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二章 她走了,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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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給我地址,我馬上過來。”我強忍住內心的悲痛說道,事情實在是太突然,我有些不知所措。眼下我隻有找到那個接電話的女人,才能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順義區香河5-866號別墅,你打個車過來就行。”
    “嗯!謝謝!”
    “一會兒見!”
    “一會兒見!”
    說完之後,我就掛了電話,一夜和衣而眠,所以我隻是去了趟衛生間,就退了房,然後打了一輛出租車就往香河別墅的位置趕去。
    一路上,我都在催促司機快一點,在快一點......但是內心深處卻深埋著一種恐懼,我還是很還害怕麵對現實。至少,在我沒有看到事實之前,我還心懷幻想......
    車子開得飛快,不多會兒就停在866大門口。我給司機轉了500塊就下了車,一位穿著白色連衣裙的女人從大門裏麵走了出來。
    “阿彩!阿彩!”遠遠地看著,我就喚起來她的名字。
    她的外貌、身段,乍一看和阿彩真的是一模一樣。等她走進了之後發現,她確實不是阿彩,阿彩的臉上什麽瑕疵都沒有,眼前的這個女人,臉上長了好多好多雀斑,並且鼻翼上還有一顆很大的肉痣。
    “你就是王天成?”她問道。聲音和電話裏麵的一模一樣。
    “嗯!你是?”
    阿彩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並沒有和我說過任何關於她家人的事情,我當時還以為她是孤兒來著。所以我對這個自稱是阿彩的妹妹的女人,自然是持有幾分懷疑的態度。
    “我是阿彩的妹妹,阿雲!進來吧!”她和我說道。
    “她沒有和我說過你。”
    “沒事!她和我說過你就行。”
    說話間,我跟在阿雲的後麵,走進了大門。一進門就是一個花壇,裏麵種滿了月季,散發出一陣陣強烈的幽香,花開得很隆重,花事正忙。
    我跟在她身後,走進了客廳裏麵。客廳裏麵的東西不多,沙發、一張茶幾,一個電視櫃而已,牆上倒是掛滿了阿彩身著華服,和各種各樣的男人合影的照片。那些男人一個個看上去肥頭大耳的,油膩膩的就好像是豬頭三一樣,猥瑣的眼光之中又透露著一股子精明,一看就是那種身價不凡的人物。
    其中有幾個人,還是財經頻道的常客,在國內算是有點兒名氣的企業家的。實在是沒有想到,阿彩以前接觸的圈子都這麽高端,怪不得她但當時要和我分手......當年的我,確實是給不你她什麽,除了在床上一次次的gc和並沒有什麽分量的“我會對你好”這樣無力的近似於空頭支票的這種話語。
    “這裏麵的一切,都是我姐姐掙來的。或者說是,交換來的。”阿雲說道。
    我當然很清楚,她說道那個交換什麽意思。直白一點來說,就是阿彩是靠賣身得來的這一切。
    “當年,她之所以會和你分開,並不是因為不愛你了。而是那個時候,我姐姐她發現自己患病了......她不想你難過,然後就故意說了看不起你那樣的話。並且,她也擔心你知道了她出賣身體這件事情之後,會瞧不起她,所以她才和你分手的。姐姐和你分手之後,心情很差。整天整天地給我打越洋電話,尋找安慰,那個時候我正在國外留學,我也沒有辦法回來看她。我不知道她承受了多少痛苦......等我回來的時候,她已經病得很厲害了。她找你借的那100萬,本來是打算作為下一期的治療費用的......可是,她這次沒有熬過去。”阿雲一邊說,眼淚一直吧嗒吧嗒地不停往下流。
    “對不起,這些我都不知道......可是阿彩真的不在了嗎?”我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多麽希望眼前的一切,隻是一場夢而已。
    就在這個時候,阿雲從桌子上麵撿起的一張死亡證明徹徹底底地擊碎了我原本就不多的那點希望。
    看到“阿彩”兩個字的時候,我的心就不可抑製地痛起來。
    “姐姐不在了。難過也沒有用,姐姐說過,這是她的命。在她15歲那年,就有一個算命的人曾經說過,姐姐在30歲那年會有一次大的劫難,要是過不回去話那就......這是命中注定的事,也是沒有辦法。姐姐她走得很安詳,她也沒有什麽遺憾的。”
    “她有沒有留下什麽話?”
    “沒有!她要和你說的話,都在那封信裏麵了。你跟我來,我有東西要給你。”阿雲說道。
    我跟在她的身後,去了右手邊的一個房間裏麵。不難看出來,那房間正是她發給我的視頻裏麵的那間,也是在我夢中出現的那間。潔白透軟的大床,大大的落地窗前麵是一片開得正是熱烈的月季......
    “這是阿彩的房間?”我問道。
    “嗯!姐姐喜歡玫瑰,於是就選了這個靠窗的房間作為臥室。你等著,我給你拿東西。”阿雲說完就走到一個櫃子邊,蹲下身子開始找起東西來。
    不多會兒,她拿著一個精致的小盒子過來了。
    “這是什麽東西?”
    “你打開看看就知道了。”
    說著,她就把那個小盒子交到了我的手上。
    我打開那個小盒子一看,裏麵靜靜地躺著一枚鐵戒指。那戒指,是我和阿彩兩個人剛剛在一起的時候買的,那天我們一起去工廠旁邊的兩元店逛街,阿彩看到了便吵著要買,並且給我也買了一個。說是兩元店,其實裏麵的東西高於兩元的還是有的。買這對戒指,就花了我們18元。說實話,我當時還真是有點兒心疼的,一方麵是心疼這18元,另外一點就是這種東西買了也沒啥用啊?戴在手上又不能讓人吃飽飯,反而會顯得累贅,幹事情的時候還挺不方便的。
    自從那日買了這個戒指之後,她就一直都把這個戒指戴在手上,並且也要求我也要戴,我心中雖然抗拒,不過為了讓她高興,最後還是按照她說的做了。
    不過,等阿彩和我提出了分手之後,我就把那個戒指給扔掉了。所以當我看到那個完好如初地呈現在我麵前的時候,我還是覺得非常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