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譚傑的懷疑(感謝“端木風 ”大大的打賞!)

字數:4990   加入書籤

A+A-




    鄧美麗不屑地說:“在我的眼中,他就是一個沒有一點本事的鄉巴佬。怎麽讓你有這種想法?”

    “直覺。在我的直覺中,劉雲是一個深藏不露的高手。不要看到他象一塊沒威脅的毒刺,當你被刺中時,它會要你的命。”

    鄧美麗再一次回憶跟蹤劉雲的情況:“我確定他沒有將廣告告訴別人。”

    譚傑聽後,放下心:“隻要這個毒刺不毒我就行了。既然他沒有去泄漏情報,那麽說明,他不是我們需要提防的人。”

    “那後麵的工作,需要他們參加嗎?”

    譚傑否定:“不用了!除非緊急情況,才會讓他參加。”

    鄧美麗笑了:“也是,讓人分一杯羹,我心裏總是不舒服。”

    譚傑:“明天廣告一登,線人就會看到。那麽,他就會出來與我們接頭。”

    “誰去接頭?”

    “你去?”

    鄧美麗問:“我不認識他呀?”

    譚傑:“我也不認識他,他的關係是在他進入延安後,才轉到我這裏來的。”

    鄧美麗:“我用什麽身份去接頭?”

    “臭豆腐。你是賣臭豆腐的流動攤販。”

    鄧美麗問:“我到什麽地方去賣臭豆腐?”

    “明天他看了報紙後,會去那個廣告攔留廣告的。告訴我們,他現在在什麽地方。明天,你我就盯死城東的那個廣告牌。”

    那個內線,在第一次傳遞的情報,被劉雲拿走後,肯定也著急接頭。

    譚傑的報紙廣告,是聯係對方,自己會在約定的廣告牌那等他的消息。

    這樣,就會將斷掉的線,重新接上頭。

    劉雲離開後,開車去巡視。

    一天兩至三次巡視,是劉雲的工作。

    路上的時候,劉雲心一動,開車去往那個廣告牌的方向。

    廣告牌離馬路隻有十米不到。

    劉雲經過時,放慢了速度,眼睛看向廣告牌。

    就在這幾秒鍾的時間,他看到了一個廣告。

    那是李小雙貼上去的廣告。李小雙約見麵。

    劉雲沒有下車,也沒有停車,徑直開車駛過。

    跟在劉雲後麵的一輛車,繼續跟著。

    劉雲巡視完了後,便開車去了警察局。

    停車下車時,他看向了院子外,有一輛車也停在遠處。

    劉雲登上了台階,進入了警察局的辦公大樓。

    隻有進門處的一個警察哨崗與劉雲打了一個招呼,其他的人,沒人去理會劉雲。

    畢竟劉雲是一個職位底層的警察。

    劉雲也不在乎,沒人注意他更好。

    他來到了警局的廁所。

    廁所的後麵有一棵很大的樹。

    樹的枝葉遮住了一大片空間。

    廁所沒有人,路上也沒有人。

    劉雲快速地爬上了樹。

    然後,他借助伸出圍牆的樹枝,跳到了圍牆外。

    很快,劉雲便坐上一輛黃包車,離開了警察局的後圍牆。

    來到了與李小雙約定的地方──一個公園。

    李小雙正坐在一排長椅上看書。

    劉雲沒有打招呼,便坐了過去。

    在外人的眼中,就象一個逛公園的遊人。

    李小雙仿佛沒有看到劉雲一樣,一邊看書,一邊念叨著書上的情節。

    而劉雲則是點上一支煙,低頭在抽煙。

    “有什麽事嗎?”劉雲問。

    李小雙將書遮住麵:“首長將調查內奸的事交給我了,但是我對於內奸沒有思路。”

    “哪有那麽容易?要知道,這個內奸在你們內部隱藏了幾年,沒兩三下子,他不早就給抓了。”

    “可必須抓出他,不然對組織損害很大。沒辦法,我隻有一個人,所以來找你,看你有什麽新的情況。”

    劉雲笑了:“你還猜對了!”

    “有情況?”

    劉雲抬頭看了看四周,又低下頭:“有一個情況。”

    “什麽情況?”

    “譚傑已經安排報紙上登廣告了。”

    李小雙明白:“你拿了那份內奸的廣告,譚傑找不到人,便想通過報紙發布指令了。”

    “對!他隻有這個辦法了。”

    “可這隻是譚傑的廣告,我們不知廣告的內容。”

    劉雲將廣告的內容說了出來。

    李小雙想了幾分鍾:“破不出來!”

    “當然!譚傑既然敢讓我安排張富貴去登廣告,就量死了我們破不出來廣告上的暗語。”

    “那怎麽辦?真急死人了。看到了魚,卻抓不住。”李小雙急了。

    劉雲安慰道:“你別急,我們分析一下。”

    “好!你說。”

    “第一個,譚傑之所以登廣告,說明他也聯係不上內奸,這是好事,內奸也在著急中。”

    李小雙點頭。

    “第二個,這廣告一登出去,內奸就會看到。”

    “當然,首長每天都要看報紙,派人買回來。”

    劉雲:“盯緊一下,看有誰最急於出去買報紙。再看看,誰在半路上,急於看報紙,注意,是看報紙的第四版。”

    報紙的第四版,是廣告版。

    李小雙:“這事我來盯。”

    劉雲:“最重要的是,明天的報紙到後,誰出去了。內奸在看到了報紙的廣告後,他要去接頭,所以他肯頭要出去。”

    “他去接頭嗎?”

    劉雲將煙頭丟掉:“不可能!譚傑也不知道內奸現在住在哪裏,他怎麽定接頭的地點。而且,內奸的工作,決定了他不能離開太久。所以,他們最後的接頭地點,肯定在你們的眼皮下。”

    李小雙欣賞的目光掃了掃劉雲:“分析的很對。”

    劉繼續說:“所以,譚傑是等那個內奸來定時間與地點。”

    “內奸來定時間與地點?”

    “嗯!內奸告訴了他住的地方,譚傑就會前往他說的地點去見麵。”

    “首長住的地方附近,不適合接頭。”

    劉雲又點上一支煙:“譚傑肯定會想辦法接上頭的。而且,接頭的時候,不會驚動任何人。”

    李小雙問:“你說的內奸會發出信號,告訴他的地址。可他會怎麽去發那信號呢?”

    劉雲想了想:“我看過了廣告,報紙上的廣告很短,譚傑怕出事,不會說出這些,隻是提出要與內奸接頭。”

    “那麽他們接頭的地點,就是老辦法。”李小雙說。

    “聰明,想到了基本點。就是他們原來聯絡的方法。”

    李小雙驚喜道:“那個廣告牌!”

    (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