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字如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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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單親媽媽,你說我們總裁怎麽會喜歡她!20多歲的人帶著個孩子,連父親都沒有,可見她是一個什麽樣的女人了!”
丁叮說著又灌了一杯酒。
“雖然何媛詩那個女人還不錯,小龍時你是無辜的,可我還是放不下我們家夫人……”
陸歡沒有再說話,她知道了何媛詩未婚帶著孩子,濮陽楠居然因為她跟“慕荷”就這樣結束了婚姻。
她認識“慕荷”,長得非常一般,都沒有存在感,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女人的厚臉皮。
在濮陽宏生日宴會上,她直接纏著濮陽楠,實在是太不要臉了。
陸歡有時候也很糾結,如果她也這樣厚著臉皮纏著濮陽楠,是不是他們兩個的孩子現在都會打醬油了呢。
她一邊嫌棄“慕荷”不要臉,一邊又羨慕她的自我和勇敢。
何媛詩看出陸歡臉色不好看,大概是因為剛生病吧,所以氣血不足。
服務員端上黑咖啡,她把咖啡和自己點的牛奶對換了一下。
“你在做什麽!何小姐!”陸歡聲音尖銳。
這個女人是想用這種方法告訴她,她想要都不管是咖啡還是男人,都會得到?
陸歡看起來嫵媚美麗,而且很善良,可不要因為這些就忘記她是在豪門養大的千金小姐。
這些都隻是她的外表,可她的內心十分細膩,十分會揣摩別人的心思。
她總是不經意的去分解別人的動作,別人的細節,然後揣摩別人的心思,十有八九都是不好的心思。
何媛詩被陸歡的激動嚇了一跳,清澈的眼睛有著驚愕,片刻之後恢複如常。
“你身子剛剛恢複,喝黑咖啡不利於身體,所以我才把牛奶換給了你,是脫脂無糖的,應該是你喜歡的那一款。”
何媛詩麵色已經恢複自然。
陸歡這樣的女孩,在豪門長大,應該經過精細的培養,總該知道處變不驚吧,怎麽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就讓她現了原形?
陸歡看透了何媛詩的想法,豪門培養的孩子,哪有簡單的。
活在童話裏的公主,在這個世界上根本就無法生存。
陸歡很快就恢複了鎮定,語氣淡雅:“何小姐,我想你應該不知道阿楠是有家室的吧?你應該也不知道唯一能配得上他的人是誰吧?還有,你知道他的初戀是誰嗎?”
陸歡舉止高雅,就帶著傲慢。
何媛詩微微一笑:“濮陽楠的老婆叫‘慕荷’,你說配得上他的人我也不清楚,但他現在是我的男人,還有初戀?對他來說重要嗎?再說她看起來也不像是懷念初戀的人啊,還有,我大致可以斷定,我才是她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女人。”
陸歡握著酒杯的手不由得緊了起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女人,她掩蓋不住自己眼中的嫉妒。
何媛詩嘴角微揚,像陸歡這樣的天之驕女,應該什麽都能夠得到,嫉妒這種情緒應該是極少出現的吧。
嫉妒她這個被包養的情婦?何媛詩突然覺得很有趣。
其實這樣刺激陸歡並不知道她的本意,她我說了並不反感陸歡,畢竟濮陽楠喜歡她不是嗎?
可雖然不反感,但也不代表她接受未婚的傲慢。
她是沒錢沒勢,還帶著孩子,甚至還欠了很多錢。
可她有尊嚴,有自尊。
濮陽楠侮辱她,那就離婚,至於這個陸歡敢這麽傲慢的嘲諷她,那她也不用繼續客氣。
何媛詩從開始假扮“慕荷”到時候,就如同鑽進了一個堅硬的外殼,誰也休想傷害她。
她是不出色,是沒有能力,可不代表她不會去保護自己想保護的東西,想保護的人。
別人有多出色,跟她有什麽關係?
陸歡用這種態度,何媛詩隻會比她更強硬。
陸歡從來沒有想過,何媛詩會說出這樣的話,她臉皮一向很薄,不會說出更厲害的話了。
想了想,拿出那本濮陽楠送給她的,送到何媛詩的麵前。
“濮陽楠有初戀,我就是他的初戀,他曾經喜歡過我,我和他門當戶對,從小一起長大,是你打擾了我們這種生活,你要給他做情婦,也是因為你他才會離婚,如果他不離婚的話,我也不會坐在這裏。”
陸歡也沒有耐心再裝下去了,連一貫的優雅都沒有了,也就沒了偽裝。
她現在說的很痛快,於是她又接著說。
“何媛詩,你不覺得做情婦太low了嗎,害的別人沒了老公,享受著別人應該享有的生活,你還這麽恬不知恥,你的父母是怎麽教育你的?”
“你覺得他會真正的愛你嗎?他是透過你在看別人!”
“我告訴你,濮陽楠他愛的人是我!是我陸歡!”
陸歡情緒有些激動,甚至有些歇斯底裏,她又想起了高中時光。
她是天之驕女,她和濮陽楠才是天生一對。
在她最美好的年紀遇見了流光四射的濮陽楠,原本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可惜,當初她因為放不下大小姐的尊嚴,錯過了濮陽楠。
她不止一次的後悔,她應該跟濮陽楠說,她喜歡他,她愛他,那麽他們現在應該已經結婚了吧?
因為當初她並不確定濮陽楠心裏到底有沒有她,所以她不敢放下一切。
雖然那時候所有的人都說濮陽楠喜歡她。
可她感受不到啊。
有時候她覺得濮陽楠透過她看到了別人,於是他眼中才有了深情。
濮陽楠就好像握在手裏的一捧沙,越是用力,越是流的快。
何媛詩有些悶悶的,陸歡說的沒錯,濮陽楠確實喜歡陸歡。
可她為什麽克製不住自己,每次都被那個男人征服,就好像明明知道下麵是地獄,我是忍不住要跳下去。
她很明白自己在想什麽,如果不是因為小龍時,恐怕她早就撲向濮陽楠的懷抱了。
何媛詩看了一眼陸歡遞過來的書,自己霸道而淩厲,殺伐果斷,盡在其中。
確實是字如其人。
這本書一看就很久了,就算字跡是假的,時間在書上留下來的痕跡不回家。
“他可能喜歡你吧,那跟我有什麽關係?他要包養我,那是他的決定,我能拒絕嗎?你既然然說他喜歡你,那你就讓他不要包養我,你要是沒法阻止他,找我也沒有用。”(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