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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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太豔了吧!這是小姑娘穿的顏色。”夕顏遲疑的說道。

    “一點兒都不,姐,你就試試吧。”說著就將夕顏推進了換衣室。

    “媳婦兒眼光真好!姐,你看你穿上多好看。簡直比你上學那會還美。”一旁的夕晨誇讚著,眼睛都快笑沒了。

    “這件衣服很適合這位小姐,和您的氣質很配。”一旁的服務員也說道。

    “姐,你穿著真好。一點也不豔,剛剛好!”嵐曦說著就往櫃台走去結賬。

    “您好,那件衣服多少錢?”

    “這款是本店剛到的新款,現在活動價3888。”

    “好的,刷卡。”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夕顏心裏說不出來什麽滋味,她知道弟弟和弟妹非拉著自己出來逛商場,說是想帶姐姐看看上海的變化,其實主要就是想讓自己開心點,這一番心思不能辜負。

    結完賬,出了門,看到一家小孩用品的店,小孩兒的各種用品一應俱全。夕顏按捺不住自己的腳步走了進去,小孩兒的衣服,小孩兒的鞋子,小孩兒的玩具,小孩兒的護膚品,應有盡有。

    小原原一進來就蹦跳起來,跑去玩具區玩的不亦樂乎。夕顏和嵐曦在一旁的櫃台挑選著物品。

    “哇……”

    突然的孩子哭聲讓店裏的所有人都向這邊看來。

    “原原,你是不是欺負人家小朋友了?”夕晨蹲下來問道。

    “爸爸,我沒有。這個玩具是我先拿到的。”小原原一臉無辜,說著還搖了搖手裏的玩具槍。

    “小朋友,你叫什麽名字呀?阿姨幫你重新拿一個玩具好不好?”夕顏拿出紙巾蹲在這個哭的稀裏嘩啦的小家夥跟前,一邊擦著眼淚一邊說道。

    “哇……我就要那個槍!”小孩兒越哭越凶。

    “原原,爸爸平時是怎麽給你說的。就把這把玩具槍給小朋友先玩,好不好?”夕晨在一旁對原原說道。

    “是我先拿到的嘛。爸爸不講理!哼!不理爸爸了。”說著還把小腦袋別了過去。

    “聽話原原,咱就讓小朋友玩一下。好不好?”嵐曦一把抱起小原原哄到。

    “那好……”

    “小洋,這是怎麽了?”洛言澤聽到兒子的哭聲,連忙結完賬趕了出來。

    嵐曦沒有見過洛言澤,隻是聽夕晨說過姐姐那段傷心的往事,這麽多年過去了,就連冷夕晨也差點認不出。

    “不好意思,是我家小孩不懂事,我們……”

    “是你?”

    嵐曦剛欲上前道歉,就被夕晨一把拉了回來,眼神裏放射這從未有過的冰冷,洛言澤也認出了對麵的身份,不覺表情有些不自在,當年的往事一下子又出現在了眼前。但是今日見到了,也不知道好事還是壞事,十年了……

    “怎麽了這是?”冷夕顏急匆匆的趕了過來,詢問這邊的情況,夕晨聽到聲音,連忙上前準備將姐姐拉走,但是已經來不及了,冷夕顏一眼就看到了這個男人,比往年多了些風霜的痕跡,添了些歲月的年輪。

    “爸爸!嗚嗚嗚……”場麵正處在尷尬的時候,小洋一下眼淚汪汪的衝進了洛言澤的懷裏,這個稱呼,已經“清清楚楚”的告訴了冷家兄妹一切了。

    冷夕晨看了一眼姐姐,姐姐臉上的異常的平靜。

    其實隻有夕顏自己知道,這十年,自己不是逃避,隻是在等,等一個消息,盼一個機會。

    但是現在,似乎這一切都已經成了定居了,多年的夢就這樣一下子破碎了。

    緣分這事,不負別人就好,要想不負自己,真的很難!

    ……

    黃苓薇眼淚刷刷的往下掉,急忙翻到下一頁,又是四個字,“未完持續!”黃苓薇氣的差點將書撕了,這個作者吊讀者胃口的手段也太殘忍了,怎麽能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將讀者的希望活生生的砍斷呢?

    讀完了,本著看故事的心態去讀,沒想到卻深深的摔進千千設的這個坑裏,這感覺太難受了。就像午夜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覺,本想喝片安定盡快睡去,結果藥片卻卡在喉嚨,怎麽衝都衝不下去。我很清楚的記得,上次有這樣‘不忍讀’的感覺是在《紅樓夢》的的九十八章,“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病神瑛淚灑相思地”,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至今依舊清楚的記得那章的名字,而這次的痛讀,像是又經曆了一次,感同身受。

    都說感情很複雜,其實說白了,感情真的很簡單,首先是視覺對了,其次是感覺對了,然後,然後就特麽的什麽都就對了。

    每個人都可能有過這樣的感覺,盡管自己並不覺得需要任何人的保護,可是有人願意保護自己的那種感覺,顯然是很可貴的。在兩人不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是做類似於煲電話粥之類無聊和沒有一點營養的事,而隻是簡單的六個字……

    我想你

    我也是

    有時候,或者說很多時候都是越活約回去,你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會在一個自認為不可能做蠢事的年齡段和一個看似根本不可能的人兜兜轉轉,坎坎坷坷。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自己身上就會出現另一個人的氣息。在冬天漆黑的夜裏,能跟一個熱乎乎的人相擁而眠,真的是一件很暖和的事,這種暖和並不是實際溫度的暖和。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很難的,就像前邊所說,如果一個人真的住進心裏以後,他就哪裏都在,記憶力,視線裏,房間裏,空間裏,還有未來憧憬的畫麵裏。

    喜歡的原因有千百種,從容征戰商場的英姿,口若懸河的睿智,自信笑容的樣子,但唯獨讓自己心動的,就是他在麵對自己和別人時候的不一樣。

    分開十年重新回到身邊,至於身份,地位,相貌,為人處世的方式的變化都不在乎,也不關心,問的問題隻有一個“這兩年,你想過我嗎?”而對方的回答也是暖暖的兩個字“想過”。兩個人在一起的這幾個月,比他一輩子的感情經曆還要豐富,鬥過,鬧過,甜蜜過,直到最後落了個不歡而散,不告而別,那種刻苦銘心。這個世上再也不會有一個人,能讓他又愛又恨,牽腸掛肚,念念不忘。能讓他又想靠近,又想遠離。他一度覺得自己這輩子可能載在對方手中了,否則憑著他一貫的冷靜自持,明明已經清楚的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卻依然執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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