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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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現在我還不明白那灼哥就真成傻子了。

    對麵這爺們根本就不是人!

    而他嘴裏主母,八成也不是人!

    既然不是人,那就跟警察沒關係,除非他這個主母是國家二級。

    不過想來東白山那個地方,除了東北虎和梅花鹿,似乎沒有什麽值得保護的了。

    這麽說來……此人的確有點來頭,我之前聽過一些傳聞,東白山的地位,不低於仙人洞,這兩個地方在江湖上都屬於一種禁忌。

    沒想到眼前這個人,就是來自於東白山的人。

    那麽這事就不太好辦了,我可是知道,從山上出來的人,都不太好講道理,屬於一根筋。

    我想了想道:“你讓我幫你找人,這個可以幫你調查,但是抓人這事……”

    我說到這就停了,希望他能夠明白我的意思,到底是座上客,需要委婉一點,本園主好歹也是混過江湖的人,做事總要留三分顏麵,本人雖是屌絲,卻沒有直男癌。

    “哼!”

    他臉色有點難看,瞥了我一眼說道:“我又沒說讓你抓人!”

    “那就好那就好!”我鬆口了氣。

    可是這爺們突然又笑了笑,呲著牙道:“隻是想讓你們方文園幫忙,殺人!”

    “什麽!?”

    我霍的從座位上站了起來,眯著眼睛道:“你不會是開玩笑吧?”

    “你覺得我像是開玩笑嗎?”他笑了笑,神態自若的喝著茶。

    我指了指頭上懸著的牌匾,冷聲道:“你應該知道這是什麽地方吧!”

    那爺們瞄了眼牌匾上的字,點了點頭,“‘方文天下’!不錯!這塊匾提名的時候,我家主母也來瞻仰,隻是沒想到,聞名天下的方文園,不過是不守信譽之流!”

    我臉色瞬間冷了下來,罵我可以,罵我身後的這塊匾,等於罵了方文園的曆代祖師,這是我不能容忍的。

    “兄弟,能在這聚賢廳裏被奉茶的,都是貴客,老園主一生雷厲風行,結交的都是江湖誌士,當知我方文園的規矩,讓我們參與到是非爭鬥之中,便已經壞了規矩,就更別說幫你們殺人了!”

    “哈哈哈哈!”他突然肆無忌憚的大笑起來。

    “你笑什麽?”我攥緊了拳頭:“說我們不守信譽?之所以守信譽才不會幫你們去殺人!不幫你們殺人是失小信,幫你們殺人砸了這塊招牌,才叫失大譽!”

    笑話,做這個園主已經大半年了,這點道理若是理不清,豈不辜負了這些前輩對我的栽培。

    他止住了笑聲,拍了拍手,從座位上站了起來,“不愧是方清華選中的人,後生可畏!我張子龍活了幾百年,憑生最佩服的人,就是方清華,而你,是跟方清華一樣的人!”

    “什麽意思?”我皺眉道。

    他笑著道:“本來也沒打算叫你們方文園幫忙,我們雖然是異類,但是江湖規矩還是懂的,今天來見你便是替主家來拜山頭的。我們縱橫山野,有自己的規矩,向來快意恩仇,所以近日如果在金城的地界上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還請你們不要插手!”

    說到這裏,他頓了頓,又道:“我們也知道,來金城地界就要守你們的規矩,這番也算是報了道……但是,這規矩,就沒必要守了,畢竟當年方清華進我東白山的時候,也同樣沒有遵守我們的規矩,我們也沒有計較,所以……”

    他說到這裏,停了下來,後麵需要我自己領會。

    其實他說話挺直來直去,不難理解,意思無非是,“你方清華來了我的地盤,壞了規矩,我沒計較,我現在來到你的地盤,有事要辦,可能會壞你規矩,但是,你不要管!”

    放他們出一頭地。

    “可以!”我答應的很果斷。

    如是因,如是果,有些債,總要還。

    “好!那就這麽說定了,咱們後會有期!”他朝我拱了拱手,揮著袖子離去。

    不一會兒,易姐走了進來。

    “都聽到了?”我問她,我知道,她一定會在後麵偷聽。這是女人的通病,我舅媽也這樣。

    易姐沒好氣的白了我一眼,輕啟朱唇:“你就這麽答應他了?”

    “不然呢?”我說。

    她笑了笑,沒說話,走過去將茶具端了下去。

    不回答,就是沒錯了。

    沒錯!

    言外之意,也沒對。

    我撇了撇嘴,這世間又有什麽對錯可言。

    富商殺了解家的主母,如何判?

    解家來金城找富商報仇,又如何斷?

    方文三規,第一為最。

    “隻論因果,不斷是非!”……

    晚上,我去接豆包放學,日遊神仗義,給了我塊“金牌牌”,能夠隨時出入半步多。

    本來這小崽子星期天,楞是讓我塞補習班去了。

    尼瑪,三字經就會背一句,不補課等啥呢?我沒去找那臉大腰粗的班主任算賬就不錯了!

    嚴一點,嚴厲點好,將來當上引魂使了就不會怪我了。

    東歌也說了,將來豆包考鬼校的時候,會幫著活動活動,畢竟咱陰陽兩道都有人,好辦事,元寶那玩意又不值錢,就燒去唄。東歌說豆包這是命好,遇到我了,那些無依無靠的鬼,給家裏人托夢,人家都不帶搭理的,在底下活的那叫一個苦,還得到馬路上去跟人家搶散落的紙錢。

    回來的路上,豆包搖頭晃腦的給我背三字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苟……”

    我摸了摸他腦袋,“行了,夠用了,一天多會一句就挺好!”

    雖然嚴厲點,但也不能打擊到孩子。

    但我心裏卻是止不住的想哭……這是隨他爸了,那個笨蛋,小學三年級就會一首詩,床前明月光……後邊啥來著?

    這孩子,怎麽就不像他媽呢……上火!

    馬上到家了,突然來了個電話,一看是個陌生號碼,我給掛了,我剛把車停好,電話又響了。

    想是誰打錯了,我不耐煩的接了下來:“喂?誰啊!”

    對麵沒說話,我都要掛了,那頭突然傳來一陣嘶啞的聲音:“小先生……是我!”

    “王久仁!”我突然驚呼出聲。

    我曹!這老逼怎麽給我打電話?丫之前上電視被通緝,不是畏罪潛逃了嗎?

    我冷聲道:“你現在給我打電話,就不怕我報警啊!”

    此刻我已經對他沒有絲毫的好感,若說之前他替董永賣命,我也不說什麽,可是這老逼竟然喪心病狂到殺害自己的妻子孩子,已經大大超越了我的底線。

    “小先生!你要相信我!”他突然在電話裏喊了起來,聲音有些驚恐:“我沒有殺人!她們是我的家人,我怎麽會殺他們,再說虎毒不食子,那可是我兒子啊!”

    我冷笑了兩聲,“你覺得我會相信!之前我也不相信你會監守自盜,但梅花瓶終究還是你偷的!”

    人,一旦被打上標簽,便很難再獲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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