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從前

字數:4633   加入書籤

A+A-




    “砰”的一聲槍響,山林間安逸棲息著的鳥兒被驚飛。

    “不要命了你!”

    荊煜緊緊的將莫以染抱在懷裏,俊朗麵孔上微微猙獰,憤怒的衝著她吼道,一雙漆黑的眼睛裏燃燒著熊熊烈火。

    剛才,他狀似氣定神閑,可是在夾克男將槍舉起來對準莫以染的時候,他就已經慌了。

    可是,他不想讓莫以染覺得自己有多在乎她,便沒有動作。

    可是,他眼睜睜的看著夾克男扣動了扳機,而那個女人依然不進行任何閃躲,隻是直直的站在那裏,仿佛在是要自殺一般的愚蠢。

    終於,在最後的危急關頭,他還是沒忍住,迅速的跑過來一把抱著莫以染避開子彈,雙雙倒在了地上。

    “你幹什麽!”

    莫以染沒想到男人會突然衝過來抱住自己,她原本的行動計劃瞬間被打亂了,眼見那個夾克男一槍沒打中,微微一愣後惱了,又扣動了扳機要衝著他們打,她瞬間氣的渾身發抖。

    如果是了解莫以染的景墨文,就會知道莫以染現在是憤怒的。

    但是荊煜不是景墨文,不可能那麽了解莫以染。

    他以為,莫以染害怕的顫抖。

    更何況,他這些年一直待在部隊,就算是想了解莫以染,他也沒有機會。

    初中畢業之後,莫以染就消失了,連畢業典禮都沒有來參加。

    他是後來才聽人說,莫以染出國了。

    荊煜記得畢業典禮那一天,自己還想鼓起勇氣去找莫以染說明自己的心意。

    他那天人生第一次穿上襯衫,尚且還很別扭,將存了很久的錢買的一條手鏈帶在了身上。

    那條手鏈很貴,幾乎用光了那時候他所有的積蓄。

    他的家庭不富裕,可是莫以染是富貴人家的孩子,人又生的漂亮,她值得最好的!

    所以,當時他買的一點不後悔。

    可是,那一天他等到了天黑,那個總是淡漠著一張臉,偶爾會在白生煙過來尋她的時候淡淡一笑的女孩兒始終沒有出現。

    心灰意冷離開學校的時候,他遇到了正好走的比較晚的白生煙。

    “同學,走這麽晚,是在等人嗎?”

    那個時候還是少女的白生煙笑眯眯的對荊煜說。

    白生煙那個時候還沒有像現在這麽有棱有角的鋒銳,帶刺。

    她雖然做起事來雷厲風行,但是大部分時候總是笑眯眯的,這也是她明明不是個什麽好東西,甚至是個有點壞的女孩兒,卻能夠獲得大把好人緣的原因。

    當時荊煜因為莫以染的原因而神色渙散,沒有太大的欲望搭理麵前這個無數少年心中的女神。

    隻是點了點頭,淡淡的“嗯”了一聲後就腳步不停的繼續往前走。

    可是他猛然想起來,白生煙跟莫以染關係很好。

    於是毫不避諱的回頭,對著白生煙問道:“你知道莫以染去哪兒了嗎?我有事找她。”

    那個時候,少年的荊煜心思很淺,看不懂麵前少女眼睛裏了然的神色,隻是覺得麵前這個穿一身名牌的少女笑容怪怪的,讓他渾身不舒服。

    就好像是有一條有毒的小蟲落在了自己手上,難受、不安、焦慮。

    “染染啊,在家睡覺呢,昨天晚上蹦迪蹦累了。”

    少女笑眯眯的回答。

    “蹦迪?”

    作為一個不出眾、不落後的良好中學生的荊煜對這個詞匯感到十分陌生,隻是覺得不是什麽好詞匯,便微微蹙著眉。

    白生煙也沒有解釋,隻是兩隻手背到了身後,漫不經心的笑道:“隻有平等,才能夠長久,不管是什麽。趨利避害,喜歡耀眼的事物,這是世間生物的本能。隻是,耀眼的事物往往是少的,被一大群躲在陰暗角落裏的東西喜歡著,仰慕著。陰暗的東西想要靠近耀眼的事物,往往靠近了之後就會覺得刺目了。如果真的喜歡,那就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努力往上爬,變得同樣耀眼。”

    那個時候的荊煜聽著白生煙的話,沉默。

    他一直知道這個女孩兒很聰明,年少老成。

    學生時代,他去學校後山吃從自己家帶來的午飯的時候,他總是能夠看到這個女孩兒坐在一顆隱秘的大樹後麵看一些封麵很怪的一些書。

    他知道白生煙不會莫名其妙的說這些話,但是他當時的經曆跟量還不足以立刻就明白白生煙的意思。

    隻是默默地將少女的話給記住了。

    後來,上了高中後,他意外的發現白生煙跟自己在同一個學校,並且在同一個班。

    隻是,他隻在學校裏看見過白生煙一次。

    是在開學的一個禮拜後,那個一直空著的位置多了個人。

    不是白生煙。

    是原本留給白生煙的位置,被一個新來的給占了。

    然後,荊煜突然聰明了,預料到了什麽,鬼迷心竅似得出了教室,往校長室走去。

    他走在廊道下,快要到的時候,正看見那個少女淡笑著一張臉從校長室出來,她的手上拖著一黑一白兩個巨大行李箱。

    校長是親自出來送的。

    少女跟四十多歲的校長說話一點都不緊張,從容不迫。

    她太老成了。

    白生煙看見了荊煜,衝著他淡淡一笑,然後就腳步匆匆的消失在了廊道盡頭。

    那個時候,荊煜不會知道。

    白生煙做出了人生中的一個重大決定。

    離開母國,去找了他心心念念的莫以染。

    而且還不告訴他莫以染已經出國了的消息。

    好吧,又不熟,人家沒有義務告訴他。

    事實上,荊煜在初中時候雖然並不拔尖,一張俊臉也沒有長開,但是也是個悶騷小白臉。

    就是平常時候太沉默了,成績也不出眾,沒鍛煉的小身板兒加上淳樸的衣著,讓他十分的不起眼。

    但是,他卻不知道,有一個人早早地就注意到了他。

    那個人就是白生煙。

    她的目光總是犀利的。

    莫以染擅長揣摩人心,而白生煙則擅長發現人才。

    當年,畢業典禮那天,白生煙是故意等著他的。

    這個世界上隻有兩種東西是藏不住的,一個是咳嗽,一個是貧窮。

    可是,在白生煙這裏,荊煜這種小小少年隱秘的愛意也是逃脫不了她的法眼的。

    白生煙察覺出來這個少年喜歡莫以染,並且還一根筋。

    但是,她不希望喜歡莫以染的是這種籍籍無名之輩。

    至少,在離開之前,給他個提點吧。

    荊煜一直記得白生煙那番話,所以,白生煙沒有看錯人。

    他挺爭氣的,從軍去了。

    年紀輕輕就有了軍銜。(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