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一章 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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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眯著眼睛,仔細看了一眼,結果這時候發現還真就有共同之處,在第一張照片背景裏麵的別墅旁邊,有這麽一棵鬆樹,鬆樹的下麵有這麽一個涼亭。

    涼亭的裏麵坐了兩個人,其中有一個是女人,另外一個是男的,那男的正在下象棋,然後再對照了一下這兩個月前拍攝的彩『色』照片,結果發現這個買冰棒的男人和別墅旁邊下棋的男人,基本上就是同一個人。

    兩個人一個穿著古老的中山裝,另外一個穿著很現代的西服。

    雖然衣著打扮不一樣,但是從麵孔來看,都是梳著三七分的頭發,我身高1米75左右,身體稍微脆弱,站著筆直,就是這麽一個普通的男『性』,衝臉上來看,基本上可以判定就是同一個人。

    看到這我也嚇了一跳,我趕緊問:“我說胖著這兩個人相隔的時間恐怕有百年有餘了吧,要說一個人活上100年也並不是不可能,但是100年來外貌不變,難道是吸血鬼不成?”

    胖子拍了拍這張照片說:“沒錯,所以這就是長生不老的秘密,這趙飛燕一直想尋找照片裏麵的這個男人,後來我這邊好心好意幫著打聽一下,你猜怎麽著,這個男人的名字姓林林衝的林!”

    姓林的人,天底下多了去了。

    我倒覺得並沒有什麽特別奇怪的地方。

    接下來胖著對我講:“你有沒有聽說過林家宅事件,上海著名的靈異事件!”

    聽到這裏這一瞬間,我貨源快了,林家宅這三個字在我的腦海當中,印象實在是不能在深,就像現在隨便翻翻網頁,看看新聞都會看到這三個字。

    這是在70多年代最著名的林家宅殺人事件。

    據我所知道的,當時在林家宅,發生了一起殺人事件,結果警察去判斷的時候卻發現這林家宅一共有,爺孫三代。

    而且更加古怪的是,這三代人既然起了同樣的姓名,全部是一樣的。

    後來警方在對證凶手指紋的時候,找到了林家最年輕的人,當時這個個小夥子隻有20多歲。

    後來警方控製了對方之後,經過指紋的罪證,這才發現指紋根本就對不上,結果經過詳細調查才知道凶手的確姓林,但並不是這個年輕的小夥子,而是這小夥子的主爺爺,可那個時間來看,這小夥子的爺爺早就已經去世了,因此這個案件就成了懸案。

    後來這林家一戶人家就搬走了,去了哪裏誰都不知道!

    不過警方封鎖林家宅的時候,卻總是發現林家宅,每到夜晚,就會發出一些各種各樣的靈異事件,比如說莫名其妙的女人的哭聲,再比如說深夜地板當中流淌出來的血水。

    胭脂這件事情成了十大靈異怪談之一。

    我托著下巴問:“放著一張,你這麽說這個長生不老的人就是這戶林家宅的主人?”

    那胖子回答:“沒錯,而且趙飛燕就這兩個禮拜之前已經聯絡到了這林家的主人,而且約定就在三天之後,在一家高檔咖啡廳裏麵見麵,這對於趙飛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時候,這時候你要想把對方叫來,恐怕你是天王老子都不成!”

    旁邊的鳳凰拍著船槳說:“那好辦呀,既然對方不能過來的話,不會介意我們過去吧,你放心,就算真的見到了長生不老的秘訣,我們也不要,你看如何?”

    胖子點點頭,說了一句:“我覺得長生不老的秘訣未必能夠存在,不過我們這次的目的是想辦法讓趙飛讓幫著我們,甭管用什麽方法是真是假,隻要幫他們弄到長生不老的秘訣,就算了,事兒之後的事情咱們再說,你們看如何?”

    鳳凰笑著說:“哎呀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要欺騙一下趙飛燕,然後想辦法讓對方得到所謂的長生秘訣之後就把對方帶回來,隻要是能夠解破這個陣法,這趙飛燕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不再過問是不是?”

    胖子拍了一下自己肥肥的肚子,說道:“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還真是一代就比一代強,丫頭此言說的沒錯!”

    既然事情都已經一拍即合了,我們也沒什麽多說的,直接握起的雙腳,飛快的往著旁邊滑去,不一定會的功夫來到了岸邊,我們決定明天一早晨乘坐最早的飛機趕往上海。

    說走就走,就是我們幾個人的『性』格。

    胖子雖然和我們一起去上海,但是並不住著同一個航班,我和鳳凰兩個人在第二天的中午就已經來到了上海市。

    我先找了一家賓館,把鳳凰安頓下來,這時候手機發來的短信,我發現胖子也已經來到了上海,隻不過不知道這小子是乘坐什麽東西來的。

    我和胖子做了一個計劃,在電話當中約定,等趙飛燕和那個姓林的見麵的時候,我們決定跑進同一個咖啡廳裏麵,守株待兔。

    既然大家心裏都知道對長生不老的秘訣,不抱有希望,那麽起碼應該先打聽一點信息,然後再作偽裝。

    總不可能說是大街上隨便花五塊錢,買點紀念品之後送給趙飛,燕飛說是長生不老秘訣所在,這麽做的話未免有些太看不起人家了。

    所以說就算是要裝模作樣,起碼應該多打聽一點東西再說。

    不過自從來到了上海之後,有一點卻讓我非常擔心,因為胖子這家夥居然主動讓我占便宜。

    這個死胖子一向是無事不登三寶殿,有便宜能今天,絕不等明天占,等我們找好了一家賓館之後,一打聽才知道,原來這個胖子通過手機定位儀,早就已經了解到我所在的地方,並且幫我們付的房費。

    這胖子一路來不僅僅是我們的賓館,甚至連飯和打車的錢全都幫我們報銷了,就好像我們是客人來到人家地盤兒一樣,反而默默的坐起的東道主。

    像這種事情我都不需要問,我就知道胖子來到這兒有自己的算盤,如果連這件事情我都搞不清的話,我估計也沒有資格和胖子說話。

    既然對方讓我來享受的話,我如果不好好的,可真是有點過不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