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針對我身邊的所有男人

字數:5815   加入書籤

A+A-


    有點麵熟,在哪裏見過一麵的,林滿月就是想不起名字來。

    盛韓軒以及盛啟泰和宋姿,都回頭了。

    狹窄的空間內,被四雙眼睛盯著。

    特別是盛韓軒的那雙寒冷的眼睛,讓叫林滿月名字的女人,腳往後挪。

    本來就是靠電梯壁站著的,往後挪也隻是腳後跟挪動一厘米撞到電梯壁。

    疼痛感讓她回過神來,這群人,包括林滿月在內,一身華服,非富即貴。

    給陸迪送那麽貴的打火機,以為是高仿的假設不攻自破了。

    那麽有錢,一個打火機算得了什麽。

    上次林滿月的穿著是牛仔長裙,這次則是曾經在名牌雜誌封麵上看過的,一線女明星穿得裙子。

    觀光電梯到了一樓,林滿月還沒有想起叫她名字的人是誰,就被盛韓軒牽著走了出去。

    所有的人都出來了,那個叫林滿月名字的女人,在走掉還是去打聲招呼之中,選擇了後者。

    “是我,楊夢婷,我們小學同學,上次陸迪生日,見過的。”

    噢噢噢,林滿月想起來了,就是那個說給陸迪送打火機的那個女人。

    真是的,要不是先說了,那個打火機就不會送給陸迪。

    不對啊,這楊夢婷,會不會再次提起打火機的事情?

    “這是你老公嗎?”楊夢婷的視線時不時的飄向那個男人。

    確定不是男明星,也不是男模特,長得這麽帥,高傲看不起人的眼神,都讓人討厭不起來。

    “是的,那我們走了,再見。”

    林滿月想溜走,真想溜。

    防得就是楊夢婷說打火機的事兒。

    墨菲定律真的很惱人,不想來什麽,偏偏來什麽。

    “林滿月你等一下。”楊夢婷急急地叫住她:“我們都覺得你送給陸迪的打火機很好看,你是在哪裏買的?我哥哥生日快到了,我也準備給我哥哥買一個當做生日禮物。”

    “就在商場裝櫃裏買得。”

    林滿月說著,拉著盛韓軒走了。

    從電梯出來後,不再是他們三人並排走。

    盛啟泰牽著宋姿的手走在後麵,還回頭看了一眼,那個自稱是林滿月同學的人。

    這不就是瞌困來枕頭嗎?

    送打火機!

    當年韓軒就接受了那個女人送的打火機,用了這麽多年,一直就沒舍得扔。

    林滿月給同學送打火機,用打火機的人應該是男的。

    以自身的經曆來,韓軒,心裏會不會不好想?

    那麽在意林滿月,生日宴那次,別的男人多看林滿月幾眼,都會被韓軒給瞪回去。

    林滿月給別的男人送相對於韓軒來說,意義非凡的禮物。

    盛啟泰預測,小兩口回家肯定要吵架。

    做爸爸的,對自己的兒子,還是多少了解一點的。

    盛韓軒跟林滿月回家後,沒有吵架,但因為送老同學打火機的事,盛韓軒不知道為什麽生氣,還讓林滿月把東西要回來。

    送出去的生日禮物,哪有要回來的道理?

    林滿月沒有答應,就是默默地看著他。

    盛韓軒問:“就是幫你抓搶包賊的那個警察是嗎?”

    “你別生氣,就是個打火機而已。那天湊巧他生日,就隨便送了他一個禮物。”

    “要回來。”

    “真的就隻是一個打火機。”

    “要回來。”

    “我……”

    “要回來!”

    最後的一聲,帶著嚴厲的口吻。

    林滿月看他那麽堅持,沒再做爭取。

    他做得決定,不是說一定改變不了,是真的很難讓他改變。

    “不要試圖再買一個新的來混淆視聽,我要你去把送給那個男人的打火機,要回來。”

    林滿月:“……”

    她想什麽,他都知道啊。

    正準備這麽幹的,重新再買個新的。

    “好了好了,我去要就是了。”

    林滿月服了,還是聽從大佬的話。

    玩心眼什麽的,還是玩不過他的……不對,應該是她不能跟他玩心眼。

    一玩心眼,之間的感情就會變味的。

    第二天,林滿月打電話約了陸迪出來見麵,支支吾吾地說了要回打火機的事兒。

    無法理直氣壯啊喂!

    問人家要東西,不能說直接去取啊。

    也防止盛大佬再生氣,也沒有約陸迪吃飯喝酒什麽的。

    從一點一滴做起,單獨吃飯喝酒,總會有意外情況發生。

    身為一個已婚女人,要懂得遵守底線。

    時間是定在下班飯點之後的,就約著在海邊的人行道上走走。

    有阿禾在,三個人,別人還能說什麽閑話去。

    陸迪是提著那個打火機來的,聽同學說了價錢,他沒有用過。

    “給。”他伸手遞過來。

    林滿月接了,還是從袋子裏拿出盒子,打開看了一下。

    確認是她買的那個,再把東西遞給阿禾拿著。

    遞得太順手,太自然了,陸迪就多看了阿禾幾眼。

    她們兩個,不向是普通朋友的關係。

    陸迪問:“楊夢婷跟我打電話說,看到了你跟你老公一家人一起,你老公是本市的名人?”

    世界還是很大的,盛三少不是所有人都認識。

    盛三少,算名人嗎?

    不算?

    算吧,人家全球粉絲都有那麽多人了,比一些小明星的粉絲都多。

    “他是有點小名氣。”

    “從事什麽職業的?”

    “商人,經商的。”

    陸迪打破砂鍋問到底:“哪家公司?”

    “盛世集團。”

    盛三少的名字,不是所有人都聽過。

    盛世集團,本市95%的人都知道。

    那棟宏偉的地標性建築,就是盛世集團的總部。

    “姓什麽?”

    “盛。”

    好,不用再問了。

    盛世集團的創立者和接班人,都是姓盛的。

    陸迪給出一個苦笑:“恭喜你,夢想成真。”

    “啊?”林滿月一腦袋的問號。

    小時候,這個陸迪說話就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現在也這樣。

    “你那個時候跟我說過,長大後要嫁入豪門做少奶奶,一百個女傭來伺候你,家裏的車庫要有學校草坪那麽大,每餐要吃一千道菜。”

    林滿月:“……”

    少不更事,不切實際的夢想,也是什麽都敢說。

    再說了,那個時候她才多大一點,都是不做家庭作業,電視劇看多了,才有那種想法。

    所以當年,趙文清不讓她看電視,其實是對的啊!

    差點,就走上不歸路了。

    林滿月汗顏:“沒那麽誇張,過日子還是過日子,還是有生活的酸甜苦辣。”

    感歎之後,林滿月抱歉地說:“對不起啊,這事兒是我做得不夠好。我老公他也不是故意針對你,他是針對我身邊的所有男人。”

    咦,這話好像說得有歧義。

    “我是說,我老公他,喜歡吃醋。”

    嗯,這樣說,就好多了。

    “沒關係的。”陸迪搖頭表示不介意。

    老同學就是好說話。

    林滿月把打火機帶回了家,遞到了盛韓軒手上。

    盛韓軒一轉身,把打火機連同袋子,都扔進了垃圾桶。(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