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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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歡雖然隻是歌手,而且如今還在大學裏麵教書,但他在音樂圈的人脈很廣,並且擁有簽約公司的股份,話語權不小。
他簽約的音樂公司在圈內能量頗大,比之金石唱片亦不遑多讓。
李曉如今參加節目出道,他就不可能視而不見,聽之任之。
李曉背靠他老爸,就算沒有捷徑,但也不會被潛規則給陰了。
能與其他公司的簽約歌手公平一戰,那麽又有何懼?
或許是興趣,或許是爭強好勝之心,不管為何,李曉如今練歌很勤,亦很努力。
家學淵源,從小接觸,他本身天賦也極好,如今倍加努力,進步神速。
天才不可怕,可怕的是努力的天才。
《曾經的你》下載量衝到了第四名,不過比後麵兩名要多一天的量。最終名次如何,還不確定。不過,李曉進入下一輪已是鐵板釘釘的事兒了。
第一天播出的歌曲下榜,雖然還能下載,但數據不統計在比賽判斷。
又一天,第二天播出的歌曲亦下榜,比賽結果出來。
李曉憑借《曾經的你》以第五的身份晉級下一輪比賽。
下一輪歌曲主題為“愛情”。
愛情,這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如今的歌曲,最不缺是就是這種歌曲。
可以說,以“愛情”為主題的歌曲,創作起來很簡單,亦很難。
簡單,無疑是因為這種歌曲好創作。
難,那無疑是因為創作出來的歌曲要進行比賽。
每一個觀眾對“愛情”的感觸肯定是不一樣的,想要獲得勝利,那麽就必須讓歌得到更多人的認同。
歌曲不僅僅需要好聽。這自然也就難上許多。
秦牧也不知道該拿哪首歌曲去參加比賽,索性就寫了幾首歌曲,讓李曉自己選的。
好歌多了,難免會糾結。
可李曉的選擇讓秦牧生出一絲懊悔。
一個跑去學校晚會上唱《寡婦》的家夥,他選歌渣到什麽程度,完全可以想象的。可自己竟然還要讓他自己選?
李曉是一個認死理的人,也強。認定的東西,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秦牧苦口婆心的勸,也是無濟於事。索性就讓他唱唄。何況,那首歌曲也未必差了。
喜歡,或許能讓李曉更好的演繹。
這點從那家夥練歌的勁頭都能看出來。
第二期節目錄製時間很快就到了。
秦牧開車前往電視台,此行比之上次多了馮宇。
“那些家夥難道想用眼神影響我的心境?太卑鄙了!”
李曉三人一到,其餘參賽選手都看向他們,看得李曉心中發毛。
“這就是萬眾矚目啊!”馮宇一笑,說道,“他們這是視你為勁敵!”
“我覺得他們在你身上的目光,還不如在馮宇身上的多。”秦牧一笑,說道。
“不會吧?這你都能看出來。”李曉驚訝的說道。
他不但驚訝,而且還疑惑。疑惑那些人為何關注的不是參賽的他,而是馮宇。
“你們來了?”張淩雪走了過來,打了聲招呼,隨即就看向馮宇。
馮宇被一個大美女這般直愣愣的看著,臉色忍不住紅了紅。
這姑娘可是兄弟一見鍾情的女生,不會對自己一見鍾情了吧?
難道要上演狗血的三角戀,然後禍起蕭牆,兄弟反目
“你是不是佚名?”張淩雪盯著馮宇,開口說道。
草!
馮宇一聽,恍然大悟,這些人這麽看著他們三人,原來是把他誤認為佚名了。
而這個女生如此看著自己也是因為此。
哪兒是什麽對自己有意思啊!
自己太自戀了,還好沒有表現出來,不然臉丟大發了。
想通這些,馮宇不知道為何心裏有些小小的失落。
“應該不是吧!”馮宇未答,那張淩雪皺了皺眉頭,接著說道,“李曉說佚名長得很醜,你雖然長得不帥,但也談不上醜啊!”
馮宇一聽,一口老血差點吐了出來。
什麽叫我長得不帥,也談不上醜啊!
馮宇長相不僅不醜,反而有些小帥。不過,若是放到帥哥遍地的娛樂圈,那就隻有泯然眾人的份兒了,甚至相對而言要算醜的了。
“你說佚名長得醜?”馮宇看了看秦牧,嘴角抽了抽,露出一絲似笑非笑的表情,問及李曉。
“我可沒說,是她自己腦補的。”李曉連忙說道。
真是瞌睡來了送枕頭啊!
李曉正琢磨著如何把之前那個慌給圓了,馮宇這一問豈不是給自己機會啊!
果然是兄弟。
“難道你真是佚名?”張淩雪眼睛一亮,隨即說道。
“不是!”馮宇很幹脆的否認了。
他才不想冒充佚名呢。不然走在街上,都不知道什麽時候挨上一板磚。
佚名得罪的明星可不少,那些明星的粉絲更不少。
“那你也認識佚名了?”張淩雪接著問道。
“認識。”馮宇點頭。
“佚名比起你來如何,是帥是醜?”張淩雪接著問道。
“同學,你讓我如何回答?”馮宇哭笑不得的說道。
秦牧比他帥,幾乎是公認的。但馮宇不會承認,更不會親口說出來。
這姑娘不是為難人麽?
張淩雪一聽尷尬的笑了笑,隨即指了指李曉,問道:“佚名比起他來,是帥是醜?”
李曉一聽,臉上的笑容頓時僵住了。而秦牧差點沒有忍住笑了出來。
“帥!佚名比這家夥帥多了。”馮宇一聽,哈哈一笑,有些幸災樂禍。
“哦,那豈不是比你更帥。”張淩雪應了一聲,脫口說道。
馮宇一聽,好似遭受了一萬點的暴擊,臉上的笑容瞬間呆滯。
李曉一聽,頓時樂了。
“淩雪!”張淩雪的母親實在看不過去,自家姑娘說話真是不經大腦啊!
“別灰心,你們還小,以後會長帥的。”張淩雪一聽,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頭,然後安慰兩人道。
馮宇和李曉兩人一聽,沒有得到任何安慰,反而感覺再次遭受暴擊。
這是雪上加霜啊!
“淩雪不會說話,你們別介意啊!”張淩雪的母親尷尬的向馮宇兩人道歉。
“沒,沒事兒。”李曉連忙擺手,說道。
張淩雪上期表現不錯,其歌曲的下載量也衝入了前十,微博粉絲數過了百萬。
李曉若非秦牧那條微博,比之都要少上許多。
當然,張淩雪那百萬粉絲之中李曉就是其中之一。
李曉若非秦牧微博,那就是歌紅人不紅,而張淩雪卻是歌紅人紅。
當然,紅得不是那麽厲害而已。
閑聊兩句,張淩雪和她母親走開,準備登場了。
“你說,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沒有談過戀愛,能將一首關於愛情的歌曲演繹好麽?”馮宇問道。
“你是在說她,還是在暗指我啊?”李曉撇嘴說道,他也沒有談過戀愛。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走路麽?”秦牧一笑,說道,“很多事情無需親自體驗,感同身受就好。”
“我吃過豬肉,但我沒見過豬走路。”馮宇說道。
“我貌似也是。”李曉說道,“你難道見過豬走路?”
秦牧張了張嘴,竟然無言以對。他吃過豬肉,還真沒有見過豬走路。
其他選手多閉目眼神,或靜坐休息,唯有李曉與秦牧兩人閑聊。
當然,他們並沒有大聲喧嘩,也未影響別人。
“那家夥是誰?感覺對你有些敵意啊?”馮宇示意了一眼,低聲對李曉說道。
“鄧明,被老大一條微博給拉下了前五。”馮宇看了過去,不以為意的說道。
“他啊!”馮宇點了點頭,說道,“他那歌真不怎麽樣。”
“不是不怎麽樣,而是你不喜歡而已。”秦牧笑道。
鄧明的那首歌質量不錯的。
“看來我還要努力啊!”李曉說道,“一個選手對我有敵意怎麽成,我應該舉世皆敵才行!”
“有誌氣。”馮宇一聽,卻是一笑。
“把你視為強勁的對手,也沒必要有敵意。”秦牧一笑,說道,“那鄧明的或許不是敵意,而是恨意。”
敵意和恨意,那完全是兩回事兒。
“那又如何,怕他不成。”李曉撇嘴說道。
秦牧見之,卻是一笑。
很快,輪到李曉上場。
“加油!”
“加油!”
秦牧和馮宇兩人對李曉說道。
“看著吧!”李曉自信的一笑。
比起第一次,他完全沒有了那份緊張,多了一分自信。
李曉背著一把吉他上台,也從容了許多。
沒有過多的話語,音樂響起,李曉瞬間進入了狀態。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
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把愛情留給我身邊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兩敗俱傷
也直到現在才突然明白我夢寐以求
是真愛和自由
想帶上你私奔
奔向最遙遠城鎮
想帶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一首《私奔》講述了為自由、幸福不惜&ampquot私奔&ampquot的心態,硬搖滾氣息十足。
這也是李曉非要選在這首歌的原因。他對搖滾情有獨鍾。
歌詞中透露出一股淡淡的哀傷,為了夢想,&ampquot我們&ampquot一直追逐著,付出了代價,得到的卻是什麽
愛情,是《私奔》的主題。自由和真愛是我們一直所追求,在這條追尋的道路上,很多人走得並不順暢,但不應該退縮。
歌曲唱罷,台下掌聲不斷。那些掌聲並非是什麽客套性的禮貌,而是處於真心。
這首歌曲,贏得了在場觀眾的喜歡。
當然,喜歡的並不僅僅隻是觀眾,還有評委。
幾個評委對這首歌,對李曉的演繹給與了極高的評價,其中一個看李曉的眼神帶著一股對晚輩的欣賞。
秦牧見此,卻是一笑。估計,那人與李曉老爸李歡關係不錯吧。(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