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不是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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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芬被氣糊塗了,可沐明輝還沒傻,馬上拍著李秋芬的後背安撫她,他的目的可是房子,至於斷不斷絕關係,他才不在乎呢!從小到大他都沒把沐國華當成大哥過!
看著自己最疼愛的小兒子一臉關心的安慰自己,李秋芬的火氣慢慢的降了下來,哪裏知道沐明輝根本不是真的關心她的身體,而是害怕她被氣暈了,今天的戲就白演了,他的房子怎麽辦?
從小嬌生慣養,李秋芬不曾虧待他,他想要什麽家裏都滿足他,唯獨沒有教過他如何愛人,沐明輝把李秋芬的自私自利倒是學了個十成十,甚至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畢竟李秋芬是真的疼愛他。
心情平靜下來,李秋芬冷冷的說道:“好,就按你說的辦,房產證給我,以後你就不再是我的兒子!”
哪怕心裏做好了準備,但是等真的聽到這句話,沐國華心裏仍然一陣悲涼,這就是他的親人啊!感覺到自己掌心裏的柔軟,沐國華垂眸一看,沐錦依的小手正緊緊的拉著他。對啊,他還有妻子和女兒陪在他身邊,他不是一個人!
事情就這麽敲定了,為了避免李秋芬一家再耍賴,沐錦依打電話叫來了早就準備好的律師,墨雲漓友情提供。
見證人,當事人,律師全都到齊,在眾目睽睽之下,文件簽署完畢。
就在事情眼看著要結束時,沐錦依勾了勾唇角,好戲還沒演完呢!
“等等,先別簽!”有一個人跌跌撞撞的跑到門口,氣喘籲籲的說道,使勁揚著手中的文件。
剛才墨雲漓發消息過來,說有個驚喜給她,看來這就是他口中的驚喜了。
墨十拍了拍胸口,還好趕得時間正好,不然耽誤了正事回去老大不得收拾死他!
成功的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墨十中氣十足的吼道:“李秋芬和沐國華不是親生母子!沐國華是她偷來的孩子!”
李秋芬沒想到竟然有人知道當年的事情,整個人都慌了,被人發現他們不是親生的不是問題,她害怕的隻有被人知道沐國華是她偷回來的!
“你,你胡說!”李秋芬磕磕巴巴的辯解,可是她的表現卻更加證實了墨十的話,若真的不是她偷的孩子,而是她撿回家撫養成人的,她幹什麽心虛?
沐錦依的臉色刷的一下子變了,她沒想到墨雲漓送給了她這樣一份大禮!李秋芬和沐國華沒有血緣關係,她就用不著顧忌那麽多了!而且,她父親,到底是誰家的孩子?
沐國華受到的衝擊更大,他做夢都沒有想過,他不是李秋芬的親生兒子,而是被她不知道從哪裏偷來的,現在想一想,她為什麽那麽不喜歡他,把他當成是家裏的奴隸,這一切都說得清了。
可是,李秋芬偷他做什麽?她的家庭條件並不好,多一口人吃飯不是加重了家裏的負擔?
沐錦依幫他把心中的疑惑問了出來。
“你老實交代,偷我父親有何種目的!”以李秋芬那自私自利的性子,不可能做無利不起早的事情。
李秋芬怎麽可能承認,她雖然沒多少見識,但是也知道偷孩子是犯法的,打死都不能鬆口!
“你們胡說!他就是我撿來的,沒有我他早就死了!你們不感謝我也就算了,還反咬我一口,良心是被狗吃了嗎!”
沐錦依衝著墨十招了招手,她相信墨雲漓,一定是在證據充足的條件下才會把事情擺在明麵上曝光,既然墨十說沐國華是她偷的,那肯定沒錯。
墨十顛顛的跑到了沐錦依的身邊,乖巧的把證據送到沐錦依的手裏,看到墨十那獻寶似的表情,沐錦依的眼角抽了抽。
一目十行的瀏覽完文件,沐錦依沉默著把它交到了沐國華的手中。
在沐國華的時候,沐錦依一步一步的逼近了李秋芬,周身的氣勢壓迫的李秋芬喘不過氣來。
“證據確鑿,你用不著繼續狡辯,是非黑白自有法律來判斷,這件事情,我們會考慮報警,移交給法院判決。我家的房子白送給你,就當做你撫養我父親的補償,你還有什麽話要說?”
沐錦依將房產證扔到了沐明輝的手裏,沐明輝連忙接住,看著房產證上李秋芬的名字,臉上掛著毫不掩飾的喜色,好險,他差點以為房產證沐國華不會給他了,東西到了他的手裏就是他的了,誰都別想搶走!
其實沐錦依做了兩手準備,在墨雲漓的幫助下,又重新在有關部門做了一本新的房產證,她擔心沐國華心軟,幹脆在上麵寫著何麗的名字,何麗可比沐國華有主見的多,不會輕易把房產證易主的。
兩本當中,最後用上哪一個,另一個自動失效,不是墨雲漓出手相助的話,事情沒那麽容易搞定。
看到沐明輝的表現,眾人都感到心寒,李秋芬對沐國華做的這般過分,還不是為了他好,而他呢?拿到房產證後,頓時把老母親拋在一邊。
沐鳳芝在後續的環節裏沒有直接參與,而是跑到別的地方,哭訴起自己家的悲慘遭遇,試圖勾起大家的同情心,幫忙一起聲討沐國華,到現在還沒回來。
李秋芬聽到沐錦依說要把她送進警局,嚇得臉都白了,緩過神後,想起了沐國華,隻要沐國華說不追究,那她就沒事了!她想的倒是挺好,換成別的時間別的事情,沐國華真的會原諒她,但是現在,種種事情累積到一起,沐國華的心都被她傷透了,再聽到這樣的驚天消息,又如何能原諒?
“兒子啊,你可不能這麽對媽啊,媽是冤枉的,媽這身子骨可經不起折騰啊!”她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如何上躥下跳折騰沐國華的了!
沐國華此時已經看完了資料,上麵把所有的經過寫的清清楚楚,包括李秋芬偷走他的原本目的是拿去賣錢,後來是沐義平不同意,夫妻兩商量後,決定先養著他,一個小孩子吃不了多少東西,等他能幹活了就當傭人使喚,掙了錢就有飯吃,不掙錢就餓著他,根本沒有產生過把他送回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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