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還想吃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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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何碧手腳麻利的包好二十來隻大餛飩後,再煮了八隻分成兩碗、叫人送到大帥的書房去,她先是輕輕的籲了口氣,也不著急推上隔板關了火,就靜靜的坐到灶前小板凳上、托著腮幫子望著通紅的灶火發起了呆。

    這一幕難免令宋媽看得心頭直發慌,隻是也不知為何發慌,想來或許是這丫頭這副模樣兒看起來……帶著種孤零零的可憐?

    宋媽索性也不去安慰她,隻管悄沒言聲的在隔壁灶頭上把其餘那些餛飩都煮了,就全盛到一隻大碗裏給何碧端了過來。

    何碧晚飯並沒吃多少,隻因她也對她送到宴席上去的兩道菜有些擔憂,既擔憂有人說她菜做得不好,又怕所有人全誇好。

    如今眼瞅著宋媽端來了這麽一大碗餛飩,她那份饑腸轆轆頓時被喚醒,心底那些忐忑也就隨著熱湯的嫋嫋白煙和香氣一起飛走了。

    隻不過何碧也不忘笑著招呼宋媽和她一起吃。

    “我本來就是故意多做出來些,想要煮了和您一起吃宵夜呢,結果……我坐在這裏就忘了這茬兒。”

    誰知兩人才把這一大碗餛飩重新分成兩份,卻也不等端起碗來大快朵頤,段青又來了。

    這小子才在廚房門口露了頭、剛剛站穩腳跟就連聲喊道,那餛飩還有嗎:“大少爺還想再吃一碗。”

    何碧聽了段青這句話,她幾乎都能聽見自己心頭那塊大石頭落地的聲音——她的生計仿佛真的有著落了,她不用這就收拾行李滾出大帥府了。

    她就連忙捧著自己的那碗餛飩快步迎上去,將那隻碗遞給段青看了看。

    “這是宋媽才剛煮出來的,本是我故意多包了幾個、打算留著自己吃的,我還沒來得及動一口呢。”

    “要是大少爺願意等一等,我就去做新的,要是著急呢……不如就先吃這一碗吧。”

    段青聞言也不嫌棄:“大少爺本來就才吃了個半飽呢,等你再現做一碗來,先頭兒那碗不是白吃了?”

    “左右你如今守著廚房呢,你就是再餓還能缺了你的嘴不成,這一碗我就端走了。”

    ……梅少謙卻在又端起這一碗餛飩後,隻吃了一口就皺眉說了聲不對。

    “餡兒的味道倒是和剛才那碗一模一樣,麵皮兒也一樣,這湯可就不是剛才的湯了。”

    段青頓時嘿了一聲道,大少爺這舌頭還真是隨了大帥,這爺兒倆可都神了。

    “這餛飩雖然也是那個何三丫兒包的,卻是宋媽煮的。”

    梅少謙隨後也就不再喝湯,而是拿著湯匙把那幾個餛飩一一舀起來大口吃了。

    等到段青再端著空碗和托盤離開後,他這才對他父親歎了口氣道,父親還真是費心了。

    “原來那個小丫頭片子竟是那個誰啊,您怎麽早不跟我講呢。”

    梅大帥笑著搖頭:“你可是我兒子,你媽……又早就不在了,老子不為你費心誰為你費心?”

    “其實要是細說起來呢,前幾年我也不是沒叫人來津門找過這個丫頭。”

    “可是來人去了南市三不管好幾次,甚至把那周圍方圓十裏全都翻遍了,也沒找到這家人。”

    “後來在我們梅府臨搬來津門之前,我又打發孫副官去了一回,倒是找到了他們家原來的鄰居,結果那鄰居又說他們家早就發財搬走了,也不知道搬到了哪裏去。”

    “誰知這丫頭的哥哥去年就進了梅府當差,前些天為了招待吳淞來客,趙慶宏又自作主張叫那何家小子請了這丫頭來,說是也好給宴席上添幾個本幫菜。”

    “來人既是臨時來幫工,我又不知道何家小子就是她哥哥,不論菜做得好與不好,走時候厚厚賞了不就成了?”

    “我就全然沒想到,等那丫頭上了幾道正菜後,就做了兩碗這個餛飩來,我一吃那味道啊……立時就叫老子想起了當年的南市三不管。”

    原來梅正義口中這個所謂的當年,可不是他的太太、梅少謙的親媽活著時,而是梅太太過世後,梅少謙離家出走逃離了東北,在津門流浪小一個月那一回,也就是七年半以前。

    等得梅正義屢屢差人尋兒未果,就聽說津門那邊有人在南市附近瞧見過梅少謙的蹤影,話語中還很是篤定,他就索性放下手裏正事兒不管,誰也沒帶就追到了津門來。

    要問梅大帥為何如此任性,隻因他對自己的兒子太清楚不過。

    梅少謙走時既然沒帶什麽財物,這小子又是個天生不吃嗟來之食的,他要是再不去親自把人找到帶回來,這小子可能就會餓死在外頭了。

    至於他為何孤身一人就奔了津門,也是因為他明白聲勢越大、他們爺兒倆的潛在危險就越大。

    要知道他那會兒已經不再是什麽土匪了,而是悶聲不響招兵買馬、買槍買炮積累了幾年後,拉起大旗就自封了一個遼西軍司令,不但很有些人想要把他拉攏至麾下,也為此上了好幾位軍閥的懸賞捉拿榜……

    “父親說的是,我也是才一嚐到這個餛飩就想起了南市。”梅少謙輕笑。

    說起來他那時已經到了津門快二十天了,十五歲的他既不願意低三下四去求人,想要賣苦大力換錢吃飯吧,又沒人稀得用他一個半大小子。

    就算偶爾有人用他一回,打得也是他年紀小好欺負的主意,給的錢也極少,他也就足有二十來天沒吃過一頓飽飯,人已經瘦得快脫相了。

    誰知就在第十九天的頭上,那丫頭就端著這麽一碗餛飩從他身邊走過。

    而那碗餛飩也不知是真像他媽做的味道,還是他實在太餓了,那香氣不過在他跟前一縱即逝,他已經像餓狼一樣、雙眼泛起了綠光,又忍不住抬起腳步追上了那丫頭。

    那丫頭極是伶俐的發現了他的餓意,卻也不著急跑,而是張嘴就問他要不要吃。

    這句問話瞬間就打碎了他所有的堅持,接過那碗餛飩就狼吞虎咽吃了起來——而要不是這麽一個機緣巧合,他可能真的餓死了,也就等不到父親接他回去。

    這之後也就是從那天開始,那丫頭就像與他商量好的一樣,每天都會端著一大碗餛飩從他身邊走過——那每個餛飩本就很大,每碗又有十來個,這倒與他媽不一樣。

    他又不知道她本是打算一天賣三五碗餛飩賺點小錢的,他這一頓就吃掉了兩三碗的量;每次被她問起要不要吃,都是毫不猶豫的點頭。

    再說他就算真知道她是以此謀生的,他身上既然連個鏰子兒都沒有,哪裏給過她一毛錢?

    饒是如此這丫頭也給他送了五天餛飩,卻從沒主動張嘴跟他要過一回錢;直到第六天他父親剛一出現,剛伸手把他的脖領子薅住,那丫頭又端著餛飩來了。

    那丫頭瞧見他父親也不覺得稀奇,更不覺得害怕,反而當時就笑了:“小哥哥這是被家裏人抓到了吧?”

    “這樣也好,你還是快跟家裏人回去吧,你這些天肯定也看見了,這南市的三不管哪裏是那麽好活命的。”

    她說罷這話也不走,而是先把那碗餛飩遞給他,就笑著對他父親說,大叔趕路也挺辛苦的吧。

    “我去給您也盛一碗餛飩來,吃完了就趕緊帶著這個哥哥回家吧。”(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