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五十九章 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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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門嚴查。如此勞民傷財的行徑,在監察院院長看來,絕非一人所為。起碼也是北鎮司重要官員才能辦得到的。

    就為了一塊玉,如此大動幹戈,院長實在想不明白,陳煉要做什麽。但隱約之間,他總覺得那東西中必然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身旁,飛鷹上前,在院長耳邊悄聲嘀咕了兩句,聽得院長眼睛一驚一乍。當說完後,他有吃驚地盯著飛鷹,隨後頭向外頭撇了兩下,飛鷹立刻明白院長的意思。

    可飛鷹剛走到門口,院長喊住,“切記,不要露出半點痕跡。”

    話是這麽說,但其他人能看出,院長內心依舊布蘭不驚。

    深夜,打更的已經敲了三下,城內已經寂靜無聲,大部分人都陷入了睡夢之中,隻有少數幾個混跡街頭的,貌似還在街邊嘀咕來嘀咕去。爭那些個沒有意義的是是非非。

    一道黑影,猶如鬼魅,突然從幾人跟前閃過,還沒等看清什麽情況。幾人中有兩人已經倒地不起,鮮血沿著地麵一點點地往外滲透。

    剩下的三人大驚道,“出人命了,出人命了!”打更的本不想攙和,半夜出人命的事,讓誰都覺得心裏發毛。奈何其中一人望見打更的,趕忙上前揮手,“快,快,報衙門!”打更的這才緩過神,急忙向官府跑去。

    按照古修城的律法,城內出命案,自然是告知北鎮司。而此時此刻,能夠從衙門中調出來的人,恐怕隻有北鎮司兩個看門的。

    打更的把事情簡單地說了下,兩個看門的中,一個年紀大點的,有些無可奈何,“現在府上沒人,都出去辦案了,這檔口應該還在城門口。”指著另一個看門的,“你跟他先去,我去找府首大人。”

    北鎮司的府首,其實也沒出去辦什麽事。年紀大了,人都快退休了,好不容易有個清閑,懶得管那些手下七七八八的動作,反正跟他沒什麽關係,愛怎麽折騰他倒也無所謂。就是別整除個什麽事來。

    於是他這會兒,其實人在青樓。到底是上了歲數,別人折騰了一宿,差不多都睡了,而他,折騰了半天,連一次都沒過去。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府首大人是吃了什麽藥,好是厲害。

    可唯有剛才肌膚之親的女子最是清楚。說到底就是不行了,人老了,經曆不夠,那最凶狠的地方,怎麽搗騰都已是軟趴趴的蘑菇。

    女子看著,眼神中滿是譏笑,可又能如何?好氣不打一處來,卻也沒怎麽牢騷,他也曉得,人家女的有這個資格看不上。

    也就在這個時候,外頭聽到一個慌裏慌張的腳步聲。或許是自己有什麽預感,抬頭看向門外,“咚咚咚,”急促的幾聲敲門之後,小聲地說道,“老爺,出事了,出事了,外頭鬧人命了!”

    一聽出人命,說真的,府首幹了幾十年,什麽死人沒見過?人命案子,怎麽也都有上百件了。一邊剛好累得有些氣喘籲籲,一邊直接揮揮手,也不管隔著門的手下看沒看見,還是不耐煩地說,“一個人命案子,找我幹什麽?讓那幾個年輕人弄不就結了?反正我這位置,再過幾日就是他們的了。”

    真是夠寬慰的,聽著也確實是這個意思。然而那看門的手下可不這麽想,急忙說,“大人,其他人都跑去看門了,府上都沒人了!”

    現在輪到大人覺得合情合理了。隻是回頭細想,“不對啊!我還沒下去呢,怎麽都把我放哪了?當我成雜役了?”

    嘴裏叫罵的同時,一掌拍在桌子上。依舊躺在床上的女子,被這突如其來的一擊,給震得心中突突,魂不守舍。

    見自己的舉動嚇著了他的寶貝,府首趕忙上前,“我的寶貝,你別怕,嚇到你了?剛才我是一時來氣不是?”

    女子使勁用手摁著自己的胸口,嘴裏念叨著,“你倒是……這床上沒見你如此微風啊!”話一停,生怕剛才那句,讓外頭自己的手下給聽見,覺得實在丟臉,回頭看到女子一邊摁著那上下起伏的山巒,突然嘴裏又蹦出一句,“隻是你剛才那聲雄威,還真是讓人著迷。”

    嘿,還別說。都這個歲數了,按理說都快退休了。對於一些個馬屁,府首大人是根本沒打心眼裏去的。可自己的寶貝這麽一說,還真就威風上眉,眼神如焗。就連那胯下的騾子,此刻都好像成了駿馬。

    既然駿馬雄起,府首想乘勝追擊,可是這會兒他又看不懂對方了,隻聽女子變得根本不像青樓女子,而是猶如一位賢妻良母,“既然你有公務,那就要以大局為重,否則算我白看你了。”

    這話說的,府首都覺得對方是不是今天也吃藥了,而是還是吃錯藥了?但誰讓他疼惜呢?將衣服換上,馬不停蹄,拉開房門,剛要踏出去,撇過頭,“香兒,你等著,老爺我把這事完了,回來就把你贖了,娶回家。”

    香兒聽著,立刻就愣住了。本來斜躺著用被子裹著的玉肩,也掉了去。她自己卻渾然不知。也不知她此刻是無奈,還是歡喜。

    回到城門,因為今夜要把守城門要害,尋得身上有那塊玉的人。起初,為了讓這件事成,葉紅假借族長的手諭,發到北鎮司。

    府首其實一開始是疑惑的。這種事不該讓族長親自發的,似乎有些小題大做。然而柳青官在一旁穿插,思來想去,府首還是準了。如此一來,就發動了所有北鎮司的人去執行。

    此時此刻,因為時間過去了大半,都是半夜了。慢慢地,有些人就開始有些不解了。一來,夜裏來往的人也很少,二來,倒不如把城門關了,也不會有什麽妨礙。可那道令卻是非要連夜執勤,實在讓所有人都沒有辦法理解。

    府首來到案發地,發現地上躺著兩具屍體,屍體麵部早已百得徹底,背後的血跡也已經大過兩個人的麵積,看來人已經無妄了。

    蹲下身,府首看了看屍首,又命人將屍首翻了個身,發現兩人都是身後被捅。如今身旁又沒有仵作,不得已,憑借著經驗,府首命人將屍首的背後衣服給劃開。

    不多時,衣服劃破後,就看到兩道明顯的刀痕,皮開肉綻不在話下,隻是在一瞬間,那刀口也太大,太長了吧!

    “究竟什麽樣的人,能在一瞬間,劃開幾乎整個腰的寬度,同時深度也是如此恰到好處,既沒有直接懶腰斬斷,又可以讓人緩緩倒下?”

    乍一聽,感覺這話很矛盾。既然要殺人,劃開那麽大口子,就一次性解決了算了,為什麽要慢慢放血而死呢?

    答案隻有一個,“這殺人的,他的殺人習慣就是喜歡這麽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