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吳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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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母草和紫蘇其實是不想收購的,這東西太占地方,若是收購來了得需要好多簸箕,而現在她就兩個簸箕能用,就算在廖嬸和桂香嬸家借來,家裏也沒地方晾曬。

    吳彩花道:“那價錢呢?野菊花多少錢?”

    益母草和紫蘇她知道價錢了,雖然她隻認識紫蘇,不認識益母草,但不妨礙她采藥,到時候問問林紫芙不就知道了。

    而野菊花可是好東西,那玩意很容易采摘。

    隻要價錢好明日就采摘野菊花。

    林紫芙道:“益母草和紫蘇是兩文錢,野菊花三文錢,但野菊花一定要幹淨,不能有葉子和根莖在裏麵,隻要花骨朵,隻是益母草和紫蘇我現在不想收購,沒地方晾曬。”

    吳彩花知道這三種草藥的價錢後,覺得還是采摘野菊花和挖麥冬比較賺錢,其實想想益母草和紫蘇還是挺賺錢的,那玩意弄得快,但林紫芙沒地方晾曬不想收購肯定不能冒險去弄。

    “那明日你們進山能不能叫上我,我跟著你們一起去采藥。”她興致勃勃,恨不得現在就把這個消息告訴她幾個好姐妹。

    廖嬸的麥冬已經要洗完了,抬起頭看著吳彩花道:“你那些愛鬧事的姐妹就別告訴了,免得到時候給紫芙找麻煩,人家是好心幫助我們,別弄得最後不愉快。”

    吳彩花的好姐妹有那些她還是知道的,裏麵有兩個事精,最愛惹是生非了。

    林紫芙也不想招惹麻煩,趕緊道:“彩花嬸子你可不要叫那些愛惹事的人啊,我才來村子可不想隨便得罪人啊。”

    村子裏麵的人很多都不認識,要不是想著鄰居之間不能隨便得罪,也不想吳彩花跟著采藥的。

    瑛姑這個時候拿著筲箕和木盆來了,看了一眼吳彩花,也沒說過多的話。

    吳彩花之前遠遠的見過瑛姑的長相,一想到瑛姑臉上這道猙獰的疤痕就害怕,這不,走近了看更嚇人。

    “安心,我找的肯定不是那種愛惹事的。”

    瑛姑悶聲道:“我最怕跟別人吵架。”

    吳彩花連連點頭,敷衍了幾句笑眯眯的離開。

    她可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她的好姐妹們,這可是帶著賺錢的機會啊。

    看廖嬸挖的那些好歹也有五斤左右吧,四文錢一斤也就是二十文錢,她們這些老婆子就算出去找事做也沒人願意要,能在村子裏麵賺錢這得讓多少人羨慕啊。

    而且也可以給幾個好姐妹得瑟一番,何樂而不為。

    等到吳彩花走了,瑛姑才疑惑道;“剛才那人是誰啊。”

    廖嬸把木盆裏麵的麥冬都瀝了出來,無奈道:“我家鄰居,諾,就是住在旁邊那家的叫吳彩花,平日裏喜歡走家串戶的,人是好人,就是每一次的話特別多,而且小肚雞腸的,反正這人你們接觸了就知道。”

    林紫芙接著把吳彩花想要跟著采藥的事情給瑛姑說了。

    現在家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林紫芙做主,這也是瑛姑在見識了林紫芙的本事之後,慢慢改觀的。

    她對這件事倒是沒什麽意見:“隻要不給我們帶來麻煩就好,要跟著采藥就跟著吧,都是左右鄰居,相互照顧一點也沒什麽。”

    林紫芙想著的也是這個意思,趕緊打水洗麥冬。

    廖嬸家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兒子叫何小兵今年十五歲左右,聽說因為家裏窮還沒說到合適的親事,女兒叫何小燕今年才十歲。

    不過林紫芙來了也有一段時間了,還沒有見過兩人。

    “嬸子聽說你有兩個孩子,怎麽這段時間都沒見著。”林紫芙很好奇,按道理說來這麽久應該能看見兩人啊。

    廖嬸歎息一聲道:“小兵去了縣城給人做短工,小燕去給大戶人家當丫鬟去了,也是短工吧,隨時都可以離開那種,就是工錢不高,隻是讓兩個孩子能自己出去混口飯吃。”

    說到底都是因為家裏太窮,養兩個孩子的話有些費力,加上需要銀子給何小兵說親,隻能讓何小兵出去給人做短工,而何小燕是她親自要求去的,她給找了一戶人比較好的大戶人家,送去給人家做短工了,也沒啥工錢但管三頓飯。

    林紫芙驚詫不已,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就是很少見到村裏有年輕人,難不成都去給人做短工和丫鬟了?

    很是好奇道:“來村裏還是有這麽久了,怎麽沒見到村子裏麵別的男孩和姑娘?難不成都給人做丫鬟和短工了,我就隻見了何雲虎一個。”

    廖嬸搖搖頭,苦笑一聲:“我們村子比較偏僻,外村的姑娘都得看地方啊,地方嫁得好了可是世世代代的事,加上我們村子比較窮,別看田地比較多,但一年到頭也隻夠一家人的溫飽,想要存錢隻能出去做工,我家兩個孩子還好,隻是去給人做短工,因為我們也不求她們賺多少錢,但村子裏麵別的孩子就沒那麽幸運了,很多姑娘都被賣了身,得十八歲後才能出來呢。”

    這一點林紫芙是了解的,大戶人家買丫鬟大多都隻是買到十八歲,畢竟不能困住人家姑娘一輩子不是,十八歲滿了再給一點銀子把身贖了就可以回家嫁人。

    “這樣也挺好的啊,至少能有口飯吃,不至於餓死。”她其實挺羨慕這些姑娘的,好歹十八歲之後就能自由不是,想想林有才呢畜生,直接把她賣給周家結冥婚,要是遇到心狠的人家估計直接就給活埋了。

    這個時代別提什麽法律,窮人想要講究公平,嗬嗬!真的是太天真了。

    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你窮,你沒本事沒勢力就活該被欺負。

    窮苦人家的孩子,就算被人弄死了也不會有人出來過問,無非就是問著有錢人家多要一點銀子而已。

    所以說,想要在這個時代活得燦爛,隻能靠自己努力賺錢。

    林紫芙想明白了很多事,歎息一聲:“那給人家做小廝的怎麽辦?”

    廖嬸再一次歎息道:“滿了十八歲可以贖身,若是不願意贖身的可以留在主家,若是遇到合適的丫鬟,兩人看對眼了,且父母和主家都同意是可以成親的,隻是那樣就得一輩子留在府中。”(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