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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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你現在的體質力量,應該不至於這麽容易就被他們綁架了吧?”

    淩雪已經鎮定下來,李長夜卻正好好奇問道。

    按理說,淩雪的力量不亞於訓練有素的精英軍人,速度方麵更是完爆一般人。

    就算事發突然,淩雪應該也可以掙脫以及逃跑才對。

    “當時很緊張,而且他們還有迷藥。”

    淩雪有些愧疚,但事實正如她所說,對方有準備迷藥,等到她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了。

    “他們…怎麽樣了?”

    “沒什麽,還不至於把他們都殺了。”

    “他們確實該死,不過……”

    淩雪鬆了一口氣,她非常擔心李長夜會在一怒之下殺了人,解氣是解氣,但也會產生很多問題。

    然而她並不知道,李長夜抹殺掉的人已經不止幾人。

    而對於淩雪的話,李長夜不置可否,正常情況來說,殺人肯定是不行的,但他的情況很不尋常。

    而且,像蔡家那種人,如果李長夜沒有力量的話,估計等不到法律的製裁,他就已經死了。

    被蔡家害得家破人亡的事例可不少,又何曾見到蔡家人被法律製裁?

    不說那些,李長夜很快就轉移了話題。

    在不知不覺中,兩人的關係似乎親近了一些,隻是雙方都未察覺。

    ……

    蔡培明的死亡,無異於給了蔡家一記狠辣的耳光。

    偏偏蔡家人非但沒有一絲報複的想法,反而畏懼無比。

    無與倫比的神奇手段,蔡培明的恐怖死狀,強悍的體魄力量等等,這都驗證了超自然之力的存在。

    那可是超自然力量,又豈是普通人可以對抗的?

    別開玩笑了,遇到那種怪物,還是不要招惹的好。

    而且,蔡家這個時候根本來不及考慮太多的事情。

    蔡俊死了之後,蔡家之主蔡培明跟著暴斃,一眾蔡家人還得入住醫院休養身體,家族財團又遭逢挫折……

    總之,蔡家現在是內憂外患,一個處理不當就是毀滅結局。

    畢竟蔡家有很多敵人,一旦實力虛弱,結果也就不言而喻。

    究竟能不能扛過這一劫,都還尚未可知,誰還有心思再樹新敵。

    ……

    或許正是印證了那句古語,身懷利器,殺心自起。

    李長夜不難發覺他自己的性情變得越來越冷厲和凶殘,動輒就要人性命,在蔡家時,他就差點爆發。

    要不是當時淩雪在場,他或許就會大開殺戒。

    現在隻是除掉蔡培明,已經算是非常仁慈和大度了。

    這並不是出於他的善心,說什麽不會濫殺無辜,實際上哪有什麽無辜,他隻是有些反感暴虐心境。

    說到底,殺了他們有無必要?殺人究竟是他的選擇,還是暴虐之心的誘導?

    如果是後者,那麽他就像是被欲望操縱的傀儡,李長夜可不會屈服。

    遵從自己欲望,隨心所欲,自由自在,聽上去感覺很好,也是人類追求的極致。

    其實全是扯淡,李長夜可不會給自己找借口。

    所以他會有選擇,按他自己的原則,對待人與事。

    殺人也好,救人也罷,都應有一個衡量,既不能違背心意,更不能放縱欲望。

    人嘛,活著就意味著麻煩,雖然他最討厭麻煩就是了。

    ……

    又是一個未知之物。

    一小瓶金紅色猶如火焰的液體,看上去像是某種特殊生命的血液。

    當然也不排除是奇物和藥物,畢竟是未知的異世界之物,誰知道它是什麽東西。

    很多東西都是未知,甚至連試驗都不敢輕易嚐試,萬一釀成大禍,這個罪名李長夜可擔待不起。

    九月九日,星期天。

    今天出現的奇異之物終於讓李長夜覺得很滿意。

    是他期待已久的異界食材,這一次是一條大魚,足足有四米多長。

    看上去像是金槍魚,紡錘狀,嘴裏滿是鋒利牙齒,是某種肉食性魚類無疑,它的體表鱗片呈現銀藍色,看上去很是漂亮。

    估計得有幾百公斤重,光是魚肉應該就不下五百斤。

    有了這些魚肉,至少夠吃一兩個月。

    在吃之前,按照慣例給二哈喂了一頓,如果到中午都沒事,那就肯定沒有毒素。

    真要有特殊情況,那也活該有此一劫,也沒什麽可抱怨的。

    正準備開車回家,結果李長夜剛出別墅,就看到附近不遠的一棟別墅門外發生了什麽事情。

    隔著不遠,雖然聽不清那些嘈雜的爭執聲,但十幾人圍堵在路上,看也看清楚了。

    不過一會兒,李長夜就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被眾人圍毆的男子,他的妻子給他戴了綠帽,就是眼前那名富豪以及他身邊的那個妖豔女子。

    女的相貌出眾,身材火爆,成熟嫵媚的氣質怪不得能勾搭上這等級別的富豪。

    畢竟這裏一棟別墅就要幾千萬。

    隻是,那男的看上去也不像是窮苦平民,頂多不算大富大貴而已。

    一個是小富之家,老公年輕又長得不賴,看樣子也很在意她。

    一個是億萬富豪,中年人,或許還有家室,搞不好是玩票性質。

    怎麽選,應該毫無疑問。

    然而偏偏還是發生了這種事,難道那女的瞎了?還是拜金到腦殘的地步?

    如果是男女朋友也就罷了,都已經結婚了,居然做出這種不知廉恥的事情,總不會是為了報複吧?

    不過,這是人家的私事,李長夜卻不會去幹涉。

    隻是在臨走前,記住了那個悲催男的樣子,痛哭得像是個傻叉。

    至於是因為被打而痛哭,還是因為痛苦悲憤,那就不得而知了。

    現在的人也不知道是怎麽了,男的女的都想腳踏幾條船,好像欲求不滿的樣子,給人戴綠帽都戴的理直氣壯。

    笑貧不笑娼,利益至上,就連禮義廉恥都沒有了,那一層薄如蟬翼的遮羞布簡直欲蓋彌彰,有等於無。

    名曰,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原則,已經被腐朽了,連骨頭渣子都壞掉了。

    什麽浪子回頭金不換,十有八九就是個笑話。

    話說回來,李長夜雖然不在意別人怎麽亂搞,但他討厭這種人。

    別人也就算了,和他沒關係,如果與他有關係,他就絕對不會姑息。

    就像是蔡俊和吳宏宇,他們喜歡搞事,為所欲為,這與李長夜一點關係都沒有,偏偏要招惹他,招惹到淩雪,所以他們都死了。

    能讓李長夜關心的事情沒有幾件,但任何一件,外人都不能觸碰,猶如龍之逆鱗,觸之必死。

    這不是什麽霸道不霸道的問題。

    這是原則。

    也是人活於世的底線。

    否則,還不如一死了之。

    人活著,煩惱總是自找的,沒有底線的人,容易搞事情,所以踢到鐵板,就怨不得別人嘍。(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