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忠義難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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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綠急聲說道:“公子,快些逃命去吧,師爺要加害於你。”
鄭凡吃驚道:“我有他主上的推薦信,特地叫我前來錦州投奔於他,為何要害我?妹子,此等事可開不得玩笑啊!”
阿綠抹了抹眼淚:“師爺方才叫我去書房,讓我在酒菜裏下毒,毒殺你。我也不知此中緣由,特來相告公子。”
一瞬間,此前種種的疑惑,頓時明悟了不少:“看來那山神是妖怪偽裝的!
這阿綠妹子沒有必要來欺騙我,我一介窮書生,有什麽值得她謀圖的?
怪不得那師爺也稱呼妖怪為主上,強盜受了所謂山神的教誨仍然視人命為草芥。本就是一夥的!
但妖怪為何不在山洞時就將我殺掉,而非要等到這錦州府?”
雖然還是想不明白,為何妖怪非要讓他來這錦州府再殺掉他,但此刻容不得他多想。
“妹子,你私放了我走,那師爺魔鬼一般的人,豈會與你善罷甘休?”
阿綠道:“我這條命都是老爺的,死了有又何妨?倒是公子,快些逃走吧,現在此事隻有我一個人知道,其他人對你沒有防範,還隻道你是老爺的貴客。再晚一點,恐怕你出不了府門。”
鄭凡連忙收拾好了行李,對阿綠說道:“妹子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和我一起走吧,這師爺與妖魔為伍,你和他在一起,早晚是會受到牽連的。”
阿綠歎了口氣道:“不管老爺是什麽樣的人,他對我恩重如山,我不能這樣離他而去,就是死,阿綠也不怕!”
鄭凡心中不舍,又說道:“阿綠妹子,你若不走,必死無疑啊!你因救我而死,我寧可不走!”
阿綠聞言,淒然苦笑道:“公子這又是何必呢,阿綠一個輕賤的下人,不值得公子為我如此,也罷。”
鄭凡以為阿綠改變了主意,願意和自己一起走,大喜道:“好妹子,我們走吧。”
誰曾想那阿綠不知從哪裏拿出了一把剪刀,直往自己的胸口紮去。鮮血浸滿了衣襟。
“妹子!”鄭凡大叫了一聲,淚珠霎時間就湧了出來。來到阿綠身邊,抱著她,緊握著她的手。
“來…”鄭凡剛要大喊來人,便被阿綠捂住了嘴巴。
“公子,我不想你死。我是個下人,是你,讓我感受到了什麽叫做尊重,被人尊重的感覺,真好啊…
我放走了你,是對老爺的不忠,你若擔心連累我,不走,因我而死,阿綠豈不是又做了不義之人?
自古忠義難兩全,沒奈何,阿綠隻得一死,還了老爺一條命,又救了公子,兩全其美。”
鄭凡哽咽道:“妹子,你糊塗啊…”
鄭凡待多說兩句話時,那阿綠腦袋一歪,已然是死了。
鄭凡擦了擦眼淚,伸手將阿綠頭上的簪子取了下來,放入懷裏。
推開門,向府外走去。那守門的知鄭凡是師爺的貴客不敢阻攔。
鄭凡心中此刻是百感交集,一個活生生的人死在了自己的麵前。
他恨,恨自己的無能,如果自己有足夠的本領,如何會落得此般地步?如何眼見著阿綠妹子死去而束手無策?
從懷裏取出了簪子,看的出了神,心道:“我若有那妖怪的本事就好了,就能讓阿麗妹子死而複生。”
想到此處,鄭凡眉毛往上一抬:“對呀,這世上有妖魔,便應該也有神仙!我若能找到神仙,豈不就能複活阿綠妹子了?”
這般想著,鄭凡心中的難過消散了不少。開始考慮起了目前的處境:“那師爺不會無緣無故的見我便要殺我,定然和那妖怪的推薦信有關。
他得了那妖怪的命令,肯定會絞盡腦汁的取我性命。這錦州府,暫時是沒法呆了。
隆陽縣更是不能回去,罷了,先離開這錦州府再說!”
先前被那王玥函擒拿時,一百兩銀子,就被其收走了。在官府的時候,鄭凡忘記了這件事。現在又是身無分文。
正走間,見旁邊一家當鋪敲鑼打鼓,剛剛開業。鄭凡心道:“飯折就出在你們身上了。”
近前去,同那掌櫃的做了個揖道:“恭喜恭喜,我觀掌櫃這鋪子風水極佳,必定財源滾滾,客似雲來。”
那掌櫃的聞言哈哈一樂道:“公子真會說話,不知到此可是有什麽物什要典當?”
鄭凡道:“在下並不是要來典當東西,而是看掌櫃的店鋪新開,左右還沒有對聯。我自幼習得一手好字,特來此送對聯一副。”
那掌櫃大喜道:“好。”
說著,從櫃台取出了紙筆。鄭凡上去揮揮灑灑,一通筆走龍蛇:“荷葉承雨財氣益盛,藕根連綿店門呈盈。”
“好字,好字!”那掌櫃拿著對聯一陣讚歎。鄭凡在一旁笑而不語,那意思就是:你該給錢了。
掌櫃得隨手從身上取了四文錢遞給鄭凡,笑道:“多謝公子賜字,拿去喝茶。”
鄭凡眉毛跳了跳,四文錢?還真得也隻夠喝茶的,這掌櫃的也未免太小氣。雖然少了點,但聊勝於無,拿著錢,轉身出了店鋪。
用兩文錢買了個兩個包子,還剩兩文,鄭凡歎了口氣,又拿一文去買了一個吃飯用的小碗。
鄭凡此前被那王家小姐押解到錦州府這一個月,風塵仆仆,剛到了師爺家,還沒等洗漱便跑了出來。衣衫襤褸,小臉漆黑,頭發打結,還別說,跟乞丐簡直一個模樣。
尋了一個人多的地方,把小碗放在地上,特意磕破了一個小角,沾了點塵土,又將僅剩的一文錢放在碗裏。盤腿坐在地上,彎著腰。
“大爺大娘們行行好,三天沒吃飯了......”
幸虧鄭凡此刻灰頭土臉,又彎著腰,沒人能瞧見。小臉臊的通紅。
書香門第,前幾月還是縣令的大公子,此刻竟淪落為乞丐,巨大的落差感,讓鄭凡一時適應不了。
一整個上午,碗裏多了五文錢。正好夠吃一碗陽春麵的。鄭凡打算攢個幾十文,去買些紙筆,就可以去賣字了,不至於再行乞。(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