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管錢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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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琳望著她媽說“這是我摘的桑葚,我熬的醬,我和俺爸一起賣的,這錢要有我的一份。我不要多,一塊錢就行。”

    程翠一下子怒了“你吃我的,喝我的,我找你要錢了嗎?就這麽點錢,你都看眼裏。你還有沒有我這個媽?”

    趙琳據理力爭“我每天洗衣做飯,撿柴挖菜看趙強趙勝,還養雞。我沒有白吃。這個錢是我掙的,我就要一塊錢,你憑什麽不給我?”

    程翠氣急就要動手,被趙國攔住了,氣道“誰家的閨女不是這麽幹的,就你家的嬌氣?她現在這麽小,這錢我給她放著,省得她亂花,還把我當仇人了。”

    趙國安慰道“誰家的閨女有大丫能幹?這麽小就掙這麽多錢,咱倆一年才掙多少?還不夠吃的,結果咱閨女幾天就掙了這麽多。她也不是那種亂花錢的小孩,給她一塊錢吧,再說這錢也是她自己掙的。”

    “就你愛當好人,我就是惡人是吧,她那麽小懂啥?被人騙了你不心疼?”趙翠說完又要動手搶過來。不過趙琳就是死死捂住,加上趙國護,程翠無奈隻好同意給趙琳一塊錢。一毛錢兩個雞蛋年代,這一塊錢就是巨款啊!想想就心疼。

    雖然給了趙琳程翠還是再三叮囑甚至恐嚇趙琳不能亂花錢,得到趙琳保證,和趙國的作證,程翠才忍住沒有從趙琳手中奪回來那一塊錢。

    趙琳太知道她媽的脾性了,這一塊錢她大有用處呢,今天她和她爸兩個人不舍得花錢餓肚子回來的,是不是有很多人和她們一樣呢!

    她想等逢會或者節假日去鎮上或者去縣城路口賣吃的呢!不過說出來她爸媽肯定不願意,所以她要留夠自己的本錢。這才是她堅持留下一塊錢的原因。

    如果在鎮上擺攤的話,平時也可以幫人從鎮上帶東西回來,隨便給點辛苦費就行。而且她想上學,想讓家裏有輛駕車,再有一輛自行車就更好了。目前雖然是不可能的,不過想想還是可以的。

    趙琳雖然從她媽那兒奪回來一塊錢,可是也沒有吃上飯,餓著肚子在幻想美好生活中睡去。第二天被鄰居家打鳴的公雞叫醒,又開始了忙碌的一天。

    趙國已經起來挑水了,現在菜園子的黃瓜已經開花,要想黃瓜長的好必須多澆灌,這樣長出來的黃瓜才會又長又嫩。

    趙琳起來先把雞窩收拾了一下,把雞屎掃到一邊。又去拔了幾顆長老的小菜剁碎喂雞了。

    往常她都是去地裏拔草喂的,昨天沒拔隻能喂長老的菜了。喂完雞開始做飯,依然是菜饃。然後燒了鹹水,說是鹹水就是鹹水,一些菜葉子放水裏煮熟放點鹽。不過比起前一段時間,這幾天的日子好過多了。

    吃完飯,趙國兩口子繼續上工去了。趙琳把倆弟弟推到大方奶奶家,讓大奶奶幫忙看著,就自己跑到鎮上了。看了一圈覺得還不錯,去供銷社買了兩毛錢的糖回來了。

    她還幫大方奶奶買了個頂針,送趙強趙勝過去時,她看到大方奶奶的頂針壞了。糖塊用來哄趙強的,頂針算是大方奶奶的報酬。

    大方奶奶自然不肯要一個孩子東西,“之前收你的東西就算了,左右那些野菜不值錢,現在這明顯是花的錢啊!你一個孩子哪來的那麽多錢?你爸媽知道嗎?可不能偷拿家裏錢啊!這個頂針奶奶用一下你還拿回去。”

    不過趙琳不肯,說“奶奶以後還可能麻煩你幫我看弟弟,以前都麻煩你了。我們家奶奶對我家怎樣?您也應該知道,她是不可能幫我看弟弟的。我爺爺不當家,二爺爺一個人也不好過,也沒辦法幫我們。這個頂針是我爸媽讓買的,你就收著吧。”

    大方奶奶才收下,想著回頭看見趙國兩口子把錢給他們。碰巧趙國從門前過,大方奶奶喊住他說“趙琳幫我買了個頂針,小孩子家的怕她弄丟了。我把錢給你。”

    趙國剛開始還以為是老太太讓幫忙買頂針呢,可是聽意思是已經買過了。自然不願意要老太太的錢,就說“那是孝順你的,你拿著用吧,再說你也幫了我們不少忙呢,大娘你就別再客氣了。”

    大方奶奶真是需要這個頂針,也知道趙琳奶奶是什麽人,就想著以後能幫點就幫點吧,不過自己一個裹腳老太太能幫上什麽忙呢!

    趙琳第二天早起做了一鍋狗腿饃,有一些還放了白麵進去。經過一年的磨練與成長,她做的飯不再像小朋友做的那樣不好看了。

    把做好狗腿饃的放一邊冷著,自己家吃的依然是黑麵的。等吃完飯大家上工了,她收拾好東西喂好兩個弟弟,又拿了一些吃食,把他倆放到大方奶奶家了。

    “奶奶,我有點事兒你今天能不能幫我看會兒弟弟。這是他倆吃的東西,他們鬧了你哄他們用。”

    大方奶奶還還以為她要去幹活,說“你去忙吧,沒時間就把他倆放我這兒,有什麽事兒,你就去做。”

    此時已經是快要中午了。趙琳回家拿上的狗腿饃,又拿了幾瓣蒜,去鎮上了。

    今天鎮上逢會,有些人會去買東西,有些人也會進城。肯定會餓,可是那些飯店做的飯菜又貴又少。很多人寧願餓肚子,這時自己的狗腿饃又便宜又實惠,應該會好賣。

    不足的是她人小沒辦法帶涼白開。要不然會更完美。

    她估算和現實有些差距,雖然賣掉了。但是並不理想,後麵她在進城的那條道上才把東西賣完。收入還算可以,掙了一塊錢。

    嚐到了做生意的甜頭,趙琳想把重心都放在做生意上,可是自己父母不同意隻好作罷。但是她的內心並沒有放棄。

    眼看暑假就要到來,過完暑假自己可是要去上學的啊,趙琳天天為掙錢想破了頭腦。

    後麵逢集逢會或者初一十五的日子,趙琳總會做點吃食拿去賣,兩個月下來竟然攢了五六塊錢,她為了說服自己的爸媽同意做生意,就把錢拿了出來。

    程翠和趙國沒想到趙琳瞎折騰竟然能掙到錢。現在兩個人雖然不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但是也知道做生意的甜頭了,不過仍然不敢放開幹,隻是偷摸的支持自己閨女。(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