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事情的結束與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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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櫃子上的掛鎖,其實防盜能力並不太強,如果遇到有兩下子的小偷,拿鐵絲撥弄幾下估計就能打開。

    而且因為體積小,鎖梁也比較纖細的緣故,用液壓鉗可以輕鬆剪斷。

    即使是初一的小姑娘也能很輕鬆地做到哦。

    咳,因為學生們丟三落四得太多,丟鑰匙簡直是家常便飯,宿管阿姨那裏都會備著一把液壓鉗,以便同學們借用。

    當然,為了嚴格管理與以防萬一,每個人來借液壓鉗時必須登記姓名班級和宿舍號。

    而且過一會兒宿管阿姨會親自去宿舍把液壓鉗取回來。

    也能察看借用者是不是確實用到自己的鎖子上。

    雖然懷疑學生不太好,說出來也有點傷人心,但這樣的做法是必須的。

    不要把一切都寄希望於人們的良心和自覺性。

    就像“醜話說在前麵”一樣,還是提前考慮好最壞的後果是什麽比較明智。

    法律的製定不僅僅能夠對犯法的人處以懲罰,它有一項非常大的作用——震懾眾人,來更好地維護社會的秩序。

    但不管怎麽說,有鎖子還是比沒鎖要安全一些。

    有人會把錢藏到床上,大概是下意識地覺得床和自己更親密的緣故?每天在上麵睡覺的床也屬於比較私人的東西。

    不過,對小偷來說,如果入室行竊的話,床肯定是重點搜索範圍。

    不知道其他同學都是在哪裏安放財物的,反正容心的寶貝存折就在櫃子裏藏著。

    對,就是當初被她意外發現了的存折,一塊兒找到的幾千元錢已經被存進存折裏了。

    沒有錢傍身的日子真難捱,銀行賬戶裏沒有一百萬真是讓人焦躁。

    前?有錢人?大明星?容心默默地捂著心口歎氣。

    至於初一的失竊案,她是真的不知道學校到底能不能查清楚。

    畢竟這個時候監控並沒得到普及,小縣城的初中怎麽會安裝監視器,更別說即使宿舍樓安了,對這件案子來說也不一定就有用。

    她對查案破案之類的一點也不了解。

    不如說,在沒有遍布監控的時代,她覺得警察們查案真是太不容易了。

    當然,他們學校這個小小失竊案不可能麻煩警察啦。

    丟失的現金……班主任告訴他們了,其實是三十幾塊不到四十。

    假如將城鎮居民月平均工資算作500元的話,丟失數額大概占十五分之一。

    嗯,拿來買豬肉的話,最多差不多能買10斤多點。

    那也挺大一塊子肉了。

    對於收入比較低的家庭,錢不少,但對於那個受害者學弟……他家還挺有錢的(摸下巴)。

    不過,即使是這樣學校也會查清楚的。

    要不然學生們可能會惶惶不安,互相懷疑,而且,“小時偷針,大時偷金”。

    如果盜竊的是學生,那就更應該及時教育,以免以後做出更惡劣的壞事。

    這件事情說到底也和其他學生沒什麽關係,一班的同學們討論過後也就放下了,學習(期末考試)更重要嘛。

    隻是大家也沒想到,不到一周時間學校就給查清楚了——

    小偷的確是內部人員。

    就是初一二班的一個男生,不過他並不是失竊宿舍的,而是隔壁。

    似乎是在上次放假的周五,趁同學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拿走了那個宿舍的門鑰匙私配了一把,返校那天去教室特別早,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原鑰匙放回了人家的課桌裏。

    而那個同學還以為是自己回家前忘在桌鬥裏了。

    十分大大咧咧。

    後來就在一天早上很快要上課時,該男生等到目標宿舍鎖上門走人後,就拿鑰匙開了門,偷走了三十六元錢。

    事情挺簡單的。

    學校也是因為查過二班的遲到記錄,先大致圈了個範圍。

    似乎有點草率,但其實蠻有道理的,首先調查“異常”,很對的思路啊。

    再深入查查,有人看見過那男生配鑰匙,還有人看見他去禮品店買了個禮物……

    總之,將那些小線索和不算疑點的疑點綜合起來,嫌疑人就差不多定了。

    而當老師們找到他時,他很快就交代了。

    消息傳來後,大家很不理解的是他這麽做的原因。

    沒零花錢給外校的女朋友買生日禮物,剛好又聽到那個人在炫耀自己的零用錢,所以……一不做二不休?

    啥玩意兒?

    “哇,為了給對象買禮物就偷東西,太不值了吧。”

    “就是,買啥買。”

    “什麽對象啊我去,眼光太差了吧。”

    類似的一些言論在初二一班的教室裏響起,不過很快就被女生們反駁了。

    “你怎麽知道是那個女生的錯?”

    “那個女生讓他去偷東西了?你看見啦?”

    “說不定那個女生根本就不清楚,開開心心地收到了對象的禮物,哪裏知道這個人偷錢,女生才慘呢。”

    果然,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場啊,容心撐著臉懶懶地想著。

    一般來說,性別不同立場也不同,嗯,當然,極度自覺或者為了利益而站在男性立場上說話的女人也不少。

    挺有意思的,嗬。

    不過班裏的女生畢竟還小,倒都是為那個女朋友說話的。

    如果那個小女孩真不知情,得知消息後一定會覺得超級惡心的吧,她稍微換位思考一下,就覺得惡心壞了。

    誰特麽稀罕你偷錢買禮物了?!

    ……這樣。

    交往對象的質量其實也代表著個人的眼光和水平哦。

    畢竟物以類聚嘛。

    所以談戀愛可要慎重啦,一不小心就會變成蒼蠅或者臭雞蛋的。

    這件事情的結局就是那個偷錢的男生轉學走了。

    就算學校網開一麵,他也一定會轉走的,哪還有臉繼續待在這裏,這裏誰都知道他偷同學錢了。

    隻是失竊案結束了,餘波卻還在。

    雖然學生們知道原因後,把他和戀愛對象鄙視了個半死。

    但是,戀愛的苗頭卻有點兒冒頭的征兆了。

    也不算奇怪,咳,當初除了上麵分為性別兩大陣營的言論,也有一些巧辟蹊徑的。

    比如說“臥槽,才初一就有對象?!”“啊,真厲害。”“嘖嘖嘖。”

    對此,內心是成熟大人的容心表示很正常。

    青春期嘛,該來的總會來。

    日語裏這詞的漢字是“思春期”,好像更直白一點兒?

    不過,她雖認為正常,但也不意味著支持或提倡這群小孩早戀。

    嗬,十四五的小屁孩還想談戀愛?

    別搞笑了(白眼)。(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