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調查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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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嫌疑被排除了,可真凶上哪去查呢?佟警官一咬牙,加大了工作量,決定連同小區出入口和圍牆的監控,也就是說,全小區所有監控錄像一起調看!
之前,他們隻是調看了距離小雙家飯店最近的兩個視頻錄像,但那裏麵的確沒有什麽可疑人物出現。
不過,那兩個攝像頭是有覆蓋盲區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正是從拍攝不到的盲區過去的,所以才沒出現在錄像中。
但他總得進入小區,不是從出入口進入的,就是翻牆進入的,所以,隻要全查,應該會發現可疑人物。
但這個工作量就大了,全小區總共有20個攝像頭,除去他們已經反複調看的那兩個,還有18個!這18個攝像頭記錄下來的信息,尤其是早上8點左右那個時間段的,都要重新仔細調看才行!
雖然園區的保安有心幫忙,但佟警官當時還是想了要請求隊裏技術支援,也就是在這時候,峰回路轉,之前提到過的那個送快遞的小夥子來到了物業保安室,他說想起了一件很詭異的事情。
要說這小夥子人還真是不錯,之前警方以為他有嫌疑,還曾經調查過他,沒想到人家不記仇,也不嫌麻煩,還主動前來提供線索,這讓佟警官他們感到有點不好意思。
那小夥子說,就是在早上8點鍾左右那時候,他來送快遞,沒進小區之前,在路邊無意間看見一個年輕男子,莫名其妙地一直站在一輛轎車的後部那個位置。
快遞小夥一開始沒多想,以為他是內急,以車作為掩護,在那小解而已。可是當他聽說小區發生了縱火案後,便覺得當時那個場麵很詭異了!
快遞小夥說,內急小解,不能解釋那個年輕人為什麽站在那裏不動!就算隨地小便,也該找一顆樹之類的,誰會對著一輛汽車撒尿啊!
所以,小夥猜測,那個年輕男子站在那裏,是在從油箱裏抽取汽油!也就是說,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名縱火嫌疑人!
佟警官他們聽了這個重要的目擊信息,很是激動,連忙問那小夥是否還記得那個人什麽樣子。
快遞小夥記憶力還真不錯,他詳細地描述了一下那名年輕男子的樣貌和穿著,以及那輛車的顏色和品牌,唯一說不上來的,就是車牌號,他是真沒注意!
佟警官和秦明,隨即在園區保安的配合之下,調看了小夥所說那個位置圍牆上的監控錄像!還真別說,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個攝像頭,居然完整拍下了那名男子,連他正在用一根管子抽取汽油的全過程都錄了下來!
後來,這名男子是從園區的正門徒步進入的。正門的攝像頭非常清晰地記錄下了那名男子的長相,甚至是他手裏拿著的那用藍色飲料瓶裝著的汽油!
藍色飲料瓶加淡黃色的汽油,所以那液體看起來泛著綠色,基本確定是汽油無疑!
更加巧合的是,一名保安,居然還認出了這個神秘男子!並且直接叫出他的名字——李剛!
用那保安的話來說,這個男的,化成灰他都認識!原來,也就是一個月以前,這個年輕男子曾經試圖開車進入園區,說是找朋友。
保安根據物業管理規定,攔下了他,告知外來車輛一律停靠在外麵的停車位,不可以進入園區。
之所以這麽規定,主要是為了減少園區內的車流量,降低危險係數。要知道,多一輛車,就多一分危險,老人孩子那麽多,萬一磕了碰了的呢!
沒想到,這名年輕男子十分囂張,下車就想強行開啟園區正門的欄杆,未果後,他還試圖開車撞杆!保安沒辦法,隻好報警!
警察趕來後,調解了這場糾紛,那男子也隻能乖乖聽話,把車停靠在路邊了。不過既然警方已經出警,報警人還有那個年輕人都得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作為事件處理登記用。
也就是那時候,保安記住了,這個男人叫李剛!
佟警官一聽這條線索,連忙就打電話聯係了王所長,因為當時出警調解糾紛的,正是他們派出所的警察!
王所長隨後翻閱一個月前的出警記錄,果然發現了那個李剛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相關信息也全部調了出來,轉發給了佟警官,現在,佟警官和秦明他們正在全力追捕李剛,而王所長則趕快把這消息告訴了在會議室裏等候著的我們。
這就是剛才的全過程!當然,這個過程我不僅僅是複述了王所長的講述,事後秦明也曾經給我講過,所以才會如此詳細,不然,王所長了解不多,也複述不出來這麽詳細的過程。
聽王所長說縱火的真凶居然是李剛,我們都很驚訝。顯然,他也看出來了我們不對勁,連忙問道:“怎麽?你們都認識這個李剛?是熟人作案?”
肯定是熟人啊!別說是小雙他們家人了,就是我,也跟這個家夥打過兩次照麵呢!
隨後,我便給王所長講述了一下關於這個小剛的情況。
王所長聽了之後,似懂非懂地說:“原來是因愛生恨啊!”
他這麽說,我肯定是不認同,小剛對小雙哪有什麽愛,他就是在利用和欺騙小雙而已,這分明就是詭計不成,惱羞成怒故意報複!
這個小剛,幹了那麽多的齷蹉事,還欠一屁股的債,估計也是走投無路,有點不顧一切的感覺,所以才做出了如此瘋狂的舉動。不過,事到如此,他已經觸犯了刑律,這可不是欠債和玩老女人那麽簡單了!
縱火可是重罪,尤其是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沒個十年八年是出不來了!
可是,當我想到關於賠償的問題時,突然犯難了!張克濤已經查明,這個小剛欠了一屁股的債,隻剩下那輛車,還未必在他的名下,如今他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誰來賠償啊!
要知道,這個小剛已經21歲了,早已經過了成年的法定年齡,也就是說,他是獨立行為人,犯下的罪行,按照法律規定也是他自己獨立承擔的!
換句話說,小剛犯罪所造成的損失,他的父母是沒有法律義務進行賠償的!除非他們自己願意主動賠償,以減輕兒子的罪行。
法院在判決的過程中,是會考慮到有無積極賠償情節的,賠與不賠量刑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按理說,親生兒子出了這樣的事,當父母的都會管,可小剛的父母……
按照張克濤所查到的信息,小剛父母現在隻剩下一間空殼商貿公司,兩口子都好賭,估計也欠債不少!況且之前他們還一直想著騙小雙父母的錢,出了這樣的事情,他們能主動賠償嗎?或者說,他們有那個能力去賠償嗎?
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這件事情的結果可能不會很好,至少到最後,因火災造成的損失,有很大可能無法彌補了!我是真替小雙他們家惋惜,怎麽就招惹上了這麽一家人!
二樓和三樓的鄰居也是倒黴透頂!尤其是二樓,損失挺大,這要是沒人賠償,他們隻能自行承擔損失,這對他們來說無異於飛來橫禍!
不過,現在考慮這些,仿佛還有點早!雖然已經基本確定,小剛就是那個縱火的犯罪嫌疑人,但他目前仍然在逃,警方還沒抓住他!也就是說,他隨時有可能再犯下什麽瘋狂的罪行!
所以,目前最重要的,還是保證小雙一家人的安全!誰知道那個瘋子還會幹出什麽危險的事情來!
“王所長……你出來一下……”我想到這裏,想私下和王所長溝通一下這件事情。
先定個小目標,比如1秒記住: 手機版閱讀網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