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落魄男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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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間,楊誌圖老婆孩子的生活幾乎全靠楊誌宏幫襯。
原以為有了這次教訓,楊誌宏會痛改前非,豈料出獄後非但沒改,反而變本加厲了,吃喝嫖賭樣樣精通,除了正事不會,別的幾乎都會,脾氣也越來越暴躁,動輒打罵妻兒。
沒過幾年,妻子就受不了,離婚帶著孩子離去了。此後,變回光棍的楊誌圖就成了看守所的常客,一年總有那麽幾個月,是在裏麵度過的。
三年前,他不知怎的迷上了一個大學生小姐,倒是不再“進宮”了,開始做起了正當營生,想掙大錢和那小姐過好日子。
但大錢又豈是那麽好掙的?多年的遊手好閑,早就使楊誌圖養成了好吃懶做的性格,根本沒有那個耐心和毅力,很快就原形畢露,為維持和狐狸精的“生活品質”,索性破罐破摔,過起了拉東牆補西牆,債台高築的日子。
沒多久,楊誌圖就把所有能借能騙的人都得罪光,再也沒有人會相信他了,還欠下了不少高利貸。那大學生見他已經沒什麽油水可榨,幹脆趁他不注意,跑了,據說很快就跟了一個大老板。
楊誌圖再次淪為光棍,卻沒能再次過上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幸福”生活,每天睡覺都被追債的人吵醒,就連做夢都在被討債。
習慣了懶散的他哪受得了這種煎熬,躲躲藏藏一段時間後,索性一不作二不休,跑外地躲債去了,從此音訊全無,蒸發了一樣。
楊誌圖拍拍屁股一躲了之,卻苦了年邁的老母和楊誌宏,那點微薄的家底很很快就全替他還債了,還遠遠不夠。最近兩年,他的收入除了贍養母親,基本都賠給了楊誌圖,三天兩頭被債主堵門。
那天遇上的石老三,就是一個在地下賭場放賬的人,楊誌圖連本帶利已經欠下三十多萬,楊誌宏根本還不起,再說親弟雖然不當人,但他這個哥總還要當,得先緊著親朋好友的還,於是迫於無奈,隻好耍起了無賴,能拖就拖。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攤上這麽一個敗家子,確實家門不幸。
看楊誌宏已經有些醉意,我想了想,問道:“叔,我看你談吐也不像粗人,挺有文化氣息的,在你們那個年代,念完大學應該挺有出路,你為什麽會淪落到做散工,這麽多年也沒有成家呢?你那弟再不成器,早年影響應該也沒這麽大吧。”
“不要叫叔,我雖然大你很多,但有誌不在年高,無誌空長百歲,所以,叫我楊大哥吧。”
見他爽快,我也不扭捏,笑著叫了聲楊大哥,重新把酒斟上。
“至於你說我不像粗人,沒錯,我確實念過大學,可是這有什麽用呢?”楊誌宏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吐出一口濁氣後,苦澀地笑了起來,“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我寧願沒上過大學,沒參加過工作,這樣就不會和她遇上,她也很可能就不會……死?”
我心裏一聲歎息。
話說到這,已經不用再有半點疑慮了,他就是當年蕭清荷的男朋友,後來因為她的死和殺人凶手起衝突,最終被單位開除的楊誌宏。
這些沉痛的往事,我已經通過蕭清荷大致都知道,可楊誌宏和我素昧平生,就算久逢知己,也沒道理第二次見麵,就把壓在心底的事全都告訴我啊,何況那些事情,還和人命有關。
他就不怕引起我誤會,把他當作潛逃多年的殺人犯報警抓起來?
於是我假裝聽不懂一樣笑了笑,道:“楊大哥,你醉了吧?你這麽善良,怎麽會牽涉到人命呢。”
“不,我沒醉,事情也不是你想的那樣。”
楊誌宏搖搖頭,眼底的光奇特的顯得渾濁又清明:“我說的那人是一個姑娘,非常漂亮的姑娘,那時……我是她的男朋友,已經準備要結婚那種。”
“然後呢?”我問。
“然後她突然不見了,從此再也沒有出現過。”楊誌宏頹然地笑了笑,眼底光芒開始變得異樣:“其實這麽多年來,我都無法證明她已經不在人世,心裏也一直覺得她還活著,隻是注定不屬於我……但是最近幾天,我無法相信她還活著了,這也是我為什麽會來打擾你。”
“怎麽回事?”我頓時有些不解。
原來當年楊誌宏,雖然很懷疑蕭清荷已經被王誌強害死,但苦於沒有證據,始終奈何不了這個人。加上他心裏也接受不了這種事實,被開除後,也就漸漸放下了,開始相信心愛的人還在世上。
此後多年,他都沒有中斷過尋找蕭清荷的下落,哪怕始終一無所獲,後來更是被家事纏身,不得不放棄,也沒有讓這一絲希望幻滅。
與其說他相信蕭清荷還沒死,不如說他始終在騙自己,這麽多年來,始終小心翼翼地編織、維護這個一觸既碎的念想,以此讓自己好過些。
然而現在,念想破碎了。
遇上我的前一天晚上,早就不會再夢見蕭清荷的楊誌宏,忽然夢見她穿著當年最愛的那條白底藍色碎花裙,站在陽光下對他笑。而背景,正是那時還一片繁榮的玻璃廠廠房。
於是第二天一早,他去了一趟闊別多年的玻璃廠,卻早已物是人非,荒蕪一片,別無所獲,一整天勞勞碌碌中,腦海都是蕭清荷的身影,仿佛如影隨形。
從電影畫麵一樣的片段中清醒過來時,他發現自己停在一家火鍋店門前。
多年和老母相依為命,他早已不會下班後在外麵吃飯,一是年邁母親需要照顧,二是已經養成了刻入骨髓的節儉習慣。但那天不知為什麽,幾乎沒有經過什麽猶豫,他就走進了火鍋店。
然後遇上了我們。
接下來三天,他每天晚上都會夢見蕭清荷,隻是夢境中的玻璃廠,一點點變成了現在的廢墟,心愛的人也逐漸失去了陽光,變得陰暗冰涼,仿佛一點點墮入黑暗,眼神無限哀傷。
他相信蕭清荷還在那個地方,隻是已經不在人世。
楊誌宏不知有勇無謀的莽夫,知道既然當年那種情況,都奈何不了王誌強,如今二十幾年過去,就算找到心愛之人的遺骨,也很有證據定王誌強的罪。
一時間,他想不清楚該怎麽辦,更不知道這滿腔的話找誰說好。
直到下了班,又不經意走到那家火鍋店門前,他才驟然想起三天前,在這裏認識了我,掙紮一番後找了過來。
“平白無故來麻煩你,還說了這麽多,希望你不要介意。”說到後麵,楊誌宏眼底的光,已經變得晶瑩剔透,笑得很苦。
“不會,既然你肯和我說這麽大的事,就說明你把我當朋友。”我也想露出笑容,說點什麽安慰這個淒苦了一輩子的老男人,張開嘴,卻實在不知說什麽。
雖然很同情,但我不能輕易就把我知道的告訴他,至少現在不能。
知道心愛之人已經被害死,卻找不到在哪,明明知道凶手是誰,卻什麽也做不了,這種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而他卻已經承受了大半輩子。
沉默片刻,我問他:“那……你還能找得到那個人嗎?”
楊誌宏抬起頭,看了我一會後,搖頭笑了笑。
“楊大哥,日子再苦,總會有苦盡甘來的時候,那些作惡多端的人,也總有一天會受到惡報。每個人做了什麽,老天爺都記著呢,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看著楊誌宏單薄的背影,在五彩繽紛的城市光影中一點點小消失後,我深吸一口氣,轉身往店子走去。
天意不可違,既然老天爺似乎終於睜眼,讓我遇見二十幾年慘死的蕭清荷,聽了她的故事後,又接著把苦了一輩子的楊誌宏送到我麵前,那麽這件事,我就管定了。
但我怎麽也沒想到,最終的結局,卻……
轉眼,芸姐撿到的女兒的滿月宴到了。
我原本以為,她尚未結婚,就算不用藏著掖著,也不會太高調,畢竟還要顧慮家庭和世俗的眼光。而認我當“幹爹”,即使並非開玩笑,也不會太過當真,畢竟隻是陪她去醫院那天提過一嘴。
結果,她還真的大操大辦了,女兒出院當天,就和我鄭重地說起了這事。
她沒結婚,我也孤家寡人一個,隻要還沒成家立業,在父母那就還是孩子,這麽大的事,自然不能不和老家父母商量。
好在十二歲那年過後,我爸媽就知道,我這一生都不會像普通人那樣過,雖然雙方都沒結婚,就成了“幹親家”,怎麽看都有點奇葩,最終也還是欣然答應了。
於是滿月宴那天,收下芸姐替女兒準備的認親禮,受了她代女兒行的三個大禮,回贈了小衣服、鞋帽襪子、圍嘴肚兜和一隻銀碗,一把長命鎖後,我這個幹爹正式粉墨登場。
芸姐給女兒起名叫諾諾。一諾千金,對女兒許諾會將她當親生閨女、千金小姐撫養長大的意思,我覺得這名字挺好,也就沒再起名,隻加了我的姓。芸姐不想讓女兒將來混亂,反正也沒人會幹涉她,於是幹脆讓女兒隨了我的姓,不再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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