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商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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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伯母,我給妹妹們送飯來的,一直打擾你們真是抱歉。”常霜看二伯家都被妹妹們坐滿了,有些不好意思。

    “霜兒說什麽見外話,這竹季小姑娘挺聰明的,乖巧又懂事,還會識字,可真是好孩子。來來,霜兒坐下吃飯。嗬嗬!”

    阮氏高興,有人教兒子念書,這可是大好事,吃頓飯算什麽。

    “二伯跟章哥哥呢?”

    “他們要到晚上才回來。最近鎮上要辦節日,他們的活也多起來了,不過也好,能多賺點錢。”

    常葉和常樟去做建築有關的活兒,建房子,挖水道之類的他們都做,甚至還做過鄰縣一個大戶人家的短期雇農,隻要是能賺錢的,他們都積極的去找活幹。

    “節日,什麽節日?”常霜雙眼泛光,她聞到了商機!

    “送年節,過年已有二十天了,再十天年就過完了,大家要送年走好,保佑一年順順利利。”

    送年節!常霜想起來了,就相當於十五的元宵節,隻是這個世界的朝代沒有元宵節,新年在一個月後結束,那時大家都會去寺廟參拜,祈求風調雨順。

    送年節很熱鬧,像元宵一樣有燈謎等活動,燈籠是必不可少的。

    哈哈哈哈!有了!

    “二伯母,二伯跟樟哥哥會手工活兒嗎,做燈籠之類的?”常霜忙問。

    “會是會,常霜是想做燈籠去賣嗎?”

    這就被識破了,常霜有些尷尬,她點點頭,“是的,二伯母,怎麽了?”

    看二伯母沒有興奮的樣子,常霜想難道賣燈籠還有什麽禁忌?

    “霜兒,賣燈籠也是可以,隻是做這個買賣需要官府同意,還要交錢,很麻煩的,若生意不好,收入不及成本,又要交錢,很不值當。前年你二伯就做了,但虧了錢,去年百姓們就沒人再做了。今年你二伯跟你哥哥就去搭建戲台,還能賺幾個銅板。現在做這個的人,都是大商人,小老百姓還是別摻和了,盡吃虧。”

    在阮氏的一陣歎息中,常霜了解到,做燈籠買賣之所以要向官府申請,取得官府許可,是因為燈籠是帶火之物品。

    在大秦商律中,對於火有關的生意很看重,若要做燈籠,蠟燭,油燈之類的商品的生意,得經由官府許可才可經營。

    火是百姓必需之物,不管白天黑夜,隻要需要你就得使用,使用的多了,銷量就多,銷量多利潤就多,繳的稅也就多,朝廷對高稅收的商業是很看重的。

    別小看蠟燭之類的商人,雖然不比米商茶商布商賺錢,但也滋潤著。安守縣的火物商就被徐家與李家壟斷,隻有他們能交得起高額稅。

    火也是危險之物,有風之處就擔心起火,想想節日當天全城點火,要是出了問題,就是一片火海。

    官府可是很擔心火災問題,對不是很常使用的燈籠也收稅。

    商業的稅收,常霜之後問了齊明,簡單說就是要交生意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所有的商業稅收都一樣。

    嘖嘖!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而不是純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收入還不一定能把成本拿回來,就要交出去百分之三十,除了大商人,很少有人能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