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一蹤影早已遍尋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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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這是她選擇的,但誰說這是她願意的?
給舅媽和外婆上墳後,顧笙歌幫她們準備了年夜飯,少了陸北辰,吃飯時氣氛都清靜了許多,她夾了塊凍豆腐習慣得旁邊的碗裏送,換來的卻是小表弟的嚷嚷,“姐,我不吃豆腐的。”
“哦,不好意思我忘了!”她又夾回自己碗裏,埋頭刨了口飯,嚼了幾口,連同堵在喉嚨的酸楚一起咽進肚裏。
而後她頻頻出錯,比如陳建明給她倒了一杯白開水,她以為是白酒,“舅舅,他喝不慣這裏酒。”
這句話想也沒想,便衝口而出。
吃魚時用筷子剔了魚皮,送進嘴裏才想起自己是從不挑食的,隻是陸北辰不愛吃魚皮。
她不時得把紙巾遞給旁邊的表弟,“嘴邊上沾了油,擦擦吧。”
她表弟看她像看怪物,“姐,咱們農村這兒沒這麽多講究。”
她實在吃不下了,農村這兒是沒這麽講究,講究的隻是陸北辰罷了。
即使身在農村的破房子裏,他還是保持著優雅,也許他早就想離開了吧?
說不定昨晚她說那些話正成了他離開的借口。
她沒良心得想,可想著想著又忍不住替他辯解,正方反方在腦中激戰,一頓飯吃完,勝利的總是陸北辰,他贏了,走都走了,竟然還害她食不下咽!
男人永遠比女人果斷,當女人說離開時,一定還是很留戀的,她們口是心非,即使知道非離開不可,行李打包好了,仍要以‘最後的時光’為借口賴上三兩天。
而男人總是瀟灑的,即使他愛著,他舍不得,開門的時候絕不含糊,走時也不拖泥帶水,連他的足跡也尋不著半個!
顧笙歌覺得:女人總是那麽矛盾,男人總是那麽明確,女人在愛與忘記之間掙紮得那麽辛苦,男人卻隻要個結果,愛就愛,不愛就走得遠遠的。
偏偏她還愛著遠去的他,他卻不再出現了。
年初的那三天,她都在尋找忘卻的方法,一次次回憶湧上的痛楚,一次次比以往更加清晰,她覺得自己就是在作繭自縛,隻希望,痛苦掙紮的時間短一些,而蛻變成蝶的那天來得早一些,最好是——
過往,再不回!
大年初四,她回到了S市,打開門便吃了一驚,客廳裏的新家具擺得整整齊齊的,和舅媽的幾幀合照放大了鑲在相框裏,釘在牆上。
牆壁是新粉刷過的,還能聞出新漆的味道,走進自己的臥室,雪白色的實木單人床,鋪了她最喜歡的淺綠色床單,窗簾也是淡綠色的,旁邊裝了台掛式空調機,一盆沒開花的吊蘭倒懸著,長長的藤蔓沿著窗緣垂下。
電器也是最好的,她在屋裏旋了一圈又一圈,從這個房間奔到那個房間,像看不夠似的。
原本還愁回S市裏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時間,這可好了,省了她多少麻煩事,累了就可以窩在沙裏看電視,困了就躺床上眯會。
她為白撿來的便宜興奮著,趴在陽台欄杆上,頭埋在手臂間,暖烘烘的太陽曬著後頸,像圍了條毛絨絨的圍巾,沒一會客廳傳來鑰匙在鎖孔轉動的聲音,她想也沒想就喚了聲,“邱洋!”
開門進來的是陳琳,她看到顧笙歌愣了愣,隨即蹦到陽台上,幹笑了兩聲,“姐,你回來啦!”
顧笙歌想到除夕前一天她匆匆離開,第二天爽了約,有些愧疚,“對不住,那天你爸爸來我去他家過年了,你那天沒等多久吧?”
“沒怎麽等,隻等了一會邱大哥就來了,他跟我拿了鑰匙,姐,這是我跟他布置的,還不錯吧?”
顧笙歌笑著點頭,“嗯,不錯,你們兩個累壞了吧?”
“我沒做什麽,就陪邱大哥去一個家具城轉了幾圈,他是個大人物吧?不然大過年的能找到工匠?還能命令人家具城給他開門做一回生意?”陳琳說話時頭一點一點,額前長長的金色頭輕輕拍打著頰,她笑得眯了眼。
“嗯。”
顧笙歌拉她到客廳坐下,繼而道,“你等等,我去給你倒杯水。”
“不用,別忙了姐,我過來還你鑰匙的,馬上就走,還有個伴兒在下麵等我呢。”
她把鑰匙給顧笙歌,神色不自然道,“門鎖你最好換了,因為我爸有鑰匙的。”
顧笙歌的心被她的話扯疼了一下,她是在提醒她這個姐姐提防她自己的爸爸?
關係複雜成這樣,怕是她心思也變得同樣複雜,說出來亦覺得很丟臉吧?
這個女孩怎麽看也不像是壞孩子,她倆感情從來就生疏,她為什麽不幫自己的父母,反而對她這個陌生的姐姐好?
陳琳大概也為自己的話頭疼,坐不下去了,她拍拍大腿起身,獨特得幹笑兩聲,“我走了,姐是要長住下來吧?以後我經常來找你聊天,行不?”
“是要常住的,你有空就來玩吧。”顧笙歌本來想問她要不要住過來,但一想到她爸爸,心裏就有些不舒服,況且她們之間也沒有過感情上的交流,讓她住過來是給自己找麻煩,於是話到嘴邊還是給咽了回去。
但她怎麽也料不到,這個沒血緣的妹妹,找麻煩的本事大大出了她的想像範圍!
幾天時間,邱洋除了夜裏睡覺才回家,其餘時間都陪著顧笙歌。
兩人趁此機會把S市裏大大小小的景點玩了個遍,新開的美食鋪子,特色的織錦店輪番光顧,哪一處都是她曾在B市魂牽夢縈的,興奮是興奮,邱洋對她也關照得周到,可不知怎的她一不留神還是會想起陸北辰牽她手逛街的情景,有時甚至想,如果身邊的人是他就好了。
顧笙歌覺得自己壞透了,但總是克製不住,幻想他能讓自己暫時的滿足一會,盡管過後要失落很久才能恢複,她仍是在這樣,在一喜一悲的煎熬中樂此不疲。
她對著邱洋勉強得笑,她在人群中眺望相似的身影,她特別得寂寞,因為這個城市裏永遠也找不到與他相似的身影,每個身影都清楚地告訴她,他已經離開了。
深夜一個人時,她也後悔,如果那晚她不說那些話,或許他現在正躺在旁邊抱著她,所有的家電也會是他們一同去選購,他選他喜歡的大件家具,她選她喜歡的小擺設品,那這個房子會是什麽樣子?
這樣一想,她就睡不著了,打開燈將他留的字條看了一遍又一遍,每筆每劃都在腦子裏記熟了,熄燈前還會再複習一遍。
到了下半夜若睡不著便是最難熬的,這時她總會衝動地想立刻回到B市,回到東郊別墅,她甚至會想像電視劇裏的情節,突然出現在他麵前時他的表情,他的動作,他會對她說些什麽。
但天蒙蒙亮時,她又開始了理智的分析,自己這種狀態是典型的分手後遺症,初時難熬,過了便是雲淡風清的,當初跟邱洋分手不也是如此,而現在她不是照樣愛上了另一個男人,為了另一個人男人痛苦?
她就這樣煎熬著,實在熬不下去的時候,她就對自己說:現在不是好時機,即便要回到他身邊,也得等自己徹底看開了才能回去。
她這樣欺騙自己,放寬了心胸過日子,倒不像從前那麽難熬了,她還是很想念他,甚至是刻意得去想念他,或許在潛意識裏,她自己也害怕哪天真的淡忘了他,那麽從前的一切都不複記憶了。
自從顧笙歌單獨回到S市後,邱洋就估出幾分她和陸北辰即將分道揚鑣的可能,以他的性格是要問出個確定的答案才爽快的,但顧笙歌對他不冷不熱的態度讓他惴惴不安,問是不敢問了,他隻能把握好機會,晨昏定省,噓寒問暖,對陸北辰隻字不提,盡管他幾次都按捺不住,險些起了話頭。
明天是初八,他就要回B市上班,而她也沒跟他說過以後的打算,他是希望她同自己一起回B市的,但因為他自己也沒做出會回老家陪她平靜渡日的犧牲,所以那種自私的要求一直沒說出口,現下眼看他就要離開S市,卻仍就沒想出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心裏備感焦急,跟她吃飯也是心不在焉。
“你在想什麽?麵都泡脹了也沒見你吃一口。”顧笙歌拿筷子在他頭上敲了敲,擔憂得問。
邱洋挑了幾根麵條送到嘴裏,無味得嚼了幾下,“我後天上班,明天該回去了。”
她夾麵條的手頓了下,片刻後應了聲,“嗯。”
“你…還會回B市嗎?”他想了想,還是問了。
她搖搖頭,“不知道,可能暫時不會吧,回那裏做什麽?”
邱洋差一點就衝動得問她:那我呢?不是答應過要考慮我嗎?然他也隻是嘴皮子動了動,沒出聲音來。
“明天幾點的飛機?”她問。
邱洋正要回答,麵館的一個隔間裏傳出叫罵聲,不到一分鍾,裏麵衝出幾個扭打的女孩子,他見顧笙歌的表情一僵,仔細看了看,那個幾女孩中有個被人揪住頭的不就是陳琳?!
幾個人打得難分難解,抓臉襲胸,手腳並用,麵館裏的客人都興味十足得看熱鬧,卻沒一個人上前拉勸架!
顧笙歌看著陳琳正被一個胖妞壓在地上,臉和頸子被那胖妞的長指甲抓出密麻的血痕,更讓她心驚肉跳的是胖妞似是抓過癮了,然後接過旁邊一個女孩遞來的煙頭,吹落了煙灰,準備將火灼灼的煙頭往陳琳臉上燙!
她沒做多想就衝過去推開那個胖妞,拉起了陳琳。
陳琳一見來人是顧笙歌,當下怔了會然後倏然垂下頭,垂得低低的,那樣子像在找地洞要立刻鑽進去一般。
還沒慚愧兩秒鍾,胖妞爬起來一把揪住了顧笙歌的頭發,使了蠻力一拽,她從沒被人打過,隻覺頭皮像被刮了一般得吃痛,身體頃刻跌到地上,胖妞一手扯著她的頭發,一手揪住她的領子往桌邊拖,看那凶狠的樣子,大概是要拽著她的頭去砸桌子。
見狀,邱洋立刻衝上去要救顧笙歌,卻被兩個看熱鬧的男人攔住,他們麵容不屑得對他道,“女人們打架男人看著就行,你要是跟女人動起手,別怪我們對你不客氣!”
邱洋焦急怒吼,“滾開,趕緊都給我滾開!”。
兩個男人非但不聽,幹脆一左一右得把他架住,他拚命使力掙脫,無奈那兩男人力氣大,於是他往其中一個男人臉上揍了一拳,三人也扭打了起來。
眾人見多了場熱鬧,個個神清氣爽得瞪大眼睛,欣賞加戲。
突然‘砰’的一聲響,還伴著一把女人淒慘的叫聲,廝打的人紛紛停了手,呆呆得看著胖妞捂著出血的頭怪嚎,倒在地上的顧笙歌驀然坐起身,兩眼直得瞪著砸了人後和板凳一起摔到地上的陳琳。
“快,先送胖子去醫院!”邱洋推開糾纏他的人,費了大力才抱起那個胖妞往門外走去。
陳琳被地上的血給嚇到了,亦被自己嚇到了,‘哇’得哭了起來。
顧笙歌爬起身想安慰她卻隻是溫柔得拍了拍她的肩,輕歎了口氣,帶她去了醫院。
更麻煩的事還在後麵,胖妞的哥哥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楊二重,循規蹈矩的老百姓們對他是又恨又懼,恨他平日三不無時便打手下的小弟來勒索些錢,想不從,又怕他一條爛命不要害了自家性命,惹上他就像是惹上一條瘟狗,眾人見了便繞道而行。
按理說這樣的人早該被收拾了,偏偏他又懂些江湖義氣,手下跟他差不多爛的兄弟敬重他,唯他的命令而馬是瞻。
這幾年來他糾結了一股勢力,興風作浪,百姓膽小,怕被報複,不敢報案或是作證,這般縱容導致他的勢力愈加壯大,開起了夜總會和地下賭場,斂了幾大筆不義之財,搖身一變,就成了市裏不可小覷的人物。
陳琳本身就長得挺漂亮,輟學後就跟幾個女孩瞎混認識了楊二重的幾個小弟,其中一個便是胖妞的男朋友,因為胖妞其貌不揚,他借自己和楊二重的特殊關係玩弄了好些女孩子,在外混的女孩都不怎麽乎,直到他把主意打到陳琳身上來。
“是那個王八調戲我的,我沒讓他得逞,我更沒搶她男人!”
陳琳坐在醫院的長椅上,臉上淚痕未幹,把顧笙歌的手抓得緊緊的,情緒很是激動,“姐,我真的沒搶她男人,我媽媽搶了別人的男人當老公,我是死也不會幹出這種事的!”
她嚷嚷完把臉埋進手裏,‘嗚嗚’得抽泣起來。
顧笙歌心疼得抱住她,這孩子在風言風語中長大的,應該自小就受了不少屈辱吧。
“小琳別哭了,我相信你,可你不該跟那些人混在一起的,他們都不是什麽好人!”顧笙歌耐心勸說。
“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好人,但我腦子笨,學習不好,家裏又沒錢送我上自費大學,爸媽又經常吵架,同學們也都瞧不起我,有段時間我一個人孤單久了,差點連話都不會說了,所以當時才會跟她們玩到一起,我想我跟她們又有什麽差別?”
顧笙歌連聽邊用紙巾溫柔得給她擦淚,從她的眼睛裏,她看到了受寵若驚的訝異。
她笑了笑,“你跟她們是有差別的,起碼今天你還知道保護我這個姐姐,但你太不知輕重了,要出了什麽事,你這一生也跟著毀了!”
“我那時急了,她比我壯,我打不過她,看她要把你往桌上撞我一衝動就砸了,我以前不打人的,今天拿板凳砸她,也是看別人打架學來的。”
陳琳羞愧得別開臉小聲說,“姐,其實很小時,我就一直記得自己有個姐姐,好不容易你回來了,我總不能看著別人欺負你!”
“嗯?”顧笙歌訝然應了聲。
“我爸媽的感情其實不好,聽說爸爸因為離婚丟了工作,很是後悔了,所以每次吵架時就說是我媽害了他,勾引了他!再加上我的學習不好,考試每次都考班上倒數,爸爸來開家長會時覺得丟了臉,回到家後也罵我媽,說她生了一個不爭氣的女兒,看人家養的女兒成績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從不讓人操份兒心,他還說要多學學姐姐你,別長個豬腦袋盡丟人現眼。”
陳琳說著說著心酸的眼淚直往下掉,片刻她又笑了起來,“有的同學跑來問我:‘顧笙歌是不是你姐姐?’我一點頭,她們都好羨慕,還記得你初中畢業考了全校第一名,回我們學校作報告時,我看你站在禮堂的主席台上跟我們講你學習的經驗過程,我聽得很認真,你說的話居然全記住了,直到現在還記得你那句我們要從學習的過程中找到樂趣,如果找不到,那就不要勉強了,從課外找到自己真正的興趣吧!”
顧笙歌想起是有那麽回事,可那句話卻記得不怎麽清楚了,年少時不懂得低調,常以叛逆來引人注目,她還記得當初因為那麽句話還被校長給訓斥了一頓。
“那時候你聽了我的話,有什麽想法?”
“我覺得說得很對,我不是學習的那塊料,所以就想按著自己的興趣來,我喜歡唱歌,常常在家裏練嗓子,但我的成績不好,學校有什麽活動也輪不到我上台表現,高中畢業後我爸媽不可能送我去學唱歌,他們沒什麽錢,當時認識了那幫人,在他們開的kTV裏唱歌不要錢,我就天天泡在裏麵。”
顧笙歌沉默了,她知道陳琳是很崇拜她這個姐姐,而且是崇拜到夢幻的地步!
大概是因為從小就缺乏家人的關心和同學間的友愛,所以陷入了自己假想的童話世界中,希望‘十全十美’的姐姐有天會注意到她,進而愛護她,因而牢記住姐姐說過的話,並奉為真理去執行。
她自嘲一笑,要是陳琳知道她這個‘完美’的姐姐實際上隻是別人名義上的妻子,那麽她的夢幻就毀滅了,更壞的是她可能會機械業自暴自棄,對世上所有的人都產生懷疑!
“小琳,你想去學唱歌?”她問。
“想,做夢都想,但我知道是做夢,也就想想而已!”
“隻要你跟那幫人斷了來往,我就送你去學唱歌!”
陳琳睜大和她相似的眼睛,不敢置信得望著她。
“但我隻負責你的學費,生活費要靠你自己打工賺取,你願意去嗎?”她提出條件。
陳琳摸了摸臉,確定夢想近在咫尺後,才猛然點頭,“願意,我願意!姐,工作後我會還你錢的!”
“嗯,那最好。”
顧笙歌抓了抓她額前的黃頭,皺眉,“不過,你趕緊先把頭發給我染回來,別到處昭告你是個小太妹。”
“我晚上就去染了,姐姐喜歡什麽顏色?我跟你染同一個顏色好不好?”陳琳此刻低微得如同虔誠的求佛弟子,她眼裏的姐姐比那菩薩還要神氣幾分。
“不要,還是染成黑色的好看!”
顧笙歌的聲音突然冷了幾分,她見陳琳怔了怔,語氣柔和了些,“我的頭發…哪天也會全變成黑色的。”
當初她把頭發燙染成棕色是為了時刻讓自己認清自己的身份,可以妖豔,可以張揚,但絕不能再保留過去的純真,而如今她愛上了陸北辰,即使頭上的顏色褪盡也於事無補,她和他的關係哪是輕易就能褪幹淨的?
“笙歌!”
邱洋從醫院門口出來,小跑到她們麵前,“額頭上縫了六針,大腦沒受什麽損傷。”
顧笙歌拍了拍胸口,籲了口氣,“幸好幸好,程軍呢?還在和他們交涉商談?”
“快結束了,我就下來看看,雖然是看在程軍朋友的麵子上,但這事兒也不難解決,隻要隻付了醫藥費就行,但我想他們可能明著答應,暗地裏會來陰的,笙歌,我看你還是跟我一起回B市吧,你一個人住在這裏真的不安全,我不放心!”
邱洋和顧笙歌都是早早離開了S市的,他們在這裏沒什麽人際關係,雖然邱洋身家千萬,可在S市還不如程軍的一個警察朋友。
這事讓他覺得自己沒用之餘,也算是有收獲,他總算有了個名正言順的理由,用於勸說顧笙歌跟他一同回B市!(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