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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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隻如初見。

    ...

    躺在舒適的皮椅上,在藥物的輔助下,方晴又再度陷入淺眠中,她的狀況其實不在於那件事,而是在於過往。

    從數次的交談中,陳誌文認為她的抑鬱其實已經非常之久,隻是一路都潛伏在心裏,那件事隻是導火線。

    但每次問到某一些問題時,方晴總是下意識的回避開去或吱吱唔唔,所以最後許誌文隻能采用淺眠療法,希望在淺睡中可以引導她說出所有事情。

    很多人都以為心理治療師就是騙人的東西,對此陳誌文除了苦笑外再無他法,因為心理治療是一件相當複雜的事情。

    不僅要言語技巧去開導,更要清楚知道病人的所有來龍去脈,但往往所有人都會下意識掩去一些不堪,不願記起的事。

    讓那些東西葬在心中那個黑色的盒子內,隻是不願不想,那個記憶黑盒就真的不存在嗎?

    不可能的。

    所以當那個盒子滿溢,隨時一件小事就會引爆一切,爆炸後,有些人能夠安然而過,但有些人卻會就此沉淪下去。

    陳誌文要做的事,其實就是梳理記憶,把打成結的記憶如頭髪般理順,這才是一個正常人。

    隻是就如理髪師一樣,如果你把所有頭發都打成死結,不願他替你剪去打了死結的頭發,誰都無可奈何。

    結果就是那個結,相伴到你死的那一天,隻是心魔,比頭髪上的結更加嚴重,可怕。

    淺淺的睡眠中,朦朧間方晴便好像看到了楚南歌一樣,想起了他們初見的那一晚,看清了他的樣子。

    那一天。

    在那家豪華的酒店中醒來,方晴看了眼蓋好在身上的被褥和被子內完好無缺的衣服,撫了撫赤痛的頭,不由奇怪起來。

    昨天那個帶自己上來的男子呢?

    陽光照耀著的酒店房間,簡單卻充滿美著時尚美。

    躺在床上的方晴用力的甩了甩頭,讓自己再清醒點,便伸手摸向擺放在淺粉色床頭櫃上的黑色包包,從裏麵掏出自己的電話。

    看著電話中的數個未接來電,原來還在回憶那個男子的方晴不由急急彈起,便回撥過去。

    那數個漏接的電話是方悅打過來的,昨天她答應過喝完酒就會回家,隻是後來卻因為醉得太厲害,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跌倒在地上,然後就被人扶了上酒店,這件事她多少有點記憶。

    匆匆給母親打了電話報知平安後,嗅著自己一身的酒氣,方晴走入浴室邊清洗邊想著那個隱約的男子,她對他有點好奇。

    可惜他的樣子,方晴卻完全想不起來,不過臨離開酒店時,倒是在前台的登記名單中知道了他的名字。

    楚南歌。

    至於再多便真的一無所知了,因為酒店中不可能把完整的登記人身份證給她看,能告知名字已是一個極限。

    “喂,小婉,你到了沒?一會給你說件有趣的事。”

    “你昨天不是說回家?怎麽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了?不會是在路上看中誰了吧?”

    “呸,怎麽可能,你快過來,我在酒店門口,一會再告訴你。”

    星期日的路上,城市中總是人來人往,形形色色的人中,或三五好友,或成雙成對,或一家大小的笑談著往不同的方向前行。

    一身正裝的方晴站在全是落地玻璃的酒店外等了一小會,便看到不遠處一身淺藍長裙,挎著一個暗紅包包的張婉兒正在等待紅綠燈。

    快步走到紅綠燈的位置上,方晴揮了揮手便停在一旁等張婉兒走過來。

    熱鬧的城市中,紅綠燈總是變換得很快,因為太多太多的人要過馬路,隻是再快,一個轉燈的時間,兩旁等候的人群亦已經密密麻麻的站滿路口,一眼望去最少便是四十人開外。

    “達達達...。”

    紅綠燈中傳出引導盲人的聲音後,在兩旁車子的停擺中,輕快得如精靈的張婉兒橫過斑馬線,看著方晴身上的衣服,扇了扇鼻子道:“小晴,這香水味也太重了吧?”

    方晴攬著張婉兒的右手臂輕笑道:“這不是沒辦法嗎?沒回家換衣服呢,酒味太重了,得遮掩遮掩,再等一會兒散去點香氣就好多了。”

    “說,昨天怎麽回事?你明明說要回家的,是不是在路上找到了帥哥哥。”

    方晴笑著拍打了一下張婉兒手臂道:“我倒是想啊,但那位帥哥哥把我帶上酒店,扔下我便溜了,我記得我都抱他好幾次了。”

    聽到這話,張婉兒不由上上下下的掃了一眼方晴,嬌笑道:“喲,我們的小晴竟然被嫌棄了,快說說是誰?有拿到電話沒有?改天我們再約他出來。”

    “連是誰都不知道呢,那裏來的電話,不過倒是知道了名字,在前台問的。”

    一路順著人流移動中,張婉兒好奇問道:“快說說叫什麽名字,說不定我能拜托人找到。”

    這個時代中,能在半夜出沒的又有多少不是酒國常客?方晴的樣子雖說不上美麗,但與醜絕對拉扯不上關係,更重要的是那玲瓏浮凸的身材,讓身為女子的張婉兒都羨慕不已。

    公司中的男人就從沒少看方晴一眼,所以張婉兒很是好奇到底是什麽樣的男子,能在方晴投懷送抱下離開。

    這個時代中,一夜情並不罕見,甚至張婉兒本身就試過不少次。

    或者說,那個狂歡的午夜場中,又有多少人沒發生過這種事?

    如果真有,那就隻有一種可能。

    醜。

    因為醜,在那個午夜狂歡的世界,是一種原罪。

    沒有誰會願意在短暫得隻有一夜的時光中,找罪給自己受,最少最少都可入法眼。

    至於天亮以後的妖魔鬼怪,人都走了,各散東西了,誰還管什麽魑魍魅魎。

    “楚南歌。”

    眼中帶著小許不甘神色的方晴嘖聲接著道:“那家夥不知道是不是無能,竟然忍心扔下我就跑了。”

    “咯咯咯...,會不會是你昨天酒醉後的樣子太嚇人了?人家沒以為是妖怪踩你兩腳就算好,不過楚南歌這名字很好聽啊。”

    方晴撇了撇嘴道:“那裏好聽了,楚南歌楚南歌,小婉你就沒想到什麽?”

    “咯咯咯...,那人好歹免費請你住了一晚酒店,你這樣說可不厚道,我倒覺得蠻有趣的,找找看?反正你剛分手,找到了就再勾搭看看?”

    撓了撓張婉兒的肚子,引得她一陣發笑後,方晴歎氣道:“問題是找不到啊,總不能發文上網尋人吧?別人會以為我是神經病。”

    張婉兒想了想道:“這倒真是一個問題,人海茫茫找鬼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