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抱騰訊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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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微信,這四個字說起來容易,但是這可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做出來的,這其中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而且明年還要真刀真槍的跟騰訊的初代“微信”對陣了。

    李魚能幹過騰訊嗎?!明顯不能,至少在他的比特幣達到1:2萬美元之前,他連一戰的能力都沒有。

    就算他有了足夠多的錢,他就能幹倒騰訊嘛?很難,特別難,可能性微乎其微,李魚可是知道騰訊帝國在後世有多麽強大。

    所以,他不打算跟騰訊爸爸對著幹,他打算抱著騰訊的大腿向前走,之前目前是這樣的。

    這對他是有大好處的!他以後需要一個網絡大佬作為合作者,而這個大佬隻能是騰訊,因為他要代理《英雄聯盟》,要建立《英雄聯盟》的電競俱樂部,最重要的是,他的本地生活程序!無論是電腦端,移動端,他都需要足夠的宣傳!

    他現在的基礎用戶隻有夢靈網跟嗶哩嗶哩的幾十萬用戶,而且這些用戶目前大多都是沒有消費能力的。

    他的本地生活程序,會包含外賣,旅遊,網上購物等等之類的各種功能,這就意味著他要跟美團,攜程,淘寶搶生意。

    他一個人怎麽可能幹的過這些大公司,所以他需要一條大腿帶著他向前走一段路,直到他足夠強大的時候,他會與這條大腿的主人,也就是騰訊,並肩而行,甚至是搶奪資源。

    例如,大概兩年後,拳頭公司就會被騰訊以20多億的價格整體收購,李魚想在其中分一杯羹,作為騰訊的敵人,想分這杯羹是不可能的,但作為合作者,那就有可能了!

    馮琛這些高級技術人才,在哪裏都是可以混的很好的,所以他這次回國與李魚談合作的目的,絕大部分原因是因為韓凝,這是韓凝第一次主動開口讓他幫忙,他怎麽可能拒絕,而且,回國以後,他跟韓凝在一個公司共事,就會有很多相處的時間了,也許,他還有理會把韓凝變成正常女人。

    馮琛表示自己大後天就會回洛杉磯準備辭職與挖人,然後組建這個微信開發團隊。

    李魚突然想到了什麽,讓馮琛等個人一起去洛杉磯。

    一頓飯吃的其樂融融,飯後聊了一會,李魚帶著靈兒還有韓凝就告辭了,馮琛送到了樓下,看著韓凝的車遠去,望了很久才回去。

    在車上的時候,李魚跟韓凝談起了與騰訊合作的計劃,韓凝問道:“就算你的公司成立了,旗下有夢靈網與嗶哩嗶哩,但想與騰訊合作也會很難吧。”

    李魚笑了笑:“所以這款微信軟件一定要早早的開發完成,而且要做到盡善盡美,因為這款軟件就是我們與騰訊合作的敲門磚。”

    回到賓館,靈兒去浴室洗漱,李魚坐在靈兒的筆記本電腦前,敲打著鍵盤,腦海裏一邊回憶著微信的各種最新功能,然後加入了自己的修改,發給了韓凝,讓她一點一點的告訴馮琛。

    李魚有信心,自己這款微信在性能與體驗上都會超過騰訊明年開發出的“微信”,畢竟自己的這款微信可是經過八九年創新改進的,而騰訊的隻是最初的版本。

    不過李魚不會一下子把所有最新功能都放進去,因為他很了解騰訊的複製能力,簡直比卡卡西的血輪眼還牛逼。

    至於為什麽不一下告訴馮琛,因為防人之心不可無。

    以馮琛的資曆,他要是帶著微信的完整開發規劃,跑到其他的公司,李魚可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而現在這樣就不用擔心了,就算其他的公司複製出了微信,但李魚的腦子裏還裝著很多他們沒有的開發程序。

    韓凝很快就想到李魚的想法,發信息說道:“你這個小狐狸,才多大就一肚子的花花腸子。”

    李魚發過去一個微笑的表情,他前世雖然沒有涉及網絡領域,但對於用人,管理方麵很有經驗,什麽人都要防備呀,有時候連自己也要防備,誰知道自己喝多了會不會做出什麽傷害自己的蠢事。

    韓凝:“那你就相信我嗎?萬一我帶著微信的創意設計跑去了其他的公司你怎麽辦?”

    “我們不是有約定嗎,而且你也不缺錢,不愛錢。”李魚自然沒有傻到把自己對韓凝也有所保留的事情說出來。

    韓凝打過來三個“哈”。

    既然工作的事情談完了,那接下來就是放鬆了,而且帶著靈兒來的主要目的就是一起在青島吃喝玩樂的。

    在海南長大的靈兒對於海跟海鮮的興趣肯定不大了,所以在宇哥跟宇嫂的帶領下,大多去的都是一些比較落後幽靜的小地方。

    在青島玩了四五天,靈兒該開學了,李魚帶著靈兒與宇哥告別,坐上了去北京的列車。

    到了北京的時候,靈兒的幾個室友已經返校了,李魚請靈兒的室友吃了兩頓飯,請她們多照顧照顧靈兒,在北京留了兩天,然後返回了小縣城,回到學校。

    回到學校的時候周明傑已經不在學校了,他已經跟著馮琛去美國加州了,是去找拳頭公司談代理《英雄聯盟》港服與台服的事情,有江水月跟馮琛在,李魚覺得談下來的問題應該不大,然後就是價格的問題了。

    李魚開出的價格是,兩個地方的代理權一共一千萬,上下起伏在二百萬之間,周明傑拿出二百萬來入股。

    周明傑走之前在宿舍給李魚留了一個鑰匙還有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一個地址。

    周明傑幫李魚買下了一棟房子,三十六萬,李魚等到周五放假,打車去了自己的第一個房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