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蒼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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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晚,約莫是下午三點上下,我從醫院出來後就直奔回殯儀館。途中,曾給維吉爾打了一通電話。他聽說了我的推測後,得出了跟我一樣的結論,案件存在第三者的可能性極大。

    但他之後的態度就與我不同,他認為這樣情況反而更糟;因為這樣的路邊劫魂,有點類似於無差別殺人,僅僅是因為想這麽做,才這麽做;不存在利益問題,也不存在仇恨問題,所以也不存在特定目標。

    這樣的人物很危險,我承認,而且存在的幾率也不低,但又怎麽樣呢?我的目地不過是要抓住那個家夥,而在抓到那家夥之前,中間到底會產生多少個被害者,這從不是我該考慮的問題。

    “你有時候太冷漠了。”維吉爾聽到後感慨道。

    我卻不懂得見好就收,反諷了一句:“是嗎?隻是有時候嗎?”他沒有接話,空白了一陣後,手機那頭響起了“嘟嘟嘟”的聲音。

    我收起電話,緩步走入殯儀館,隻希望在到達停屍間前,我能好好享受這短暫的休息。隻可惜,快樂的時光總是那麽的短暫,當那工作人員替我打開停屍間的大門時,我隻能放下沉重的心情,一心一意的重新投入工作。

    我照著早上那般,走到停屍間的角落,打開櫃子,將屍體從中抽出;而第一個要檢查的,就是死者的脖頸處。

    按照白旭東的描述,楊藝潔是給他活活掐死的。那麽,科普的時間又到了;掐死又可稱為扼死,隻存在於他殺,完全不可能是自殺;如果要問為什麽,自己掐自己就知道為什麽了。

    扼殺最明顯的特征,理所應當的就是頸部,但千萬不要因為影視作品的關係,認為頸部會出現一條完整的勒痕;現實情況用手扼殺的話,是不可能會有這麽完整的,隻有可能是使用工具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完整的扼痕,例如毛巾、繩索之類的。

    而徒手扼殺,隻會留下部分扼痕,基本是以圓形或橢圓形的方式呈現的;因為手指不可能像繩索一般平均受力,隻能將力凝聚到手指的其中一部分,所以才會造成這樣不連貫的傷痕。

    當然,徒手扼殺與工具勒死,還有一個明顯的不同,就是屍體上會留有指甲的壓痕。理由當然很簡單,死者被殺途中一定會掙紮,而越掙紮,凶手的施暴的力度就會越大,除去擦傷和挫傷,最明顯的特征就莫過於指甲壓痕。

    但現實的情況,各位應該已經知道;死者楊藝潔被分了屍,而且還是五馬分屍,分屍者又是個外行,用的器具並不好,手法也不嫻熟,死者的咽喉處,被傷害嚴重,其中多半都是些多餘的創口。

    但這些多餘的傷口對於勘驗人員來說,並不多餘,反而還說明了很多。屍體在被分屍的途中,是平整躺著的,否則咽喉處不應該存在這麽多多餘的傷口;當然,有的人或許以為這是廢話,其實不然,如果算上時間,以及屍體當時狀況,如果分屍者要快速分屍,並不流痕跡的放血,浴缸是很好的選擇;但從現在看來,浴缸基本被排除了。

    別忘了,我到過現場,而且我也懷疑是在浴室裏分的屍。但他們家的浴缸,是那種橢圓形的,並不是澡堂裏那樣四四方方的,所以不可能。

    還有一點說明,除去先前已經分析到的,分屍者手法拙劣,以及它所使用的工具厚重,還有一點發現,就是它的身形可能相當瘦弱。

    為什麽這麽說,理由其實很簡單。大家如果傳統的菜市場,就一定看過肉販子砍肉切骨;那肉販子手中的殺豬刀,那可不輕,手起刀落,將排骨切成兩半;原理嘛,當然不問自知,除去刀的利重,還有肉販子本身的力道加持。

    但分屍者做不到,它的手上雖舉的同樣是利器,但使用的方式不是砍,而是類似於砸。當然,也有可能是凶手內心出現複雜情緒,導致錯手失敗;但我覺得這個可能太低,一個故意掠屍的家夥,怎麽可能會害怕屍體,所以我更偏向於犯人身體瘦弱的這個可能性。

    噢,光顧著分析死者咽喉處的創傷,差點忘了死者的後頸處。這裏受到的創傷最小,所以還算完整。讓我們想象一下,凶手與被害麵對著麵,凶手突然施暴,掐住死者,那留下痕跡的位置都在哪。

    這並不是多難的問題,隻有試過掐,那大概就知道手指的發力點在哪。如果是麵對麵的方式,除去咽喉處的拇指,在死者後頸處兩側也應該會留有扼痕。但問題是,我冒著屍首脫線的風險翻看,卻什麽都沒看到,後頸處一點痕跡都沒有。

    我第一個感覺,認為白旭東撒謊了。但我也得承認,確實有可能在不留下拇指扼痕的情況下,殺掉被害人。其原理雖不能細說,但基本是利用頸部神經複雜,以及勁動脈竇的關係,反射出間歇性的呼吸停止,甚至猛烈時,還可能會引起間歇性的心髒驟停。

    其手法,雖稱不上是多高明,不需要什麽技巧手法,但普通人的對此法的認知應該不多。但也保不準白旭東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恰好就做到了,這真的不好說;不過相比於運氣,我更相信自己,白旭東撒謊了。

    檢查完了頸部,勘查就應該結束了。但我既然認為他撒謊了,而且我總不能沒事就往這兒跑,所以還是決定給屍體的表麵再做一次檢查。這次會更仔細,包括指甲縫,腿部,如果死者真是被掐死的,那應該會留下些痕跡才是。

    但可惜的是,跟上次一樣,我什麽都沒找到。或許是分屍者在分屍前後衝洗過死者,又或許是死者沒來得及掙紮,還可能是死者根本就沒有掙紮。這三種可能,無論是哪一種,對我而言都是無用的,根本提供不了任何線索。

    “你到底還有什麽想說卻又說不出來的秘密,沒有被我發現。”我自言自語的,整理著死者儀容,打算梳整一番便將其收回去。

    “要走了嗎?”

    突如其來的聲音,回蕩在這空曠的停屍房內,嚇得我渾身一顫。之後又趕緊回過神來,長出口氣,說道:“你這樣會嚇死人的。”

    那聲音淺笑幾聲,輕的幾乎聽不見,又說道:“警察同誌膽子不至於這麽小吧?”

    我拉上屍袋上的拉鏈,回過身順著聲音望去,正是殯儀館那神秘兮兮的夥計。我說道:“這和膽子大小沒有關係,不過是人之常情罷了。”

    他站在樓梯口,我依稀的看到他點了點頭,隨後他便返身上樓。我望著那背影,忽然又想起那女鬼提到的人,再看一眼,那夥計背著光,顯得烏漆抹黑的。我忽然想到,該不會是……

    我為了保險,立馬叫住了他,問道:“誒朋友!十五號中午十一點半前後,你來過這停屍房嗎?”

    他屆時上沒兩階,緩緩轉過身來,故作思索了一番,道:“十五號的中午啊……沒來過呢。”

    不知為何,他一說,我心裏咯噔一下。並不是我有什麽特殊的直覺,而是發現我錯了;我其實一直漏算了一點,這停屍間平時都是上鎖的,不找人開門,根本進都進不來;如果女鬼所言屬實,那麽這夥計要麽知道來者模樣,要麽他就是犯人。

    就在我這麽想時,他卻笑了一聲,我聽著覺得刺耳,好似譏諷。我循聲望去,隻見他什麽也沒說,默默的繼續上樓。

    可不知為何,他就這麽一笑,我心裏頭卻將他的嫌疑給劃去了。倒不是說他對我使了什麽迷心的咒術,就是心裏有這麽個「沒有參與此案」的直覺。

    我快步上前追了過去,上到時,望著那夥計,問道:“喂,朋友,我看你不像是普通人啊。”他默默地替停屍間上鎖,並沒有搭話,我不死心,走上前繼續追問道:“你是不是知道些什麽?”

    他瞥了我一眼,然後繼續搗鼓著停屍間的那把鎖。但就這麽一個動作,卻使我更加確定這個想法。真的,這種想法是沒有緣由的;如果非要讓我說出確定的理由,我還真拿不出什麽實質的證據,就隻是心裏頭有這麽個想法罷了。

    “朋友,昨日初見,我就知你非尋常人,這並不是我有意抬舉捧殺,惡意奉承;是我覺得朋友你有此能為,應知當日之禍,非一人之災,茲事體大,背後算的可不再是什麽身家性命。”

    聽罷,那夥計放下了鎖頭,杵在那一動不動,也不知是在想什麽。過了一會,我本想再說;他卻突然開口,搶先道:“人事雖可罔,天道終難欺。”

    “人事雖可罔,天道終難欺?什麽意思?”我複誦了一遍,不解其意,想追過去問,卻見那夥計已經走了幾米開外了,看來是在避我。於是,我沒有追過去;人家既已給了我提示,那我也得識點好賴,別太強人所難了。

    從字麵上看這話,這很好理解。可以解釋成:人不知道的天都知道;但也可以解釋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或許是我的思維有些太跳躍,會有人說這和天網恢恢有啥關係。但細看一看,人事雖可罔,會不會有可能是指陽間的審判可能抓不著他;後句天道終難欺,有沒有可能是說人死後,會被閻王爺抓去提審生前對錯。

    “難道……是勸我收手?”我撓了撓頭,自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