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給你唱那就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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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說天才都是偏執狂。

    張樂毫無疑問就是一個天才。他是學校的風雲人物,並不是因為他長相帥氣。

    在學校,尤其是燕京大學這種學習氛圍良好的學校,顏值遠沒有才華那般讓人關注。

    校草榜的評定並非僅僅參考顏值。當然,顏值是基礎。

    秦牧登上榜首,除了他的顏值,還有他的名氣之外,還與他乃曆年來最變態的高考狀元不無關係。

    他的才華是他登上榜首一個極大的因素。

    張樂當年以文科狀元考入燕京大學,成績極其優異,每年都有資格拿獎學金,隻是他放棄了而已。

    而且他並非是一個書呆子,隻知道讀書。他大一開始創業,白手起家,如今身價千萬。

    他若不是天才,誰是?

    張樂為何忽然想要學武,這個用屁股想都知道,肯定是被宋嫣然打了之後,還被宋嫣然的那話給刺激到了。

    至於為何想拜他秦牧為師,估計除了秦牧秒了滄田真紀,恐怕和那場劫案不無關係。

    如今,秦牧乃是天下皆知的功夫高手。

    “你想學武打贏宋嫣然?”秦牧看向張樂,問道。

    張樂身材談不上高大,健壯兩個字或許還差上少許,但並不瘦弱,也沒有絲毫病懨懨的感覺,整個人精神麵貌不錯。

    這種人有練武的基礎。

    他雖然過了練武最佳的年紀,但若是天賦高,又肯花精力,未必就沒有成就。尚式形意拳創始人尚雲祥二十歲才練武,不也成就一代宗師之名?

    不過,秦牧並不看好張樂。

    宋嫣然已經將他遠遠的甩在了後麵,而且以宋嫣然對功夫的那種瘋勁,隻要她邁過了心性那一關,她的功夫將突飛猛進。

    張樂恐怕難以追上。除非,他有著跟自己相似的情況。

    那可能麽?

    “我想追她,認真的!”張樂說道。

    “聽說你追過滄田真紀?”秦牧卻很問道。

    “對!”張樂很幹脆的說道。

    他並不避諱自己的過去,甚至這件丟臉的事兒都能坦然麵對。

    這人很有意思。

    “你對練武的女孩兒,還真是情有獨鍾啊?”秦牧搖頭說道。

    這家夥的品味,還真是獨特。

    “你難道不覺得練武的女孩兒有一種其他女孩兒沒有的魅力麽?”張樂說道。

    “你說的不錯。”

    秦牧點了點頭,他不得不承認。他不也是被張妍身上的這種魅力給吸引住的麽?

    “你也不怕被家暴。”陳新在一旁嘀咕了一句。

    這話秦牧和張樂都聽到了,但都當沒聽到。

    “你若想追她而學武,我到有一個更好的建議。”秦牧一笑,說道。

    “什麽?”張樂連忙問道。

    “拜宋嫣然為師啊!”秦牧笑道。

    張樂一聽,卻是愣住了。

    “她肯定不會同意的。何況,師徒有別!”張樂搖頭,說道。

    他認識宋嫣然不久,但對她的性格卻是很了解。他若是去找她拜師,鐵定挨揍。

    “都什麽年代了,還什麽師徒有別。”秦牧一笑,說道,“不過,你說的不錯,她估計不會同意,還會把你在打一頓。”

    “你不願意教我?”張樂問道,他顯然不笨,已經看出秦牧不願意教他。

    “你覺得我像是有時間教徒弟的人麽?”秦牧一笑,說道,“不過,你若想學武,我可以介紹道孫氏太極拳武館去。當然,你若是想追宋嫣然而學武,我建議你去宋氏形意拳館。宋嫣然他老爹乃是燕京宋氏形意拳館的館長。你若拜在他門下,近水樓台,追宋嫣然也方便些。”

    “謝謝!”張樂一聽,有些心動,隨即道了一聲謝,轉身就走了。

    陳新看了看秦牧,也沒有再說拜師學武的事兒。

    劫案的影響逐漸消散。學校裏的同學看秦牧的眼神也逐漸恢複了正常。

    當然,那“正常”或許也是秦牧的習以為常。

    張妍這段時間很忙,她需要借這件事情將自己的人氣以及知名度再進一步之後穩定。

    秦牧也好不了多少,公司剛剛起步,事情多而雜。

    創業,遠遠比秦牧想象的要難上百倍。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有一個好爹。他爹給了他不少人才,讓他的難度銳減了無數倍。

    當然,還有一個很大的原因,那就是有蘇力這背景深厚之人參股,很多事情都順利許多。

    學校,公司,別墅。

    秦牧每天都是三點一線,規律而又充實。

    學校,上課學習,休息之時聽聽陳新口中的八卦。

    公司,攻克一個又一個的難關,克服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將自己的設想一步步變成現實。

    別墅,站樁練武,偶爾與李曉聊聊音樂,吹吹牛逼。

    一個月後,眾人忙碌的日子總算告一段落。

    秦牧和張妍終於尋了一個空閑之日,相約而見。

    “忙完了?”秦牧一笑,說道。

    “嗯!”張妍點了點頭,問道,“公司讓我問問,歌曲準備得怎麽樣了?”

    “放心,早好了。我記得上次跟你說過了啊!”秦牧笑道,“除了之前唱給你的聽那首《勇氣》,我還準備了十一首歌,當然若是不夠的話,我可以再寫。”

    “那麽多?”張妍有些驚訝的說道。

    “牧哥出品,必屬精品。放心,質量絕對保證。”秦牧一笑,說道,“要不要我唱給你聽啊?”

    “好啊!”張妍一笑,很幹脆的說道。

    秦牧寫的歌名氣很大,但他的唱功卻也不凡。

    他的唱功被他的歌給掩蓋了。

    秦牧唱功,張妍還是很喜歡聽的。或許,這個愛好是從秦牧給他寫情歌開始的。

    “嘿嘿!”

    秦牧笑了笑,隨即跑到車上,拿了一把吉他出來。

    張妍一見,卻是愣了一下。

    這家夥早有準備啊!

    “這首歌叫《至少還有你》!”秦牧一笑,隨即彈起了吉他。

    “我怕來不及,我要抱著你。直到感覺你的皺紋,有了歲月的痕跡。直到肯定你是真的。直到失去力氣。為了你,我願意。”

    秦牧一開口,就抓住了張妍。

    尤其是第一句“我怕來不及”似乎就奠定了這首歌的基調一般。

    因為怕來不及,所以想要抱緊你。

    這是怕失去麽?

    “動也不能動,也要看著你。我怕來不及,我要抱著你。直到感覺你的發線,有了白雪的痕跡,直到視線變得模糊,直到不能呼吸,讓我們形影不離。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至少還有你》的歌詞,寫的是兩個人相愛的感受。

    歌曲低婉吟轉,聽來令人悲悲切切卻又心曠神怡,纏綿悱惻的歌聲唱出了千回百轉的愛情。歌曲溫暖而又細致,是一首預言歌,也是唱給生命中的另一條伏線;是聰明的選擇,也是一種相互信任的態度。

    秦牧的歌聲似乎跨越了愛的全程,不僅是用歌聲在丈量愛的長度,寬度和深度,更是用心、用情、用靈魂在扣問在這個喧囂的世界裏,是不是至少還有愛,是不是至少還有人在乎那雙凝視你的眼睛。

    秦牧似乎用他對生命的體驗,用他對愛情的理解,在美妙的音律裏,把他那濃情的歌聲射向聽眾,射向每一顆因愛而變得脆弱的心靈,句句如刀斧將人的情懷砍傷。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而你在這裏,就是生命的奇跡”

    “我怕時間太快,不夠將你看仔細,我怕時間太慢,日夜擔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之間白頭”

    一句句強悍的古典美與前沿的時尚表白,讓我們浸在了一種愛而不能,愛而不棄,愛而無助的失落裏。

    盡管沒有出現一個愛字,可那一腔的愛戀,始終不絕於耳。那種愛,讓人疼痛,讓人不舍,讓人留戀,讓人無奈。在抑揚聲中,秦牧詮釋著“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的精妙。

    聽著,張妍的手忍不住顫抖了一下,她的內心難以平靜。

    愛而不能,愛而不棄,愛而無助

    張妍感覺這首歌曲唱到了她的心坎之中。

    “你是想拿這首歌做我專輯的主打歌麽?”

    秦牧唱完許久,張妍才回過神來,開口問道。

    這首歌拿來做主打歌,自然毫無問題,它有這個質量。

    之所以問,無非就是之前秦牧那首《勇氣》也完全可以做主打歌。

    “我給你寫的十二首歌,都可以做主打歌。”秦牧一笑,說道。

    “那放一張專輯,那豈不是很浪費?”張妍愣了愣,隨即說道。

    一張專輯,主打歌也就一兩首。有做主打歌質量的歌曲,絕對不會太多。

    一兩首好歌能夠帶動一張專輯。十二首有資格做主打歌的歌曲,完全可以帶動六張專輯。

    十二首歌曲放在一張專輯之中,所帶來的利益絕對不會有放在六張專輯之中來得大,影響力也遠遠不如。

    何況,好歌有時候是需要襯托的。

    一張專輯,十二首歌盡是經典,自然少不了有好歌會被埋沒的可能。

    “給你唱,那就不是浪費。”秦牧一笑,說道。

    他缺好歌麽?

    自然是不缺的。所以,他也不怕哪首歌曲在紮堆之中被埋沒。

    這是張妍進軍歌壇的最為重要的一環,不容有失。

    秦牧不相信用好歌堆都還堆不火這張專輯!

    他要給張妍打造一張前所未有的專輯。

    “其他的歌呢,我也想聽。”張妍笑了,隨後說道。

    “你還沒有說這首歌如何呢,喜歡麽?”秦牧一笑,說道。

    “喜歡。”張妍並沒有任何扭捏,而是一笑,說道。

    “那能不能給點獎勵?”秦牧一笑,側臉對著張妍,然後用手指點了點自己的臉,那意思不言而喻。

    張妍愣了一下,隨即看了看四周,湊了上去,在秦牧的臉色蜻蜓點水。

    秦牧頓時笑了,笑得極其燦爛。(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