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水落石出(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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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拿東西,那麽衣櫃這裏怎麽有你的腳印?”馬嘉指著衣櫃旁邊地板磚上的兩個腳印。

    “憑什麽說這是我的腳印?”李健在辯護。

    “你可以看看,我們這些人,有誰穿著皮鞋?這裏穿皮鞋的就你一個。”

    “穿皮鞋的人多了,今天來賓中就多了去。”

    “這麽熱的天,你看看還有誰穿著皮鞋?就連最講究的李校長,今天都穿的是透氣的旅遊鞋。”

    “那也不能證明這個腳印就是我的呀?”

    馬嘉拿出一張白紙:“你就是‘鴨子死了——嘴殼硬’,那麽麻煩你在上麵踩一腳。不就知道了。”

    李健磨磨唧唧,左推右擋,就是不往上麵踩。

    “想要證明自己清白,就不要躲躲閃閃的,麻利點。”董老爺子催道。

    “你不是欲蓋彌彰吧?”李校長也在敲邊鼓。

    “我有什麽好欲蓋彌彰,我又沒有拿什麽東西。”李健辯解道。

    “李大叔,我們有說你拿了東西嗎?你這是不打自招。怎麽感覺你是做賊心虛呀。”馬嘉毫不客氣地說道。

    “不要血口噴人,我有什麽好心虛的。我又沒做賊。”

    “你沒做賊,那為什麽地上有你的腳印?櫃子上有你的手印?老實交代,為什麽要偷這幾萬塊錢?”

    “憑什麽說我偷了錢,你們的五萬塊錢不見了,就賴我。血口噴人,簡直就是莫名其妙。”李健有些氣憤。

    “大家都聽好了,我什麽時候說過,丟了五萬塊錢?李大叔,對丟失的錢數這麽清楚,真是不打自招。”馬嘉義正言辭地說道。

    “錢數不是你剛才說的嗎?”李健還在極力的狡辯。

    “你聽清楚了,我是問你‘為什麽要偷這幾萬塊錢?’,我什麽時候告訴你丟了五萬塊錢。”馬嘉很認真地說。

    “明明是你剛才說的……”李健用手擦了擦頭上滲出來的汗。

    “你大叔,你看到牆角的那個黑色的、圓圓的嗎?那是攝像機的鏡頭。這個房間發生的一切都自動拍成視頻。包括你怎麽進這個房間?怎樣偷走五萬塊錢?整個過程都是清清楚楚的。”馬嘉進一步說道。

    聽了這話,再看看牆角的鏡頭,李健有點抗不住。

    “李健,你趕緊把拿的錢,還過來,這件事就這麽私了,我們也追究了。如果不拿出來,我們隻有報官了,讓你到派出所跟警察去說。”朱隊長來了一句,態度很強硬!

    “朱隊長,你丟的五萬塊錢,真的不是我拿的?別聽他們誣陷好人。誰要拿了你的錢,誰就不是人。”李健又是表白又是發誓。

    這話弄的朱隊長一時不知道怎麽處理好?

    “李大叔,我們什麽時候說過丟失的錢數嗎?什麽時候又說是我叔叔丟的錢?你真是越描越黑!”馬嘉一下子就指出其中的漏洞。既然劉煉已經回歸到馬嘉,現在說話、做事都以強者的口吻自居。

    “小兔崽子,你存心跟我過意不去,造謠生事。”說完,李健就朝馬嘉撲了過來。馬嘉一腳就踢翻,癱在地上。並掏出手機報了警!

    ……

    等警察來時,李健還是死口不承認,據不交代。

    警察們望了望馬嘉。

    “我們有證據證明李健偷了錢”馬嘉不慌不忙地說:“其一,他進過這個房間,但從頭到尾,就矢口否認進來過。這是在刻意回避,欲蓋彌彰。”

    “李健,是這樣的嗎?”警察問李健。

    “我真的沒有進來過。”李健想把事情推得一幹二淨。

    “我阿姨讓你進來拿香煙,你又是怎麽拿的煙?”

    很簡單,警察把馬翠蘭喊來一問就知道了。

    李健又借口:“可能是我頭疼、頭暈,不小心把這件事給忘了。”

    “你頭疼,頭暈,我們這有神醫,要不要讓他給你把脈?”

    李健自然是不敢。

    “你進來拿香煙,是在哪拿的?”馬嘉又問。

    “香煙放在靠牆那張書桌下麵的櫃子裏。”李健說。

    “你不在房間找一找,怎麽就知道香煙在桌子下麵的櫃子中?”馬嘉繼續問道。

    “香煙不都是放在這裏嘛。”李健不以為然。

    “警察,他在騙人,平時我都是把香煙放在衣櫃裏,他都知道。因為今天衣櫃裏放有錢,我才臨時把香煙放在桌子下麵。”朱隊長站出來作證。

    “但是,我一進來,就直接在桌子下麵找到了煙,然後就拿了一條出去了。”李健避重就輕,隻說在桌子下麵拿煙。

    “你既然是進來拿香煙,難道就沒到大衣櫃這裏來嗎?”馬嘉問道。

    “沒有!直到桌子這裏,我發誓!”李健還是信誓旦旦地說。

    “那就怪了,為什麽這裏留下了你的腳印和手印?”劉煉又指了指衣櫃邊的腳印,和衣櫃門上的一個手印,對警察說:“第二個證據,就是他現場留下作案的印痕。”

    “那不是我的!”李健是不會承認的。

    馬嘉提出:“警察叔叔,你讓他把腳印留在白紙上,另外用印泥按下手印,一對比就知道了。”

    在警察的要求下,李健留下印記,和衣櫃邊的腳印、衣櫃門上的一個手印一對比,一模一樣,警察連忙拍照取證。

    ……

    “第三個證據,還有一種方法,可以證明李健就是偷錢賊。”馬嘉又說道。

    “有什麽方法?”警察問道。

    “我這裏有三根粉筆,都是加了特殊的粉末,一人一根,一會請老神醫來念咒。如果是小偷,他的粉筆就會比別人長長一厘米。”

    馬嘉給葉曉、吳靜、李健各發一根彩色的粉筆。李健拿的是一隻紅色的粉筆。

    董老爺子嘴裏念著:“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唵嘛呢叭咪吽!”

    等老爺子念完,馬嘉把粉筆收上來遞給警察一看。

    警察馬上就看出端倪,看出不同。李健的紅色粉筆比別人的要短一截。他做賊心虛,偷偷把粉筆掐斷了一截。

    情況已經很明朗了!

    做賊心虛,可越掩蓋越有痕跡。為了掩蓋第一個錯誤,就會犯下第二個錯誤,結果又bei po去彌補前邊的漏洞,最後,在一個長長的錯誤鏈條中,破綻反而越來越多。

    ……

    偷錢的嫌疑人已經鎖定,但必須把贓物找到,這才叫證據鏈完整。

    馬嘉抬著頭說:“李健把偷的錢藏在他家屋後那棵櫻桃樹旁邊。”

    “你怎麽知道的?”警察有點不信。

    “他身上的味道,和鞋子踩的土渣等可以證明。”

    霎時,李健的臉色就已經慘白,人就像癱了一樣,一下子絕望地坐在地上。

    警察帶著眾人,果然在李健家屋後那棵櫻桃樹旁邊挖出用塑料袋包裹的五萬塊錢!

    在事實麵前,李健隻好供認不諱,說“我進朱隊長家房間拿香煙時,先是習慣性地從櫃頂摸到鑰匙,等打開櫃門一看,沒有香煙,我知道一般香煙都是放在最上麵,因為香煙不能壓。”

    “然後呢?”警察問道。

    “在關櫃門時,我看到有個挺精致的小包,就很好奇地打開看看,結果發現裏麵有好多錢。當時我看了看四下,沒有人。一時就起了貪念,拿了這些錢,然後就把櫃門鎖好,又在床邊的書桌下找到香煙。走出房門,我把拿的香煙交給其他執事,說有點事,就離開了。回到家,我一數,有五萬塊錢,我怕這多錢,放在家裏會被找到,就偷偷埋在屋後那棵櫻桃樹旁……”

    “這麽多錢,你是怎麽帶出房間的?”警察很奇怪地問道。

    “如果是一萬塊、兩萬塊,我就直接夾在衣服裏麵胳肢窩就可以帶出去。”

    “這麽說,你是分幾次帶出去的?”

    “不是。如果那樣,進進出出,肯定很招人眼。我用裝香煙的黑色口袋包好錢,直接打開後窗,隔著窗欄放在窗台上,然後關上窗戶。等出門了,再悄悄繞到後麵,拿上錢就回家了。”

    “挺有心計的嘛!”警察也有佩服。

    “但我想不通的是當時現場我都看過,沒有腳印什麽的,並且我埋錢的時候,也沒有人看見呀,怎麽這事情就會敗露……”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就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人在做天在看,罪有應得!”

    最後警察以盜竊罪把李健帶走。“多行不義必自斃”,盜竊之人就該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

    ……

    當時,朱勇一招手,又說丟錢了,馬嘉連忙進房間,並運用極強的視覺能量進行查看,這才看清蛛絲馬跡,他看到地板上有幾枚腳印。其中有兩枚腳印是皮鞋的。衣櫃門上除了朱隊長的手印,還有陌生人的手印。

    朱勇放錢之前,家裏的地板都是才拖過的,一直到後麵的不速之客闖進來,就隻有幾枚腳印。

    而李健姍姍來遲時,劉煉早就看清了李健穿的就是皮鞋。

    關鍵是這些腳印是怎麽顯現出來的?馬嘉又是如何知道錢埋在櫻花樹旁?馬嘉是如何設局智破盜竊案?一連串的不解之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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