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我又沒問孩子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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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月在殷朗書房裏耍著耍著酒瘋就又昏睡過去。最後是殷朗把她重新送回了客房。

    當她再度睜開眼,已是淩晨四點多。

    陌生的環境讓她立刻警覺。

    這是哪兒?

    她努力回想昨天的事,最後的記憶定格在F會所。當時,她被三個老色狼輪番灌酒。後來……後來……對,她好像見到了殷朗。然後,就什麽也都不知道了。

    嗬,沒想到做秘書第一天就‘掛’了。看樣子,她還真不適合這個工作。

    所以,這是殷朗的住所?是他把她帶回了家?

    發現身上穿著一套女式睡衣,她立即嗤了一聲。家裏連女式睡衣都備著,看來他的夜生活很豐富多彩嘛。

    對了,又是誰給她換的衣服?是他?

    變態。他也沒比那三個老色狼好多少。

    如果此時有人問蘇新月最幸福的事是什麽?她一定會脫口而出:喝酒斷片。

    斷片您倒是斷得幹淨點,幹脆讓她什麽都不知道好了。可就在她準備下床離開這兒時,腦海中閃電般掠過一句涕淚橫飛的泣訴:

    ‘當初你說走就走,婚禮上將我拋棄,你知不知道那天我有多丟臉?’

    蘇新月一瞬間像觸電一樣,身子激靈靈一顫。

    那……那是她說的?她喝醉酒不好好睡覺,而是跑到了殷朗麵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控訴他拋棄她的罪行?

    哦買噶!

    她做了什麽?

    做夢也沒想到自己居然趁著醉酒的機會跑去向殷朗撒潑,她一定是肥皂劇看多了,這時候要是再有杯水,幹幹脆脆潑到對方臉上就更好了。

    她都在想些什麽?重點不是這個好嗎?重點是……她控訴人家將她拋棄,弄得自己跟‘怨女’似的。這不是明擺著在告訴殷朗:我沒忘記你,求求你,回來我我身邊吧。

    想到這裏,蘇新月徹底的風中淩亂了!

    趕緊走。對,趕緊離開這裏。

    總算她回過神來。估計這會兒殷朗正睡著,她悄悄離開應該不會驚動到他。先躲了眼前再說。至於他以後會不會舊事重提……了不起她來個裝傻到底。反正喝多的時候什麽事都幹得出來。隻要她一口咬定自己沒做過,就OK了。

    要想離開,首先得把身上的睡衣換下來。大白天的,她穿件睡衣出去溜達,不被當成瘋子才怪?

    她的衣服被弄哪兒去了?

    新月的目光在屋子裏掃了一圈,最後落在床頭櫃上一裝著衣服的紙袋上。

    拿過紙袋一翻,裏麵是一套新衣服,上麵的標簽都還沒撕。

    買給她的?

    那麽這睡衣也……

    原來不是他給別的女人準備的?

    好吧,算她小人之心。可是就算沒有別的女的,‘未婚妻’總有吧?上次她可是親眼所見,沈清妤當眾宣布殷朗訂婚,他也沒否認……

    突然一股澀澀苦苦的味道漫上喉嚨。

    新月不想承認自己在吃醋,隻欺騙自己說,她是因為昨天酒喝多了,反胃,才會這樣。

    換好衣服,她躡手躡腳地踏出房間。

    不懂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小心翼翼?隻是……下意識想避開他。

    不愧是土豪富人住的地方,大到她為了找尋出口都費了好一番功夫。

    好不容易來到了玄關,她卻忽然感覺喉嚨幹幹的很不舒服。

    每天早上起床,她都有喝一杯水的習慣。

    所以,她現在是幹脆就這麽離開還是折回去先喝杯水再走?

    隻是喝杯水的功夫,應該碰不到他吧?

    抱著僥幸的心理,她走到開放式的廚房,隨手拿起吧台式餐桌上的一隻水杯,到飲水機前倒了一杯熱水。

    說是熱水,其實和溫水差不多,可以馬上就喝。

    蘇新月因為口渴,又著急走,就往嘴裏灌了一大口。

    “這麽早就起來了?”

    噗!

    她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誰叫他突然出現在她眼前?怎麽走路連個動靜也沒有?又不是鬼。

    殷朗被噴了滿臉的水。這效果,比噴霧器要強百倍。

    “我走了!”

    灰溜溜的,蘇新月轉身要走,卻被殷朗一下提住了後衣領。

    “談談吧。”

    談?談什麽?

    新月突然有些心虛。該不是昨晚她喝醉酒對他大吵大鬧,他現在要來興師問罪吧?

    要不要這麽小氣啊?再說,她之所以喝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身上。要不是他遲到,她也不至於被那三個老色鬼一直灌酒。她也想過幹脆不搭理他們,又怕影響到他和生產商的關係。

    “搬過來住吧。”

    “嗯?”新月正想著昨天的事,一時分神,故而殷朗的話她沒聽清楚。

    “我說,搬到這兒來住。”

    “開什麽玩笑?”她脫口吼道。要她搬過來和他‘同居’?有沒有搞錯?

    “不是玩笑,我認真的。”

    “那好,我也認真地回答你:不要!”

    “為什麽?”他輕輕蹙眉。

    還為什麽?他是真不知道原因還是在故意裝傻?

    “殷朗,我拜托你搞清楚,現在的我跟你毫無瓜葛。”而且,你有未婚妻。難不成想讓她做見不得光的小三?打死她也不要。

    “我想你可能搞錯了。我讓你搬過來,是因為擔心你以後可能會遇到危險。”她以為他想占她便宜?他就是那麽肮髒齷齪的人嗎?

    “我怎麽樣,不勞你費心。”

    如果他想說的隻是這個,新月認為他們沒有繼續談下去的必要,於是,坐在沙發上的她站了起來,連聲招呼也不打,扭頭就往玄關的方向走去。

    “你不肯搬過來住,是因為那個孩子嗎?”

    如同一記重錘砸了過來,有一瞬間,新月覺得頭暈眼花。

    眼底是驚疑不定又竭力壓製的表情。他知道了?他已經知道了?

    掐住掌心,她勉強讓自己定了定神,然後,轉身看向他:“孩子是明伊的。自從婚禮上被你拋棄,他就一直陪在我身邊,我們兩個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

    盡管她的語氣不痛不癢,然而這刻意的‘解釋’卻更有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

    “我又沒問你孩子是誰的。”

    隨著殷朗這句話,新月內心又是一陣驚顫。果然,人一慌就容易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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