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外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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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旭為何臉紅,隻有她自己知道,被馮無強吻之時隻顧反抗,那時混沒在意,隻是恨馮無。但馮無已經負荊請罪,而且在眾人麵前原諒了他,也再不好意思發作,閑下來時候,想到那畫麵就覺得臉紅。一麵氣,恨不得把馮無撕爛;一麵羞,願自己失憶,把那畫麵忘記了。
不想去想,偏偏腦海總是這件事情,正想的時候馮無卻又來了。當見到馮無的傷口又擔心起來。
馮無哪裏知道劉旭的心思百轉,隻是不明白她為何變了一個人一般。兩人的關係已經在一連串的事情後發生的微妙的轉變。
劉旭給馮無換了藥,下午馮無回到體育場軍訓,與病號連的人多日不見,甚是親切。又過了兩個小時,連長也歸來。
“你去哪了,怎麽才回來?”大家都對連長很關心。
“別提了,我先去中城區辦了點事,回來又洗了澡,剪了頭發才過來。”連長很在意個人形象。
馮無再一瞧看連長,果然比之前見到的精神不少。人生有許多樂事,有一件莫過於陳冤昭雪。此該的連長一掃往日的陰霾,又變成了那個活潑可愛的人,與眾人嬉鬧在一塊。
就在下午軍訓要結束的時候,微信群裏發布了整個案情的經過。大致是死者因愛慕連長不得,便和舉鶴密謀陷害連長,以期在地下做對“鬼夫妻”,其間馮無對案子緊追不舍,舉鶴欲殺之,未果。目前,死者亡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舉鶴犯有陷害他人罪,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大家看了都唏噓不已,感慨一陣後又開始開連長的玩笑。
有人說:“連長,我要是你就幹脆彎了,人家都舍得為你去死,幹嘛不從了人家。”理想說:“現在這社會,沒想到男人比女人還有魅力,叫我等美女情何以堪。”
又一人悄悄的蹭到連長的身邊,摸了下連長的手說:“其實我也喜歡你好久了。”這一下可把眾人笑壞了,來人不是別人,正是張鑫。連長被嚇了一跳,躲了好遠向眾人罵道:“你們這幫鱉孫,等你們真攤上這事,有你們惡心的。”
馮無卻無心跟眾人玩笑,一心還在案子上。對於死者自殺是為了陷害連長這條,通報上說是日記裏找到了,馮無當時也看了日記,隻是看了大概,卻沒見全貌。
馮無心道:這種想法很荒謬,做“鬼夫妻”這種事他是怎麽想到的呢?真是奇葩之人必幹奇葩之事。
傍晚時分,軍訓解散,常磊打來電話說舉鶴已經保釋出去。馮無問其中緣故,常磊解釋說:“他是新加坡國籍,得用新加坡法律,隻要就夠了保釋金就可以走。”
馮無聽了有些氣憤的說:“你們沒別的理由了嗎?說句不好聽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對方的律師很強勢我們也沒有辦法。”常磊的語氣很無奈。
馮無把這消息對大家說了,眾人都憤憤不平罵道:“有錢了不起呀,這新加坡法律真他媽有病。”
馮無打電話給幽若,叫過來詳細谘詢一下。眾人都來到青湖邊上,幽若到了了解經過後,憂心忡忡的說:“新加坡和中國有引渡條款,以前有好多貪官被引渡回來,所以咱們國家還是很給新加坡麵子的。其次便是這法律適用問題,我國刑法規定,外國籍在本國犯罪適用本國法律,但有幾種情況也可以選擇犯罪嫌疑人國籍法律,其中一條就是兩國有引渡條款。”
“那就是拿他沒辦法了唄。”連長表現的最為生氣。
“也不是這麽說,雖然保釋出去,但其實沒什麽大用。檢查院還會起訴,到時候該是什麽罪就是什麽罪,他一樣跑不了的,隻是逍遙幾天而已啦,你們不要這麽緊張嘛。”幽若說的很輕鬆。
這時馮無的電話又響了,馮無接起,打來的是常磊,他說:“檢察院那邊撤訴了,公安局勒令舉鶴回國,不得再踏入中國境內。”馮無聽了很激動,便道:“什麽情況,犯了這麽重的罪隻判個驅逐出境,你在跟我開玩笑呢吧?”
“沒開玩笑,真事,我也不知道具體怎麽情況,隻聽說證據不合法。具體的你來警察局問吧。這事我也不想管了,隻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我也插不上手。”常磊說完便掛斷了電話。
馮無把事情跟大家一說,連長聽了直接把拳頭往地上砸說:“法律弄不死他,我自己去弄死他。”說著便要走,眾人勸了好一會兒才止住。
玄雨安說:“你要是真把他弄死,你就得拿你這條命去給人家償,那你母親怎麽辦?”連長聽了才不言語了。
馮無又問幽若那證據不合法是怎麽回事。
幽若說:“我國法律屬於東亞係,新加坡是屬於歐美係,他們主張程序第一,真相第二,最本質的區別就是沒有死刑。所謂程序第一,便要是程序合法,若是非法取得的證據,雖然是真憑實據,也要予以排除,不予采納。”
馮無這才想明白,他們沒有搜捕令便查了舉鶴的出租屋,屬於違法程序,所以獲得的日記,衣服,繩索都是屬於非法證據,法院不承認,也就無法定罪。
“程序合法有那麽重要嗎?”馮無喃喃自語。
幽若的了便正色說:“真的很重要,程序合法是先進法律文明的表現,雖然有讓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的漏洞,但能避免很多冤假錯案,相比那放跑的罪犯便是微不足道了。”
眾人聽了都不以為然,都覺得幽若在說風涼話,不學過法律的人當然不懂,權力是雙刃劍,人民把暴力執法權賦予國家。犯罪嫌疑人相對暴力執法機構來說便是弱勢群體,當然要慎重才是,屈打成招在中國比比皆是,要想避免悲劇的發生,程序合法刻不容緩。
幽若雖懂得,但也是屬於一個局外人,當然感覺不到馮無等人此時的心情,從大局來考慮當然要放棄個人的權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