝一鏢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來做暗器。這東西尋常可見,方便消耗後隨時補充,而且不是金屬製品,也方便出行過安檢。另外,也是他不願輕易見血。用這種圓球狀東西作暗器,就隻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會輕易打出血。

    為方便出行過安檢,他那兩把甩棍也是換成了李飛燕專門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奪自鄭文輝手下的那兩把甩棍是三節式的,現在他這兩把則換成了四節式,隻比鋼筆長不了多少,甚至還做了筆夾,可以偽裝成鋼筆,更加方便攜帶。同時材料質量,也比原來奪自鄭文輝手下的那兩把強了許多。另外,則是整個根身都塗成了啞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時更加隱蔽。而三節換為四節,每節做短,整體甩出後則長度不變,跟原來的差不多,甚至還稍微長些。

    係好腰帶,林旭再又探手從包裏取出樣兒東西,這回是個黑色的眼罩麵具。戴上後基本遮住了上半張臉,可很好的遮擋麵部。另外,這眼罩麵具的正中央,也有個暗金色的草體“天”字,標誌著他的天行者身份。

    這麵罩是用高強度碳纖維做的,據李飛燕說,強度比鋼鐵更高,可以防彈。在保持高強度的同時,重量則比金屬更輕,是一種新型的高級材料。碳纖維還可以做成紡織物,李飛燕最初原本打算給林旭做一件整體的碳纖維服裝。但用碳纖維製衣,耗工時間就比較長了。另外價格也不便宜,不過林旭現在有錢,倒是付的起。但他覺著沒必要用這麽好的,以他的身手,有人持槍也打不著他,倒不必非用這種高強度防彈材料。

    倒是李飛燕的行動服,她已打算最近專門定製換一套這種新興的高級材料。隻是這材料目前國內的技術還不行,定製還需要到國外,這就更加耗時了,這也是林旭為什麽不選這種的原因。在把“天行者”的服裝設計好後,他很有些迫切地想見到成品。

    不過他倒是由此想起嶽纖雲的那套“月蝴蝶”服裝就全部是防彈材料所製,很可能就是這種碳纖維,或是類似的。

    係好眼罩麵具,收拾停當,林旭對鏡照了下,見沒什麽遺漏處,滿意地點點頭,便關了次臥的燈開門而出。

    走到客廳陽台處,他打開窗戶,直接躍窗而出,然後自外麵的樓體攀爬至最頂層的樓頂天台。

    站在天台四下望了望,辨明了方向後,他接著回憶了下地圖上由龍湖景苑到市政府小區的路線,便即展開輕功,自連綿的樓頂飛奔縱躍著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