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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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終歸平淡。

    ...

    大廳內,楚南歌就那樣靜靜坐在方晴的對麵,看著大廳正中央祖先牌位前的沉木線香在緩緩燃燒,什麽也沒說,沒問。

    簡單的大廳中,就隻有一張紅木桌,數張木椅,一座古老擺鍾與及一套紅木的沙發和茶桌,除此之外就是一座新式的飲水機放在茶桌旁,就那樣空空蕩蕩,簡簡單單。

    沉默著放下手中木筷子,方晴茫然看著眼中毫無變化的一切。

    三年的時光中,她時常會在這個清靜的房子內渡過,因為楚南歌是一個不太願意外出的人,他總喜歡簡單的活著,然後在這個空空蕩蕩的家中,冷眼著一切。

    所以一開始的熱戀過後,走了又走的時光裏,方晴總覺得他不像人一樣,就那樣虛無縹緲的活在這個城市中,活在她的眼前。

    但真實的是,他的電話卻也時常響起,雖然更多是公事,但偶爾間還是有不少人找他去吃喝玩樂,不過大部分時間他都是淡然地拒絕,然後再靜靜縮在這個城市角落。

    除了那有限的數人外,不用上班的時候,他就縮在自己的家中,要不忙著公事,要不就是發呆,看書,睡覺。

    方晴記得自己問過他,為什麽不出去走走?每一次的回答都大約是,嗯,沒什麽地方想去,你想出去走走嗎?

    一開始的熱戀遮蔽住一切,所以方晴覺得沒什麽,不喜歡外出,但願陪自己外出就可以,但後來戀愛的風暴過去,她才發現這樣的生活很無聊,很無趣。

    她才二十二歲,她受不住這種枯燥乏味的生活。

    於是忍了又忍,說了又說,但每一次楚南歌總是溫柔的笑說後,便又日複一日的活著,他會願意陪她去夜聚唱歌,更會和她的朋友一起舉杯狂歡,但方晴卻總覺得不管酒醉酒醒,他都總是漠然地看著一切。

    不冷,不熱。

    一直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把自己抽離這個城市外。

    方晴問過何書桓,也問過他另外幾位總是神出鬼沒的好友,可他們給出的答案,她不懂。

    她隻知道自己感受不到他的愛。

    方晴記得那個姓葉的女子對她說過,楚南歌其實很愛她,隻是不太懂表達。

    可或許是心魔,或許是時間久了,方晴越來越感受不到,她覺得自己與他那幾位好友並無分別,於是她還是忍不住分開了。

    “吃飽了嗎?”

    柔和的聲音中,方晴看著對麵那雙清澈的眼睛,下意識的點頭。

    “嗯,那我收拾一下,你有什麽想做或者想去的地方嗎?”

    看著拿起碗筷的人,看著往廚房中走去的背影,方晴下意識的跟著他走了進去,在流水聲中,看著不算高大的人,方晴雙眼忍不住濕潤起來,忽然從後抱住了楚南歌,低聲呢喃道:“南歌...。”

    雙手頓了頓,楚南歌柔聲應道:“嗯,怎麽了?”

    “如果...我想...再跟你一起...可以嗎?”

    感受著耳邊傳來的熱氣,聽著傳來的話語,楚南歌點點頭道:“嗯,我家鎖鑰還在你的手上。”

    “南歌...。”

    “傻瓜,先縮開雙手,我在洗碗呢。”

    方晴聽著耳中傳來的調笑聲,抽泣了兩下便馬上放開雙手,立在一旁看著能給自己帶來安全感的男子,這一刻,她不禁如當初相識時一樣,總覺得這世上就沒有他做不來的事,那怕他其實很多事情都不懂,不會。

    擺好碗筷,楚南歌用紙巾抹幹雙手,轉身看著又在自己眼前的女子,柔和的笑道:“好了,小晴你想出去走走嗎?我暫時停下了工作,可以陪你到處走走。”

    “對不起,都怪我...。”

    伸手抓住方晴右手,托起她下垂的頭,楚南歌搖頭道:“這與你無關,我這不想休息一下嗎?等這件事過去後,我們離國到處去玩玩,你不是常說想去看看北極光嗎?”

    “嗯...但是...。”

    楚南歌拍了拍方晴的手,柔聲道:“別多想,童童會幫你打脫罪名的,如果她不能,我讓書桓炒了她,讓她回老家種田。”

    方晴雖不認識那位陳羽童,但卻聽過她的事,認得她,何書桓跑來這裏的時候,就從沒少抱怨過她。

    因此聽到楚南歌的話,方晴破涕為笑道:“炒了書桓也不會炒陳羽童吧,人家的實力可比你老友強多了。”

    看著展露出笑容的方晴,楚南歌輕笑道:“也是,那家夥就和我一樣,不學無術。”

    “你比他強多了。”

    “嗬嗬,當然,矮子裏出高個子,我還是勝他少許。”

    坐偏廳中,聊了許久,看著陰霾漸少,但仍舊憔悴的方晴,楚南歌沒提關於任何官司的事,就如當初熱戀時一樣,天南地北的閑聊。

    “書桓今天晚上會過來,小晴你睡一會,我正好去買點菜。”

    打了一個哈欠的方晴,聽到楚南歌的話搖頭道:“嗯,但晚點去買好嗎?我怕一個人,等我睡醒再去好嗎?”

    看了看時間,楚南歌放下手中香煙,點頭道:“好,那我看一會書,等你醒了再去,或者我讓書桓買上來。”

    “嗯。”

    躺在有著熟悉氣味的床上,看著那個好像隔世而存的男子,聽著窗上的風鈴聲,方晴就那樣迷迷糊糊的想著過往,想起她與他真正相識的那一天,不是酒醉的那一天。

    而是在他餐廳中,看到他縮在角落餐桌上的那一天,她聽說過他以往的趣事,從何書桓平常的調侃中也猜出了一二。

    有時候方晴會在想,自己若第一個遇上的人就是他,該多好?但又會在想,在他年少輕狂的時候遇上了,自己又是否會愛上他?他又是否能看上自己?

    叮叮叮的風鈴聲中,身心具疲的人終於沉沉睡去,隻留下那位雙眼總帶著寂寞的人坐著,看著,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相識已晚,相逢太早,這是一種無可奈何。

    但早識未必是一件好事,晚相認也未必是一件壞事。

    輕輕壓住無明跳動的的右手,楚南歌輕輕歎了口氣,他知道她的心底始終被纏繞著,不過這些事情,他解決不了。

    看醫生吧,找位好的心理醫生。(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