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與譚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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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劉雲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二,劉雲還是與自己打過交道的人。沒仇沒怨,為什麽要舉報自己。

    三,自己的行動,是奉上級命令行動的。劉雲的身份,不可能是能達到自己上級的人。

    所以,譚傑在被抓後,能夠自由行動時,便出來見劉雲。

    “知道周軒嗎?”譚傑問。

    劉雲搖頭:“自從上次拿了他的一筆‘道歉費’後,就沒聽說過他的情況,你也不想想,我是什麽身份?”

    譚傑:“他現在混得風生水起,副科長,大紅人!”

    “切!出簷子木頭先爛。他現在得意了,但是日本人也盯著他了。說不定哪一天,呯,他就給爆頭了。”

    譚傑:“你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我才不是這樣的。哎,你上次說的生意怎麽樣了?”

    劉雲提起了上次的事。

    譚傑:“你還記得那事?十幾天過去了,你說那人會傻的等到現在讓你去殺?”

    劉雲一副可惜的神情:“有人得手沒?”

    “沒有!聽說那家夥離開了武漢。”

    “真的是命大!我還等著撈些錢,過過快活的日子。”

    譚傑:“那件事別想了!但是,我手上有一筆新的生意。”

    劉雲的臉又笑了:“什麽生意?有錢嗎?”

    “有錢!”

    “什麽人?”

    “共產黨!”

    劉雲堅皺眉頭:“你是不是開玩笑了!共產黨窮的隻能吃南瓜湯,你說他有錢?”

    譚傑遞給劉雲一支煙:“共產黨是窮啊!但是窮人也有人救濟啊。”

    “誰救濟?”

    “中華抗日會,號召國民捐款,支援抗日。他們籌集了價值五十多萬法幣的大洋和物資,準備安排人在武漢交接給共產黨。”

    劉雲雖說不了解共產黨,但是,共產黨是抗日的。這一點,讓他對共產黨沒有惡意。

    但是,譚傑卻提出來,去搶共產黨的錢財。

    這讓劉雲心生警惕。

    譚傑的此行,是受國民黨軍統的指使,還是他個人的想法?

    是軍統的想法,那劉雲就得重新評價國民黨的聯合抗日的宣傳。

    如果是譚傑個人的想法,那麽這個譚傑不簡單。

    表麵上,劉雲沒有顯示出自己的心情。

    他不緊不慢的說:“現在是國共兩黨聯合抗日,如果被抓住了,那就是死罪。”

    譚傑的眼有點飄:“當然不能讓他們抓住了!隻要幹的巧,誰都不會發現我們的行蹤。”

    “怎麽過巧法?”劉雲問。

    “你們的人隻負責跟蹤,死死地盯住那持有錢財的捐者。直到他與共產黨的人接頭時,你們的功德就滿了。後麵的事就交給我,我帶人來動手。怎麽樣?”

    看著譚傑那緊盯的眼睛,劉雲知道,他必須答複。

    如果譚傑是軍統派來試探自己的,那劉雲必須同意。

    不然的話,軍統就會將自己當共黨給哢嚓掉。

    如果譚傑是想私自動手的話,那有一種可能,譚傑想將自己推進坑中。因為有這大膽子的人,不可能還是一個平頭百姓。

    這一刻,劉雲對譚傑更加不了解。

    譚傑的身上有一團霧,讓人看不清楚他的真麵目。

    騎虎難下的劉雲,隻得點頭答應了與譚傑合作。

    “我隻負責盯人,不動手搶錢。事後,我是什麽都不知道。”劉雲裝著很為難的說。

    譚傑舉起茶杯與劉雲碰了碰:“合作愉快!分錢有你份,責任與你無關。”

    劉雲:“盯誰?”

    譚傑拿出了一張照片,指著照片上的一個男人說:“這人叫王茂財。”

    劉雲看著照片,照片上,幾個女人圍著一個男人。

    那男人三十多歲,一副富家子弟的派頭。

    “富家子弟?”劉雲問。

    “是!有錢的主。”

    劉雲收了照片:“那行!我安排人盯死他。他住在什麽地方?”

    譚傑說了一個地址。

    劉雲楞住了:“你這家夥,原來租那雞鳴巷,開小店,真正的目的竟然是跟蹤王茂財。”

    譚傑沒有否定:“也不是跟蹤,隻是盯著他的窩。他家在雞鳴巷,與我開的小店隻有幾十米。”

    劉雲:“那小店不錯,我安排人再租下。”

    譚傑搖頭:“之前就給他發現了,我在雞鳴巷正左右為難。幸虧你們警局抓了我,讓我跳了出來。所以,那間店還是放棄了。”

    劉雲賊笑道:“你是偷偷摸摸的。我要光明正大的。”

    “怎麽個光明正大法?”

    “我就將那間店拿下來,做我們巡警的一個落腳點。”

    “大搖大擺地去盯人?”

    “對!這樣一來,他們肯定不會懷疑我們是對他的。哪有這樣立在人家的屋前盯人的?”

    譚傑一想,高興地說:“好主意!說不定,他們還將你們當作防我們盯稍的護衛呢。”

    兩人商量好後,譚傑離開了。

    張富貴來到了劉雲的辦公室。

    “隊長,譚傑這人看不懂,我勸你不要與他太親熱。”

    劉雲點頭:“這個人,我也看不懂。但是,並不是看不懂就避。有的人有的事是避不開的。”

    張富貴見劉雲有主見,便不再說了。

    劉雲輕聲地對張富貴說:“你安排你表弟,對譚傑進行跟蹤。他沒有在桃花巷露麵,譚傑不認識他。轉告他,寧願跟丟,也不要讓譚傑發現。那家夥很油,發現了有人跟蹤,他會反跟蹤的。”

    張富貴問:“就讓他一個人去跟?”

    “對!人多嘴雜。”

    “那周軒那邊怎麽辦?表弟原來是負責那邊的。”

    “已經跟了幾天,其他的人已經熟悉了,就安排另外的人負責周軒。在我的心中,譚傑是虎,周軒隻是白眼狼。”

    張富貴:“明白!我交代表弟盯好。”

    劉雲遞給張富貴一支煙:“你去一趟雞鳴巷,將譚傑原來的小店租下來。”

    張富貴熟悉那塊:“那地自從譚傑出事後,大家都說是黴地,沒人租。我們租它幹什麽?”

    “什麽黴不黴的?我們是警察,是凶神。黴神怕凶神。租下那地,是準備建一個警點。”

    聽說是建一個警點,張富貴有些好奇。

    巡警的警點是巡警隊的事,什麽時候偵緝警幫建警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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