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人間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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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姍姍緊盯著他,臉色蒼白入紙紙,唇劇烈的顫抖著。

    許久才開口追問道:“你這些話什麽意思?我父母有什麽虧欠他瞿俊鵬的,讓他如此費盡心機的報複我,逼死我父母。”

    林子安看著她毫無血色的臉,歎了口氣。

    原本,他和他哥都希望瞿俊鵬自己對她說清楚,可瞿俊鵬終究沒有說出這一切。

    “你還記得你父親是因為哪一部作品奠定了他名族舞之父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一套陰柔的天鵝舞,他以男相來演繹這個舞步雖然沒有襯托舞步的柔美,卻還是讓他成名了。”林子安無奈的歎了口氣,緊盯著樂姍姍搖搖欲墜的身子。

    有些事,他實在不忍心告訴樂姍姍,因為對她來說不管知道真相還是不知道都很殘忍。

    樂姍姍緊咬著唇:“你到底想要說什麽!”

    她冷聲的打斷了林子安,雙眸血紅:“你是不是想要說,那舞蹈並不是我父親原創!他是為了出名剽竊了別人的。”

    樂姍姍的手憤怒的拍著輪椅,咬牙切齒的說道:“我相信我父親的為人,他說過,做人當光明磊落。他是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我父親在舞蹈方麵的才華和造詣根本不用去剽竊別人編排的舞蹈。林子安,你敢在詆毀我父親一個字試試。”

    她憤怒的對林子安吼著。

    以前,她忘記了一切,她無法阻止別人評價她父親,但她什麽都想起來了,她父親到底是什麽樣的人,她很清楚。

    抄襲、剽竊的事她父親不屑去做,也不會去做的。

    她永遠都不會忘記自己因為喜歡同學的發帶,偷拿回家了,父親知道後連夜帶著她去道歉,把發帶還給人家。那一晚,從不會流淚的父親第一次淚流滿麵,他說爸爸不要求你多優秀,但做人應該有的品德我你必須要有。我們樂家人堂堂正正,行的端站得直。

    “林子安,我父親不會,絕對不會!”樂姍姍再次強調了一句。

    林子安看她這樣,已經不知道如何說下去了。

    他蹲下身子對樂姍姍說道:“姍姍,如果你想知道五年前你中槍的事就去醫院。瞿俊鵬的確虧欠了你很多,他也的確做錯了很多,但他也為了做了很多你不知道的事。難道他為你做過的那些事不值得你去弄清楚所有的事嗎?”

    林子安說,轉身離開。

    樂姍姍看著剛剛瞿俊鵬站過的地方,她恍恍惚惚好像又看到了瞿俊鵬。

    她失神的朝那邊呢喃了一句:“瞿俊鵬,過往一切不是應該已經過眼煙雲了嗎?為什麽我卻過不去。”

    ……

    這一晚上,樂姍姍夢中都是瞿俊鵬。

    她五年前對瞿俊鵬的一廂情願,她曾經為了嫁給瞿俊鵬做過的傻事,還有五年後,瞿俊鵬為她做過的事。

    夢裏還有她在手術台上即將進行手術時林一恒問她的話:手術就算成功之後也會有排斥反應,捐贈心髒的人的一些意識和習慣以及喜好會影響你。而你自己真的想要忘記一切嗎?

    她緊密著眼睛說:人間不值得!

    還有那段她被綁架的記憶。

    那一天的霧很大,歹毒的搶指著她和殷亦涵的。因為之前經曆的種種,她早已心如死灰,再也沒有活下去的意念了。

    可當歹徒對她說:我很想看看瞿俊鵬在這兩個女人之間會選擇誰。

    她並沒有親口聽瞿俊鵬說,但她看到瞿俊鵬朝殷亦涵指了指,然後,她就看到歹徒的搶對準了她的胸口。

    子彈穿透心髒的那一瞬間,她的心終於徹底的死了,閉眼的那瞬間,她希望來生不要再遇到瞿俊鵬這個人。

    醒來的時候,她的心一陣陣的疼,手捂著胸口用力的呼吸著。

    手術的地方,也是她曾經刻著瞿俊鵬名字的地方。

    那是她最愛瞿俊鵬的時候,愛的癡迷,愛的瘋狂。她記得是瞿俊鵬問他,你怎麽證明自己是真的愛我的呢?

    她隨即就去胸口紋了一個瞿俊鵬的英文名字,她得意的指著自己的胸口,把瞿俊鵬的手放在那一處:瞿俊鵬,這裏是離心最近的地方,如果紋身師再用力一分,你的名字就能刻在我心上了。我要告訴你,我的心上有你。

    就是那一晚,她徹底的成為了瞿俊鵬的女人,無怨無悔的任憑他折磨著自己,甚至還滿心歡喜。

    那時候,她以為自己終於慢慢走入瞿俊鵬心裏了,卻不想這才是痛苦的開始。

    ……

    樂姍姍伸手揉了揉眼睛,伸手擦幹了臉頰的淚水。

    她給林子安打了個電話,問了瞿俊鵬的病房。

    到瞿俊鵬病房的時候,他還在昏迷。

    瞿俊鵬安靜的躺在病床上,就像睡著的孩子,平靜而無害。

    她坐在病床前看著他,拉開他胸前的衣服,看著他胸口的名字,那一刻她笑了,近乎自嘲的笑。

    這個名字應該是後來瞿俊鵬以為她死了之後紋的吧。

    那時候,她活著的時候,他白班折磨,死了卻表現的那麽一往情深。

    “樂姍姍……”門口,林一恒叫了她一聲。

    樂姍姍轉頭看向病房門口,平靜的朝他說道:“你是要告訴我當年的事嗎?”

    林一恒看了一眼病床上始終昏迷不醒的瞿俊鵬。

    他是醫生,他很清楚瞿俊鵬不醒來的原因,並不是他身體差到無法醒來,而是他已經沒有了活下去的一直,和五年前一樣。

    “不管你是否相信,真相就是你父親剽竊了俊鵬母親編排的舞蹈,當時她和你父親是好友,編排出舞蹈之後,她最先找你父親。可你父親卻無恥的剽竊了,把這段舞蹈占為己有,先一步表演了,甚至宣稱是自己獨創。而俊鵬的母親沒多久也表現了這一段,也同樣宣稱是原創。後來,你父親贏了。俊鵬的母親因為抄襲自此再也無法站上舞台,也徹底的失去了表演的資格。”

    林一恒沒有看樂姍姍,隻是慢慢的走到窗前自言自語般的說著。

    “一年後俊鵬出生了,三個月後,他母親自殺了。俊鵬甚至沒能知道母親長什麽樣子就失去了母親。”

    樂姍姍握緊了拳頭,目光盯著自己的腳。

    “或許是巧合吧,一次演出,他看到了你,看到你和你父親撒嬌,看到你摟著你母親的脖子說要生日禮物。我想就是那一瞬間刺激了他。你和他相遇是原本就是他可以安排的。不過他應該沒想到你會對他一見鍾情,更沒想到你愛上他之後會那麽瘋狂的追著他。其實就算沒有亦涵,你的結局也是一樣的。因為俊鵬當時就是想要你體會生不如死的痛。”

    林一恒說到這裏,轉身看了一眼病床上的昏迷不醒的人:“但是俊鵬算計好了一切,卻沒有算計到自己真的愛上了你。到後來,答應與你結婚時候,他已經愛上了你。婚禮那天,俊鵬並不是刻意不出現,在他發現已經愛上你的時候,他那時候是真心想要和你結婚,真的想要好好的和你在一起,可最終陰差陽錯。那一天,是亦涵讓人打暈了俊鵬使他錯過了婚禮。或許俊鵬也無法原諒你父母,卻更也控製不了自己的心,所以選擇了自欺欺人。所以和亦涵求婚,一直到結婚都不過是一場戲,隻是我想俊鵬絕對不會想到你會自殺。包括後來你和亦涵同時被綁架,你中槍不過是陰差陽錯,俊鵬當時並沒有選亦涵,是歹徒是自己要朝你開了那一槍的。在你中槍之後,俊鵬在大火中找屍體找了三天三夜,他後背的燒傷就是在那場大火中留下的,知道你死了,他昏迷了三個月才醒,醒來後,他一直以為你已經死了。直到再次遇到你。”

    “林一恒,是不是在你們眼中我是應該要原諒他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