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生我者我娘,知我者未來嶽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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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寫得怎麽樣先不說,關鍵是內容。
鄭有德原以為鄭有誌在寫些什麽亂七八糟風花雪月的東西——年輕人都喜歡這樣,他不是要追人家的女兒麽?
可沒想到鄭有誌寫的是明年的工作計劃。
具體點來說,是三井村知青點明年的工作計劃。
有對去年工作的總結,也有對明年工作的計劃,既有時下流行的套話官話,也有很實際的工作目標和要點。
總體看起來,這還算是一篇很不錯的工作計劃,隻不過,這是自家三弟寫出來的麽?
隨著鄭有德翻動紙頁,鄭有才的胖臉越來越紅,臉上神情有些忐忑——大哥一向最喜歡挑別人毛病,該不會在候勇麵前就挑他的毛病吧?
難得候勇願意栽培他,他也想做出點成績來,這可是他考慮了好幾天,又經過幾次刪改才寫成的。
鄭有才倒是多慮了。
雖然在鄭有德看來,鄭有才的這篇工作計劃還有很多很多的不足之處,不過畢竟現在在候勇家,他怎麽會當著候勇的麵煞自家三弟的麵子。
“嗯,寫得還行。”鄭有德也不是傻的,他也知道鄭有才以前是個什麽德行,再想想方才那個半大小子對鄭有才的評價,便知道鄭有才即便當了知青,也沒多大長進。
這樣的工作計劃,如果說沒有別人的指導和幫助,單靠鄭有才能寫得出來,鄭有德還真不信。
那個別人,自然就是候勇。
候勇這是想培養鄭有才。
這麽想著,鄭有德不僅沒有半分感激候勇,反倒更警惕了。
不僅有女色的誘惑——候美麗再怎麽長得五大三粗,那也是個女的,而且鄭有才還就喜歡這樣式的。
還有權利的誘惑。
其實也不算什麽權利的誘惑,一個村子的知青工作,在心高氣傲的鄭有德眼裏,還算不上什麽權力。
應該算是另外一種誘惑。
讓一個遊手好閑無所事事,常年被人看不起的混混,突然參加到正經的工作中去,讓他取得成績,獲得別人的認可,贏得真正的尊重。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這才是真正的誘惑。
而且按照政策規定,知青回城的手續都捏在當地的村支書,也就是麵前這個黑瘦的男人手裏。
三管齊下,軟硬兼施,還真是拿捏住了鄭有誌。
放下文稿,看著鄭有誌有些忐忑,有些期望的目光,鄭有德覺得,這三井村的隊長,怎麽這麽猴精猴精的呢。
搶救自家弟弟的任務,當真是任重而道遠啊。
鄭有德也懶得再和這猴精猴精的隊長暗中較勁——即使他想較勁也不是候勇的對手,各方麵的情況都對自家不利。
尤其是鄭有誌,估計早就叛變得恨不得改姓候了。
鄭有德對候勇說聲打擾了,便轉向鄭有誌:“有誌,跟我和娘回家去,有事咱們回家再說。”
候勇也在旁邊笑,笑容很是憨厚:“是啊,有誌,吃了飯就跟你娘和你哥回去過年,工作上的事不著急,等過完年回來再做。”
他又轉向鄭老太和鄭有德:“兩位也別太著急了,這時候回縣城也趕不上車,飯馬上就熟了,先在家吃了飯,明天我打發人套車送你們去車站。”
鄭有誌竟然也厚著臉皮跟著勸:“是啊哥,嬸子做的飯可好吃了,咱吃了飯再說。”
他壓根都沒提回家的事。
鄭有德的火氣一陣陣地上來,恨不得扒開弟弟的腦袋,看看裏麵是不是裝滿了漿糊。
他懶得跟這蠢貨廢話,沉著臉拉住鄭有誌向外走:“跟我走,先回知青點兒!”
鄭有誌用力掙紮,嘴裏小聲嘀咕:“放開我,哥,我還有正事呢,你倒是娶了媳婦,兒子也生了兩個,我可還打著光棍,你不能壞我的前途和婚事啊!”
說話聲音不大,也足夠屋裏的人聽見了。
鄭有德被他氣得眼珠子都疼:“你胡說什麽?”
鄭有誌絲毫不怯:“可不是嘛,你書也讀了,媳婦也娶了,你的日子好過了,不說幫我一把,還反過來……”
鄭有德怕他說出更難聽的話,放開了他。
候勇在旁邊打圓場:“咳,有誌你別瞎說,鄭同誌,有誌跟我提過親,我一直沒答應,就是想讓他跟家裏人商量一下。”
“這事以後再說,有誌,咱們先去知青點兒。”鄭有德說,生怕自家弟弟再說出什麽難聽的話。
許久沒發威的鄭老太站了起來,手一伸,準確地扭住鄭有誌的耳朵:“別廢話,聽你哥的話!”
鄭有誌不敢反抗,歪著頭踮著腳尖,歪歪扭扭地跟著鄭老太出了門,鄭有德連麵子功夫都懶得跟候勇做,掉頭也跟著出了門。
候勇在後麵喊了一嗓子:“有誌啊,從這兒拿點柴禾和糧食,回去可別凍著了!”
鄭有誌感動得熱淚盈眶,果然是生我者我娘,她不理解我,還扭著我的耳朵,知我者是我未來的嶽父,他老人家生怕我凍著餓著!
鄭老太罵罵咧咧地扭著兒子出門,根本不聽他什麽要拿柴禾之類的廢話。
鄭有德也沒當成一回事——農村裏麵到處是柴禾,從哪兒揀不到啊,他們又不打算長住。
娘兒三個回到知青點,打開門,進了冷得像冰窖一樣的屋子,鄭老太才有點傻眼:“這屋裏咋這麽凍哩,有德,快去找點柴禾燒火。”
老人都疼小兒子和大孫子,鄭老太也不例外,雖說這麻煩都是鄭有才惹下的,到幹活的時候,她還是優先打發大兒子去做。
鄭老太心裏其實挺後悔的。
早知道這麽麻煩,就把林家明也叫上一起來了,別的方麵林家明不如自家兒子,但至少他能給掏個錢跑個腿幹個活兒什麽的。
鄭有德已經習慣了他娘的偏心,狠狠瞪了鄭有誌一眼,便出去找柴禾,院子裏有不多一點兒柴禾,他拿到屋裏讓鄭有誌先用著,他再出去找。
半個小時之後,屋子裏青煙彌漫,總算是有了一絲熱乎氣兒。
鄭有誌翻出一點兒玉米麵,熬了些玉米糊糊,醃鹹菜的缸上麵凍了厚厚的一層冰,鄭有誌把爐鉤子洗淨,將冰層捅了個窟窿,從窟窿裏鉤出幾根醃豆角。
他也懶得切,用涼水淘了淘,便直接把豆角放在盤子裏,端到桌上:“就這麽湊合著吃吧,這菜是王樹林醃的,他小時候玩過麻雀,醃的菜有股子臭味,不過總比沒有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