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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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響。巨大的金屬呻吟聲,隨後便是“嗚”的一下大起來的風聲。煙塵、烈風在一瞬間灌滿少女的口鼻,她的身子失去平衡。這叫她不得不睜開眼睛,雙手慌亂地一抓,攀住麵前的儲物箱。
到這時她才發現車頂不見了。
被整個兒撕去,車窗也盡碎。車子的金屬梁柱扭曲成麻花,可這台老爺車卻仍行駛在公路上!
她立即轉頭往後看。正瞧見那頭巨大的青狼與變形的車頂在公路上翻滾成一團,激蕩起巨大煙塵。但僅僅三秒鍾之後,青狼猛地甩了甩腦袋、四腳抓地,又狂奔過來!
少女轉過臉,看到身邊的李清焰。
活見鬼……他還是安安穩穩地坐在那裏。
白色襯衫仍那樣幹淨整潔,隻有袖子被卷起的左臂上多了些血跡。可少女意識到那血跡不是他的,而該是屬於那頭青狼的!
她瞪大眼睛,說不出話了。
李清焰瞥了她一眼,又轉臉向後看那頭不依不饒的青狼,低歎口氣:“給我顆扣子。”
“……啊?”
“扣子。”李清焰用目光示意她。
少女不知道他還要做什麽。可頭腦似乎已經沒法兒質疑他所說的話了。像夢遊一樣,她扯下自己格子襯衫領口的白色紐扣,乖乖遞給他。
李清焰接過紐扣、沒有回頭,隻向後猛地一丟。
沉悶的一聲爆響。
正從地上躍起撲至半空中的青狼的腦袋,在烈風中爆成一團血花。無頭的狼身頹然墜地。在巨大的慣性作用下翻滾十幾次、將長長一段公路都染成鮮紅色,才不動了。
隨即被車子遠遠地拋在後麵。
楊桃隻能怔怔地看著那狼屍。待它看不到了,又怔怔地看李清焰。
“有手帕麽?”
“……有。”她夢遊似地答。
“給我用用。到了城裏賠你塊新的。”
“……好。”還是像夢遊一樣,她從衣兜裏摸出繡有自己名字的手帕、遞給他。
“幫我抓穩方向盤。”
“……好。”
於是看到他用手帕仔仔細細地擦去左臂上的血跡,連指甲縫兒都擦得幹幹淨淨。然後將手帕丟出車外,聞聞自己的手,微微皺眉。
“該洗一洗的。”他接過方向盤,“太臭了。”
太陽落山的時候,兩人棄了車。老爺車變成敞篷車,被李清焰推進樹林。然後他們花半小時的功夫找到一棟廢棄在林中的四層小樓。
這裏似乎是戰前的一個小鎮。大部分建築都已傾塌,被埋藏在草木中。暮色四合,唯有這棟樓孤零零地站著,像是在憑吊從前人來人往的日子。
打李清焰用紐扣擊碎那頭青狼的腦袋之後,少女就不大說話了。變得極乖巧,仿佛是個小仆人。跟著他在林中穿行,沒有要逃走的舉動。因為這個年輕人在殺死那頭青狼時所展現出來的力量叫她意識到,她如今已沒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了——至少在這段時間裏。
小樓該是經受過火焰的洗禮,門窗都沒了。荒草長了半人高,掩住半個門口。向裏麵看隻能瞧見黑黝黝的一片,仿佛傳說中上古時妖魔的巢穴。
“今晚在這兒過一夜。”李清焰說,“你得睡個覺。明天我們繼續上路。”
然後他拉住楊桃的手,牽著她走進黑暗裏。
少女的身子微微一顫,但沒做聲、沒反抗。因為她什麽都看不到。荒原之上常年積聚著鉛灰色的陰雲,在夜晚時也不見明月。這叫樓內成了完完全全的黑暗世界,她的確得被李清焰抓著、才能避開地上那些或大或小的雜物,磕磕絆絆走上樓梯,一直上到四樓去。
四樓似乎是一個寬敞的大廳,隻有幾張殘破的桌椅,開了八扇窗。黯淡的夜光從窗戶裏透進來,叫少女的眼睛逐漸適應黑暗,能看到些東西了。
於是李清焰放開她。找到兩張還算完整、幹淨的椅子擱在窗邊,自己先坐了,看楊桃:“歇一歇。我們好好談談。”
少女略一猶豫,坐到他對麵去。
李清焰向窗外看一會兒,收回目光:“沒什麽想問我的?在車上的時候你不像現在這樣不愛說話。”
少女抿了抿嘴唇,略沉默一會兒才說:“你在這兒不安全。”
李清焰微微一愣,笑起來:“你比這個年紀的普通女孩子要大膽。那麽你說說,為什麽不安全?”
“你打死的那個……妖族。”少女深吸一口氣,似是在強迫自己更加鎮靜,“他不是一個人。他們還有別人。他死了,別人一定會追過來……會找到我們。那時候我們就被困在樓頂上,跑不掉了。”
“嗯。”李清焰點點頭,“你的這個擔心有道理。但我倒希望他們來。”
“……為什麽?”
“抓幾個活口,問問他們為什麽要你。你沒意識到麽,之前那頭青狼看的是你,不是我。”
“啊……”少女的臉色發白。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未卜的命運與未知的危險令她艱於言語,隻能握緊雙手。
於是看到對麵的年輕男人從襯衣口袋裏取出那六張紙,在手中慢慢展開。
他取出其中一張遞給楊桃。
“這一張應該是我在六個月前寫的。因為紙上有日期。”
楊桃得很吃力才能在黯淡的光線中看到李清焰所說的“日期”——在紙張的最下方,印著“2018.5.1”的字樣。
她想了想,忍不住說:“可是未必就是這天寫的。我有一個日記本,上麵也印著日期……”
“看這個,和這個。”李清焰又遞過兩張紙。
同樣寫著“找到楊桃,帶她走,救她”這樣的話,但這兩張上,書寫著自己標注的時間——2018.6.1和2018.7.1。
“這幾張也一樣。”李清焰看看手中另外三張紙,微微皺眉,“昨天,十月一號的時候,我睡醒起床,在枕頭旁邊看到這六張紙。”
“我可以確定這是我自己的筆跡。也可以確定我家裏沒來過別人。但我不記得我前一天晚上寫過這東西、又把這東西放在自己的枕頭旁邊。”
“但如果我假設這些東西都是我的手筆,那麽意味著我已經用同樣的方式提醒了自己六次:來救你——在過去的半年時間之內,每月如此。”
“所以我不得不找到你的一些資料。”(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