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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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你幫我告他強奸罪。他乘我醉酒,把我騙到酒店,然後睡了我。”蔡美玲回答說。

    米拉聽了暗自扶額,這句話前段時間她聽過好幾次了。

    現在怎麽會有這麽多女人,在衝動的時候跟男人隨便的發生關係。被男方反悔後,她又後悔了,就又想著要告男人強奸了。當初那個小芳這樣,杜曉娟這樣,現在蔡美玲又這樣。

    “蔡小姐,”米拉看著蔡美玲鄭重其事的解釋說:“在法律上強奸罪需要一定的構成要件的。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你要告那個男人強奸你,首先你得有‘在他跟你發生關係的時候用暴力、脅迫手段威脅你,在違背你的意誌之下而實施的性行為’的證據。你確定在他跟你發生關係的時候,你反抗過?”

    “不對,”米拉剛說完,蔡美玲就提高聲音反駁道:“在來這裏之前,我就在網絡上查了一下。很多男人睡了醉酒的女人後來都被判了強奸罪。她們都行,為什麽我不行?米律師,你是不是因為是實習律師,還不懂啊?”

    米拉被說的有些不舒服,不悅地微微皺了一下眉頭。可還是耐著性子解釋說:“蔡小姐,網絡上確實有不少你所說的這種案例。但是請蔡小姐把上麵的內容看仔細一些,那些案子有兩個共同點。第一點,他們之間的關係是第一次見麵的完全陌生人;第二點,案子中女方是在醉酒不省人事的,或者是雖然清醒了卻因為醉酒而無力反抗的。”

    “對啊,我跟他也是第一次見麵啊。”蔡美玲立即聲明說。

    “對,沒錯,你是跟他第一次見麵。可那是你們在現實中第一次見麵,你們在網絡上不僅聊了一段時間,而且還在網絡上做了夫妻之間該做的行為。他手機裏的那些照片就是很好的證據。”

    聽了米拉的分析反駁,蔡美玲終於氣餒了,不過很快她立即又說:“可我符合你剛才所說的第二條啊。他就在我醉酒不省人事的時候跟我發生關係的啊。”

    “蔡小姐,你覺得你說的話法官會相信嗎?你不省人事怎麽會知道打電話給他?你不打電話給張三,也沒有打電話給李四,卻偏偏選擇打電話給他?這說明你打電話給他的時候腦子還是清醒的。而且你剛才也說了,你是同他一起去開房間的。我想你是一個成年人,應該可以判斷跟一個男人一起去開房間意味著要去幹什麽吧?”

    “不能用強奸罪告他,那能不能告他打我?你剛才也看見我臉上的巴掌印了。這些能告他嗎?”蔡美玲立即又問。

    “這個,你這案子,不是單方麵的他打你,而是屬於互毆行為。這種行為是屬於故意傷害性質。這種性質的行為要看你跟他的傷害程度。如果構成《刑法》上的輕傷等級,那他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不構成,那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輕傷,我都傷成這樣的了怎麽可能還不是輕傷。”蔡美玲立即又說。

    “嗬嗬。”米拉微笑著說:“這個可不是你說了算的,是要到專門的醫療機構作司法鑒定確認的。以我剛才的目測,你這傷還夠不上《刑法》上的輕傷級別。”

    “好吧,那就按照你剛才說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他吧。”蔡美玲馬上又說。

    米拉聽了立即又搖搖頭說:“蔡小姐剛才我說過了,你們的行為是屬於互毆行為,既然是互毆行為,你去告他的時候,你自己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你也同樣會受到處罰。難道你想為了告他,也把自己搭進去嗎?”

    “這個,”蔡美玲聽後,立即像泄了氣的皮球。半許,她開口擔心地問:“那你說我該怎麽辦?我就真的沒有辦法要回他手裏的那些照片了嗎?他拿著那些照片肯定不懷好意,難道我這一輩子都無法再安心生活,甚至要被他控製嗎?”

    米拉聽了怔了一下。原來她千方百計的想告那個男人犯罪隻是為了能順利處理掉那些隱私照,這讓米拉對她的境界再看高了一些些。

    米拉笑著搖搖頭回答說:“那也不是。如果你隻是想讓他刪除照片,不影響你自己的生活,你還是可以通過別的途徑。”

    蔡美玲一聽,眼睛立即一亮,急忙問:“還有別的途徑?那你快說說什麽途徑?”

    “雖然他沒有犯強奸罪,但是他給你拍照行為還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米拉回答說。

    “侵犯了隱私權,能判他罪嗎?能讓他刪除照片嗎?”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他現在隻是擁有你的那些不雅照片,並沒有借用你的不雅照片對你實施別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你到公安機關舉報的話,公安機關會以他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責令他刪除你的照片,並給予拘留或罰款處罰。”

    “這樣真的可以嗎?”蔡美玲確定問。

    “是的,可以。不過——”

    “不過什麽?”蔡美玲立即追問。

    “不過我覺得你這個案子還是低調處理為好。蔡小姐,你想想看,如果你去派出所報案,那派出所肯定會傳喚那個男人。然後那個男人身邊的人就很快知道他跟你視頻上的不雅行為,還有那些不雅照片。這個社會對男人的包容度比女人要大。他是男人沒什麽,可你是女人就會被別人說三道四。所以我的建議是,你跟他還是私下解決為好。”

    “我也想私下解決的,可早上不是找他了,他根本就不聽,而且我跟他還打架成這樣。”

    “這件事情,你找他,他當然不聽。一方麵,你和他兩人都是當事人,兩人都帶有情緒,自然一見麵就吵架了;另一方麵,你找他時,就直接說要照片,這樣他肯定不會給你了。你要跟他分析利害,有法有據的反駁他的話。讓他不敢持有你的不雅照片,隻能乖乖的刪除掉。”

    蔡美玲聽了覺得有道理,想了一下說:“那行,米律師,那我請你幫我這個忙。”

    一番口幹舌燥的溝通後,米拉帶著蔡美玲去找董東明簽訂了代理合同。

    合同一簽訂,米拉送走了蔡美玲,然後就馬上去找那個男人。

    這件事情要速戰速決才行,必須在那個男人利用那些不雅照做出傷害蔡美玲之前。

    米拉先去派出所調出了那個男人的詳細檔案。這也多虧昨天那茶水一潑,她就可以直接根據昨天那起案子找到了那個男人的具體資料。(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