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0章 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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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貞觀以前,生產水平低下,商業活動蕭條,加上戰亂不止,於是更加混亂。
    漢時有句話說,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婦不織或受其寒,這就是生產力低下的表現。全國大部分的人都在家種地,婦人要為全家織布做衣,基本上是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社會。
    因為窮,所有沒有什麽結餘。沒有結餘,也就跟錢沒什麽關係。
    南北朝時代,戰亂紛紛,百姓更加窮困,大家連衣食都勉強,彼此間交換點必須品,都不用錢。民間零星交易,都是以物易物。
    雞啊鴨啊,送到村口換大糧。買幾斤豬肉買點針線,也都直接用麥穀。
    三國時的曹丕上位後,甚至幹脆把錢廢了,魏黃初二年公然明令,廢五銖錢,使百姓以穀帛為市。在南方,到了晉時還是多用穀。
    而到了南北朝時,南方用布帛更加顯著。在北方,絹帛的使用取得了絕對優勢,代替了穀成了第一交易貨幣。
    進入了唐朝,都是錢帛兼行。
    百姓以物易物,朝廷則征收實物稅,種什麽收什麽。上上下下,用到錢的時候很少,所有錢荒雖嚴重,但日子還是能過的。
    可貞觀之後,改革幣製,大興工商,甚至後來連收稅都不收實物稅而收錢。
    商品交易量大增,經濟體量也大增,貨幣需求量自然也是大增。
    朝廷錢不夠,銅不足,於是紙鈔出現。
    當紙鈔信用出現危機,朝廷又開始加鑄銅幣,甚至還開始鑄造金銀幣。
    現在的這套金屬幣與紙鈔兼行的幣製,取代了過去絹穀兼行,錢帛兼行的策略,為大唐的發展是立下了汗馬功勞的。
    大宗交易直接用金幣,平時用銀幣,普通百姓買菜購物拿銅錢,商人們更喜歡直接用鈔,攜帶方便,交易也方便。
    早朝時,長孫無忌提出鑄幣屬於朝廷權力,當禁止私人鑄幣。另規定,金銀銅屬於國家戰略物資,禁囤積。
    長孫無忌這話一出,讓房玄齡等宰相們也都意外不已。
    這麽重要的事情,當先在內閣溝通的,可這樣不聲不響的直接在朝會上提出,這太不按規矩來了。
    突然襲擊。
    “臣反對!”
    褚遂良直接出列,高聲反對。
    褚遂良曾被張超稱為有急智,長孫無忌一提出收回鑄幣權的事情,他馬上就意思到他想做什麽了。
    從某方麵來講,鑄幣權歸朝廷當然也是好事,但從另一方麵來講。長孫無忌這是要開始宣戰了,他這一下,是直接向著張超去的。
    再說了,當初約好的,這元寶貨幣,隻是個過渡貨幣的。
    這些金銀銅元寶,是不會一直發行的。
    若朝廷收回鑄幣權,隻怕皇帝並不見得會再發行新幣了。
    “褚遂良,收回鑄幣權,是朕的意思,你跟朕說說,朕要收回鑄幣權,有哪裏不對?又有何不可?”
    見褚遂良又是第一個跳出來反對,承乾說不出的惡心。看著都沒人為長孫助陣,他不得不親自站出來。
    “鑄幣,本就是國家之權,豈可久交與私人耶?”
    百官驚訝。
    好長一段時間了,大家都似乎習慣了每天朝會就是個儀式,大家過來走一圈,然後就各回各衙了。
    大家習慣了朝廷大事皆交由內閣決斷,沒想到,今天皇帝居然親自站出來了。
    一來,就是這麽大的事情。
    誰不知道,雖然如今鑄幣的有好幾家,但這最大的一家是張超啊。
    皇帝這是要直接向張家下手了嗎?
    似乎有熱鬧看了啊。
    有些本來昏昏欲睡的官員,一下子來了精神。
    褚遂良倒一時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別說自古以來,鑄幣權多在朝廷手裏,就算不在朝廷手裏,皇帝真要搶到手,別人能說什麽。好比鹽專賣一樣,隋至唐初,鹽也是任百姓開采、販賣的,並不加鹽稅。
    可後來,朝廷說要鹽專賣,百姓要曬鹽,必須先到朝廷衙門申請牌照,還要交承包費,曬鹽還得再交營業所得稅什麽的。
    然後曬出來的鹽,還不能自己去賣,必須得交給朝廷統一收購。朝廷收購了鹽,再賣給鹽商。
    鹽商們隻能從朝廷這裏買鹽,買的鹽,是直接先加了鹽稅的。買了鹽,就等於先代交了鹽稅,若鹽賣不出去,那虧大了。
    朝廷低價從鹽民手裏收的鹽,然後漲價,再加十倍的稅賣給鹽商,直接就得了暴利,靠著這個,光一個鹽,朝廷現在一年收入四千萬鹽稅。
    百姓吃個鹽,一年都要多花原來十多倍的錢。
    現在皇帝看上鑄幣的暴利,要收回鑄幣權,大家能有什麽可反駁的?
    岑文本適時的站了出來。
    直接反對不行,那就來個迂回。
    “陛下,此前朝廷發行元寶錢,是當做過渡貨幣。如今各地局勢變好,紙鈔信用大增,市場穩定。臣以為,朝廷可以開始發行新的錢幣。”
    所謂新的錢幣,就是加大貨幣的成色,降低麵額。
    原來一枚隻含金八錢的金元寶,麵值一百貫銅錢。
    而新的金幣,依然重一錢,但含金量將達到八成八,同時,麵值卻要降低。一枚金幣,將值銅錢二十貫。相比金元寶發行前的,金和銅錢比較,依然還是升值了兩倍半,不過已經沒有金元寶這麽恐怖了。一金幣等於十萬銅錢,這個確實是過於誇張,哪怕是當二十的銅錢,那也相當於五千銅錢。
    新銀幣麵值也要降,成色也改為八成八,一兩重一枚,一金當五銀。比起過去金銀銅一比五比八,金銀比沒變,但一銀值四貫銅,銀比銅卻是漲了三倍左右。
    金和銀對銅,都升了三倍左右,金銀比沒變。
    新幣裏,銅錢將取消當二十和當十錢,保留當二和當五錢。
    如此一來,除去銅錢貶值因素,其實金銀銅基本上恢複到了貞觀初的匯率。
    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朝廷通過鑄幣大量榨取百姓的財富。
    恢複到原來的匯率,也讓紙鈔的信用更加可靠,對於整個大唐的經濟來說,都是有重要保障作用的。
    回收舊的金銀銅元寶,改稱金銀銅元,鑄幣的利潤不再那麽高,貨幣的信用更堅挺。
    岑文本看著皇帝決心堅定,便也直接用出了撒手鐧,本來也是打算要實行的新幣製,現在提前一點。
    承乾還想著通過回收鑄幣權,一年能增加三千萬的鑄幣收入,結果被褚遂良和岑文本兩個輔相一攪和,就算順利回收來,可三千萬的收益,也會下降到五六百萬。
    這簡直就是故意跟他這個皇帝過不去啊。
    之前張家鑄幣賺的盆滿缽滿的時候,你們怎麽不說呢?現在朕要收回鑄幣權,你們就說要改幣。
    金元寶改成金元,銀元寶改成銀元,銅元寶改成銅元,改一個字,所有的發行的元寶又要回收重鑄,瞎折騰一頓,最後鑄幣的利潤少了快九成。
    見不到朕好啊。
    真要算,還不如不回收呢。起碼原來張家賺的多,朝廷收的也不少,能收到四成的稅,光從張家就能收到八百萬貫以上的稅。
    不算朝廷自己賺的。
    現在好,若是收回鑄幣權,一年的鑄幣量不變,可就算不額外扣稅,總共也隻能賺到六百萬貫,一年少賺一半以上。
    這他娘的暴利的生意,怎麽就被他做成了虧本的買賣?
    承乾想不通。
    這些宰相,全他娘的是跟朕過不去啊。
    他現在倒真是騎虎難下。
    鑄幣權回收的狠話已經放出來了,這個時候不收回也不行。可一收回,反而一年要虧六百萬,這不碰到鬼了?
    但褚遂良和岑文本一唱一和,說這元寶改成元,那是早就定好了的。
    都他娘的是一群祖宗,哪哪都不省心啊。
    朕還不是為了天下。
    對了,好像張家的鑄幣廠裏,也有褚遂良、岑文本他們的份子。這是他們得不到好處,也不讓朕得到啊。
    到頭來,他們還得了個好名聲。
    承乾覺得他低估了這些人,薑還是老的辣啊。
    他心裏迅速的想著對策,不能就這樣算了,虧本的買賣不能做。
    要虧,大家一起虧。
    他在算一筆賬,跟著張超讀書多年,他的數學非常好,能夠直接進行心算。
    如果,朝廷不收回鑄幣權,允許私人鑄幣,但需要這些私人先取得特別經營牌照,然後對這個鑄幣廠征重稅。
    那麽,是不是更劃算點?
    新幣一年如果總共能鑄幣得利六百萬,朝廷征稅征高點,比如先征他五成的特別鑄幣稅,再征他兩成的營業所得稅,一年得稅四百二十萬。
    還不用自己經營和管理,似乎比較不錯。若是再金銀銅料方麵再管理一下,可能還能賺點。
    朝廷一年得利五百萬貫,讓鑄幣廠得利一百萬。
    朝廷雖少賺了一百萬,但省去了經營、管理等麻煩,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省的一直得防著私鑄。
    算來算去,還是虧。
    起碼原來朝廷一年能收一千多萬稅和利,現在變成五百萬,這不是虧是什麽。
    心不甘啊,好不容易以為找到個突破口,結果卻成了兩敗俱傷?
    他一年損失千萬,張超一年損失兩千萬,一個比一個虧,這是同歸於盡的做法啊。
    想來想去,承乾還是覺得,起碼張超比他更虧。他一年虧一千萬,可張超一年虧兩千萬。
    再說,宰相們這麽堅決,貨幣肯定是得改的。反正要虧,那起碼讓張超多虧點。
    “既然褚相岑相這麽反對朝廷收回鑄幣權,那麽朕就依兩位宰相之言,暫不收回鑄幣權。此外,關於發行新的貨幣,朕也認為時機已到。內閣和太府寺、少府監、中央銀行一起商議一下新幣之事。”
    “新幣到時就交由工商銀行等幾家銀行的鑄幣廠鑄造,但關於稅率問題,需要再調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