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寒楓番外:隻有少數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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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寒楓天不怕地不怕,隻怕一件事,就是怕高。
我這個致命的弱點,隻有少數人知道,我表妹是其中之一。
我第一次見這個“表妹”,是在白家的家宴上。我發現我的表妹變了,好像換了個人似的。
事實證明,有時候我的預感準確得我自己都怕,因為我真正的表妹已經去世了,而現在這個,不過是一個掛著白淑君名頭的冒牌貨而已。
我為什麽會懷疑她呢?起初,我姨丈和小姨都說她是我表妹,我確信不疑。要知道,表妹可是姨丈和小姨的親生女兒,難道有自家父母認錯自己女兒的道理嗎?
當然,這種事要成立,得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小姨和姨丈故意為之。
可不管怎麽說,對於我這個假冒的表妹,我確實有一些特殊的情感。
好了,我承認,我喜歡她。
一個正常的男人喜歡一個正常的女人,沒毛病吧?
印象中,小時候的表妹膽子很小,而且非常柔弱,很喜歡哭鼻子,遇事情喜歡躲在我後麵。
但這假冒的表妹和小時候的表妹相比,簡直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極端。
遇事打架,這假冒的表妹衝在最前麵。
身手幹脆利落,連我都不得不叫一聲好字。
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終於弄清楚我這個“假表妹”的身份——錢多多。
講真,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喜歡這樣舉止粗俗的一個女人,或許不叫粗俗,應該是率直坦誠,她跟我以往接觸的女子都不一樣。因為她,我才知道原來這世界上還有這樣“另類”的女子。
後來我發現錢多多失憶了,在姨丈和小姨的精心安排下,她深信自己就是白淑君。為了拆穿這件事,我花了很大的力氣。
但當錢多多恢複記憶之後,我才知道,過去的日子是那麽值得珍惜。
錢多多原來早就有喜歡的人了。
那個男人我認識,而且十分優秀,但我自認為不比對方差,但錢多多隻把我當作表哥,我也沒辦法。
我解不開心結,逃到國外去,然而這並沒有什麽卵用,除非我像錢多多失憶了,或許能讓我徹底忘記她,但鬱悶的是我沒有失憶啊。
……
除了錢多多之外,還有一個女人。
那就是我現在的妻子——鍾莉莎。
我知道她喜歡了我很多年,但是我認為她太過精明,我見過鍾莉莎的算計,這個女人城府極深而且頗有手段。
我不太喜歡這樣的女子。
也許和她相比,我更喜歡錢多多那種類型,可惜,錢多多注定了這輩子隻會是我的表妹。
我對莉莎改觀,是很多年以後了。我從國外回來,有一次,我和她見麵,因為我和她都有心事,所以我們喝了酒。
我倒是沒醉,但是她醉了,她對我沒有絲毫防備,因為認識她這麽多年,我第一次見莉莎醉成那個樣子。
莉莎問我為什麽就不能喜歡她,她說她哪裏不好可以改,她說嚐試過不喜歡我,但是做不到。
她說了很多很多,流了很多淚水。我看她哭泣的樣子,才忽然意識到一件事。原來我一直以為強勢的女人,竟然也有這麽脆弱的一麵。
我默然。
我自詡不是什麽聖人,也有七情六欲,因為莉莎的一句話,我忽然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
雖然莉莎在人前一直都是幹練的女老板,但私底下,在我麵前,她從來都是小女人的姿態。她告訴過我,這是不得已而為之,鬆山會所之所以有今天這樣的規模和名氣,全靠她一人支撐。
我當時以為她在博同情,但這麽多年,經曆了這麽多事,我忽然發覺一個女人能做到這份上,真的很了不起。
那一次,我的心扉開始向她打開。
之後我經常去鬆山會所找她,會所裏一些年長的老員工偶爾會打趣我們,也許日久生情,我發現自己對莉莎有了真感情。
再後麵的事情,就是和她結婚,然後度蜜月了。我認為自己這輩子能夠遇到這樣的女人,是我的福氣。如果我沒有想明白當初的一些事情,如果沒有和莉莎喝那次酒,我恐怕會永遠錯過這個好女人。
也許是苦盡甘來,所以我和她都特別珍惜彼此。婚後的我們很幸福,生了一個寶寶,莉莎要比以前胖一點,不過我認為恰到好處。以前的她太瘦了,胖一點才可愛,而且有肉感。
而說起我和莉莎相識的過程,簡直就是一場鬧劇。
那天我和莉莎坐在沙發上,無意間聊起這個事,兩人都一陣唏噓。
……
張愛玲說: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隻能輕輕地說一句:“哦,你也在這裏嗎?”
在人來人往的人民廣場,莉莎坐在一張長長的石椅上,她低著頭品著手中捧著的書本。讀到正酣處,她不由咂了咂嘴。
她看了看手表,發現時間還早,她大概還有半小時的時間。想到自己還要等上半個小時才能等到白氏集團開門,她無奈地歎了口氣。
事情要從三天前說起。
莉莎是一所高校的企管係畢業生,當然,這大學畢業生在當今社會已經是那種多如狗的存在了,找工作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得到的。
哪怕,她是名牌高校的畢業生。
不過,在莉莎漫天瘋狂投遞簡曆的暴走舉動之下,N多汗水的付出,總算有了回報。在三天前,她收到了白氏集團的麵試通知。
她由於太過興奮,所以以往一直都有賴床習慣的她,今天破天荒五點鍾就醒了,醒來沒事做,草草地吃完早飯之後,來到白氏集團附近的人民廣場等待,嗯,應該有一個小時啦。
漫長的等待依舊持續ing……
而就在莉莎打算繼續看書的時候,突然,洶湧的人潮處,陡然傳出一道慘叫聲。
“抓小偷啊,那個穿黑色西裝的家夥,對,賊眉鼠眼卻又人模狗樣的後生仔!幫老娘逮住他,還我錢包!”
一位胖達三百斤左右的大媽踩著拖鞋艱難地從人群中擠出,虧她這身材,居然還能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完這麽長的一串話,不過莉莎倒是懂了,她看到那一個拐進街角的黑色身影,心中不由暗自搖頭。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喲。”
心裏暗暗發表了一下自己的感慨,但是莉莎並不打算插手這件事,反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別人丟的錢,關她毛線事噢!她又不是沒事幹,等會還要準備麵試誒。
可就在她這麽想的時候,那位丟錢的胖大媽突然霸氣地吼了一句。
“誰幫我搶回錢包,我給他一千塊錢,以我這身肉為憑證,決不食言!”
咻!
大媽話音剛落,下一瞬間,原本都沒有什麽動靜的四周,驟然冒出了N多個百米衝刺的體育高手,他們衝刺的方向,赫然與那個小偷竄進的街巷相同。
“臥槽,神人啊!”
莉莎耳畔垂下的長發隨風飄起,她不由收起了自己手中的書,順便拖下腳上穿的高跟鞋。
她從袋子裏麵抓起一條橡皮筋,將垂下的頭發悉數綁了起來。別問她這是做什麽,沒錯,她要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替大媽奪回她的錢包!
雖然這種事她不經常做,但是——別開玩笑了,追回錢包有一千塊的報酬,那對於現在身上總共加起來都沒有一百塊的莉莎來說,是何等的一筆巨款!
莉莎拍了拍手,她衝著那逃跑的小賊吼了一句:“小偷,遇到你鍾姐姐我,算你倒了八輩子的黴,快把錢包交出來!”
莉莎在學校可是混武術社團的,企管係女生中的戰鬥機,她還是學校運動會四百米短跑的冠軍。眾多周知,四百米短跑最考驗參賽者的耐力、毅力和體力,而莉莎能獲得冠軍……
這一點,從她猶如鬼魅般在人群中魚龍穿梭的矯健姿勢就可以看出一二。
莉莎,在這一刻,火力全開!
什麽叫做風一般的速度,當莉莎像瘋了一樣進入衝刺狀態時,她的行為就能這般理解。
唰!
原先那些早莉莎一步追逐小偷的人隻感覺自己耳畔有陣風,緊接著一道黑色的人影在自己眼前閃過,再然後……臥槽,他們居然什麽也沒看清!
“流弊啊,原來女生也能夠這麽猛的。”
“是啊,那妹紙簡直就是打了雞血嘛!”
“也不知道誰能降服這般生猛的女生……”
雖然那些個追逐小偷的人沒有看清莉莎的樣子,但是原本站在莉莎旁邊的那些個圍觀者可都看了個一清二楚,他們心生感歎,不由從心底冒出了敬畏之意。
莉莎才不管周圍人什麽樣的想法,現在她隻想的一件事是——捉到小偷一千塊大洋,這筆劃算的買賣,她不容與其失之交臂。
不過那小偷溜得奇快,盡管莉莎拚盡了全力,也還是沒能夠碰到他的衣角。這讓莉莎很鬱悶,不過她並沒有氣餒,因為她的距離跟對方在一點點的拉近,她相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把小偷捉住!
擁擠的街道,來往的車輛,那小偷也是狡猾,他悍不畏死地往人多的地方跑,許多人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隻看到一個女的在瘋狂追一個男的,以為是小夫妻吵架,所以不在意。
莉莎也沒打算仰仗他們,這所謂僧多粥少,一千塊給她一個人她都嫌不夠,怎麽會容忍別人跟她分食這塊肥肉。
所以她也不喊,她追逐著小偷進入了一個偏僻的小巷,眼看著就要把小偷捉到手,誰知道拐角處有個無良的小屁孩突然哭哭啼啼地衝了出來,別跑邊哭還邊喊。
“臭家夥,大混蛋,還我冰激淩,不然我告訴我爸,讓他好好地教訓你,嗚……”
小屁孩哭得那叫一個呼天搶地,莉莎本來還打算追的,但是看到小屁孩這麽難過,她沒忍心,就停下來問了他一句。
“小家夥,是誰搶了你的冰激淩啊?”
“姐姐,我也不知道,我不認識他。”
小屁孩的臉龐髒兮兮的,一條長長的鼻涕掛在半空中,莉莎有種跳腳的衝動,但是她還是接著問道。
“那個人是不是穿著黑色的衣服啊?然後,大概高姐姐半個頭?”
“對的對的,就是他!”
說到這裏,那張髒兮兮的小臉頓時滿是悲憤之色。
“好!你在這等姐姐,姐姐幫你把冰激淩搶回來!”
莉莎真的怒了,這小偷太沒職業道德了,搶錢就算了,居然還搶小孩子的冰激淩,實在罪大惡極。
她又追了兩條街,但是卻看不到小偷的蹤影,這讓她很懊惱。而就在這時,她眼前一亮,目光緊緊地盯著某處。
在她正前方,一個穿著黑色西裝,身高和那個小偷差不多,手中還拿著一個冰激淩甜筒的男人正大大方方從她旁邊走過,雖然他戴著一副墨鏡,但是莉莎可不相信這世界有這麽湊巧的事情。
哼哼,小偷就是小偷,就算戴了一副墨鏡,那也改變不了你身上流露的那種小偷氣質。莉莎越看這個男人越覺得他像那個小偷,於是她大喝一聲,衝著那個男人吼了一句。
“呔,偷錢的小賊哪裏跑!”
……
後麵的情節大家就自己腦補吧,總之可以確定以及肯定的告訴大家,那個被誤以為是小偷的西裝男人就是我。
想著我堂堂一個大男人居然被一個女人打趴下,而且還是當眾那種,就不難猜到,為什麽這麽多年我對莉莎老是敬而遠之了。
她動起手來,不講道理的。
深藏不露……
這種無形高手,最為致命。(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