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女神”

字數:3809   加入書籤

A+A-




    剛開始他也是這麽被坑過,要不是司琴及時出現,並且攔住了那個人,恐怕他也是被人坑到台上去了。

    不過想到司琴那個風騷的樣子,他還真的是有些受不了,比之前跟淩月在一起的時候都要受不了。

    好歹他也是答應了猴子的警花女朋友,要保護好他的。

    要是帶他去一趟gay吧,把他成功的變成了別人的女朋友的話,回去他的警花女朋友肯定是要分分鍾砍死他的。

    那個帶著金絲邊框眼鏡的斯文男人轉過頭,看著彭軼瀟,嘴角微微勾起,“還真是一個好上司,還要負責下屬的終身大事,依你看,我身後的這一幫帥哥,哪一個是配得上你的屬下?”

    戴金絲邊框眼鏡的男人,原本就不是為自己去遞這一杯酒水的,所以就算接了,猴子也是不需要上台的。

    這就相當於給他幫忙的那個人創造一個機會,一個認識的機會,至於後續的情況,要怎麽發展是不會受到gay吧的限製的。

    “這杯酒看起來很不錯,我接了。”

    突然,一隻光滑細膩的手出現在彭軼瀟的麵前,一把接過那杯原本是想要給猴子的那杯酒水。

    隨即,那杯酒就被送到了那隻手的主人的嘴邊,然後裏麵的液體被一飲而盡。

    幾個人的視線齊刷刷地往那隻手的主人的臉看去,性感地伸出舌頭,把唇邊的液體給舌忝掉了,並且還是衣一副意猶未盡的感覺。

    看到那張熟悉欠抽的臉,彭軼瀟的臉色立馬就變成了黑色的了。

    之前他跟他可是一對大眾中的cp,特別被看好並且還是比較官方公眾的一對。

    沒錯,那隻嫩指纖蔥一樣的手的主人就是淩月。

    他雖然很少來這裏,但是他卻是這裏所有的會員的心目中最佳“女神”。

    所以在這個地方,隻要是跟淩月長得有點像的男人,都會有很好的待遇。

    “你個死人妖,來這裏做什麽?就不怕小果回去閹了你?”

    彭軼瀟現在是看見淩月就想要削他,長得一張女人的臉在這裏魅惑男人。

    以至於,好多人去警察局報警,說淩月偷了他們的東西,問了半天才紅著臉支支吾吾地說偷了他們的心。

    一天到晚,他們除了給人之後老婆,就是給人家滿足冤枉,像什麽千裏姻緣一線牽,還有什麽見最後一麵啊,還有想要跟哪個自己喜歡的,暗戀的人單獨相處啊。

    反正基本上都是涼千城和淩月的原因,前段時間都是因為江時染總是沒事就離家出走。

    後麵,基本上都是gay吧的會員去警察局,非要見淩月一麵。

    “死猩猩,你居然敢來這裏?你就不怕小芸回去找你的麻煩?”

    淩月剛才來的時候隻是覺得這兩個人有點眼熟而已,知道他們被人為難了,就順手來幫個忙而已。

    才發現,還真的是彭軼瀟。

    要知道,這個地方,是他跟彭軼瀟還有司琴都禁止來的地方的。

    當然了,不是gay吧禁止他們來的,是林小果,小芸和秦麗娜禁止的。

    她們的理由是很簡單的,萬一他們在gay吧見到了讓他們怦然心動的男人了,然後就拋棄她們。

    要知道,搶男人搶不過一個男人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所以,幹脆就不讓他們來這個地方了。

    據說這個地方,是所有的gay的聚集地,也是直男的滅絕地,進來了,就算是一個再固執的直男,就算不能變彎,也已經不那麽排斥這些事情了。

    “我來這裏是有事的,你以為我跟你一樣,來這裏泡仔的。”

    彭軼瀟把頭轉向江時染的方向,她還跟涼千城慢悠悠地往前走著,並且裏包廂的位置還有一段距離。

    一整個隻有男人的酒吧,江時染顯得那麽格格不入,但是卻沒有任何人盯著她看,更加沒有人覺得她很奇怪。

    淩月也順著彭軼瀟的視線看到了江時染跟涼千城,他來這裏的目的,自然也是江時染了。

    作為法官,他可以查閱到很多禁忌資料,可以看到很多不該被人知道的東西。

    翻了很久,他才找到那個孤兒院的資料。

    在成為孤兒院之前,那個地方是一個大富豪的私人別墅,但是有一個很龐大的地下室,是日戰的時候挖的防空洞,每一個洞都被裝上了門,並且並且裏麵還有很多奇怪的東西,比如說,被剝了皮的人體,還有活著的半身人體,以及一些神誌不清,麵目猙獰的人。

    那裏雖然是富豪的私人別墅,但是也是一個醫學實驗室。

    裏麵一直都是被用以那些還沒有正式推出來不能保證藥效和副作用的藥,就是那些違法製定的藥。

    而那裏麵用來做實驗的,根本就不是什麽小兔子,小白鼠,基本上都是那些流浪漢,或者是那些失蹤的小孩子,還有青少年,少婦等等之類的人。

    所以,那段時間特別多的人失蹤,但是一直都查不到。

    人家都說犯罪是有規律的,並且還有時間間隔的,但是那次的人,不但沒有規律,也不存在什麽時間的問題。

    似乎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情來的,什麽時候想要抓人了,就直接路上遇到就抓了,而且還都是一些很偏僻的地方,抓人的時間不超過十秒鍾,幾乎沒有人可以看見。

    之所以猜測是五秒鍾,是因為他們在一個鬧事區兩個行人從那個地方先後路過的時間來推算的,兩個人的時間相隔不到一分鍾,才三十七秒。

    而那條小巷子,隻要是個人路過的時候,都會忍不住要往裏麵看一下。

    前後兩個人都看了,並且都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所要,這就證明了,抓人的那個人在不到十秒鍾的時間裏麵就把一個人給抓走了。

    並且他每次作案的地點也是不限製的,也同樣是按照心情來的。

    這麽多年了,一直都沒有抓住那個凶手。

    直到有一次,一個男人同樣被抓進去做實驗,在吃了他們那些藥之後,副作用太大,導致他得了肌肉萎縮症。

    知道自己的情況之後,那個男人想盡一切辦法逃了出來,並且把那個富豪反殺了,然後滿身是血的跑到警察局報警。(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