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奸人想害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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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駱勇拍了朱克棣一下:“傻瓜。我們挑選凶手時,首先要站在我們的小團體利益上考慮。第一個條件,對方要是方誌的人。”

    朱克棣沒有說話,在外人的眼中,他是無派之人。

    但是,他是跟著駱勇混。

    駱勇是王副處長一派的,他也是王派。

    兩個人商量了一會兒,劃出了方誌派的七個人。

    劉雲是方派,周軒也是方派,方科長也是方派。

    最後,駱勇將目標定在了劉雲、周軒和方科長的身上。

    “為什麽要定這三個人?”朱克棣問。

    “剩下的四個人,都是小蝦米,就算他們被認定為凶手,也對方誌沒有多少的危害。這三個人,都是方誌所親近的人,如果他們出現了問題,那麽方誌就難逃牽連了。”駱勇說。

    “但是,這三個人,定誰好呢?”

    兩個人又討論了半個小時。

    定周軒,很難。

    這家夥很精,想送槍入屋,難。

    而且,如果給周軒發現了問題,那麽駱勇兩人就是死的路了。

    周軒不好陷害,方科長呢?

    方科長雖說是女人,但是她住在房中,基本不出房。

    而且她的房兩邊,住的都是方誌派的人。

    靠駱勇這邊的是劉雲,另一邊的是另外的一個人。

    所以說,想陷害方科長,也是很難的。

    最後,兩人的共同目標是劉雲。

    一則劉雲的房,與駱勇的房隻隔一間房。

    二則,劉雲經常去活動室,離開房的次數多,給兩人的機會多。

    三則,劉雲是方誌的鐵杆,幹掉了劉雲,就是給方誌抹上屎了。

    “表哥,你說劉雲是凶手,皇軍相信嗎?”

    “肯定相信。因為劉雲是第一個出現在案發現場。可是凶手卻不見了。唯一的可能就是,劉雲就是凶手。”

    “沒有發現槍怎麽說?”

    “好解釋,劉雲藏了起來,隨後,在進入招待所時,將槍帶了過來。”

    朱克棣拍著巴掌:“妙啊!這下子,劉雲跑不掉了。”

    隨後,兩人就談起了風花雪月之事了。

    周軒一直坐在劉雲的邊上,一直在注意劉雲的表情。

    劉雲的超強聽力,特務處沒有幾個人知道。

    但是,周軒就是知道的幾個人之一。

    “聽到什麽?”周軒問道。

    劉雲也沒有隱瞞,將駱勇與朱克棣的所說之事,告訴了周軒。

    周軒一聽,臉一下子黑了。

    本來在這個招待所內,人身就不安全。

    現在,竟然有人想用這事來栽贓陷害。

    而且,將矛頭對準了自己三個人。

    這時候,心不能軟了。

    心一軟,就是命亡了。

    想了想,周子軒輕聲對劉雲說:“這事很嚴重。如果讓他們的計劃實施成功了,那麽你就是死路一條。”

    劉雲點頭,這話沒有嚇人。結果肯定是這樣。

    “我們必須采取主動。”周軒說。

    劉雲請教說:“怎麽樣的主動法?”

    “在他們栽贓前,讓他們自已變成凶手。”

    “怎麽辦?”

    “我們提前向皇軍報告,指出駱勇的手上有審訊室作案的工具。隻要皇軍搜出了美式手槍,那麽駱勇就有口難辯了。”

    劉雲眼前一亮。

    這是一個好辦法,讓對方的矛殺死他自已。

    但是,有一個問題。

    如何向日本人匯報,關健是要讓日本人相信。

    憑著你的舉報,日本人為什麽相信你?

    日本人肯定知道,這個時候的招待所內的人,都快逼瘋了。

    大家都在狗咬狗。

    瘋狗的話,有誰完全相信。

    特別是,如果沒有搜出槍來,日本人肯定不會放過自己。

    “現在關健的是,確定駱勇的藏槍位置。最好在他取槍栽贓時,當場抓住他。”

    劉雲點頭:“這樣的話,駱勇就難逃一死了。”

    兩人商定了計劃後,剩下一個問題。

    如何去向日本人匯報?

    劉雲平時與日本人沒有打過交道。

    周軒也沒有相熟的日本人。

    而且這招待所內的日本人,都是憲兵,他也不認識。

    看到劉雲著急的樣子,周軒開口了。

    “現在有一個人能幫你。”

    劉雲看著周軒,等待著他的後話。

    “方科長!”

    劉雲瞪大眼晴:“方科長認識日本人。”

    周軒暗自想道,什麽認識日本人?方科長本身就是日本人,是日本特務。

    這一切,都是軍統發現的。

    原來,方科長在調來特務處之前,曾經去過南京,執行一項任務。

    在那次的任務中,日本特務的行動被發現,於是,軍統與方科長一起的日本特務發生了激戰。

    最後,日軍在傷亡了一半人後,逃出了南京。

    方科長就是那逃出南京之人。

    周軒進入特務處後,將特務處的重要人員資料報到了南京。

    審看資料時,軍統發現,方科長是那個日本特務,她竟來到了特務處任職。

    軍統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周軒,讓他小心方科長。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軒才知道方科長是日本特務。

    這個消息,在特務處,沒有一個人知道。

    方誌也不知道。

    周軒肯定不會說方科長是日本特務之事。

    “方科長的日語很好,與日本人勾通無障礙。所以,我們應該將這情況告訴她。”周軒說。

    “怎麽樣告訴她?說駱勇想害我們?”

    “千萬不能這樣說。我們應該將凶手的帽子戴在駱勇的頭上。就向方科長說,你發現了駱勇帶有槍進入招待所。”

    這是一個安全的舉報。

    隻說發現駱勇帶槍進入招待所,就能去掉劉雲身上的可疑處。

    受審查期間,帶槍進入招待所,這就是非法。

    為什麽帶槍?帶槍幹什麽?

    這些問題,會讓日本人高度警惕。

    如果當場查出駱勇的槍,而且發現是美式手槍,那麽日本人就會先入想到,這美式手槍不是曾經在審訊室殺過人嗎?

    於是,日本人就會將美式槍、凶手、駱勇這三方麵聯係起來。

    從而認定,駱勇就是那個凶手。

    因為他是特務,又是凶手,隨時要防身,所以必須帶有武器。

    但是,配發的武器已經被日本人給收繳了,所以駱勇隻有這把作案工具能防身了。

    “什麽時候去向方科長報告呢?”劉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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