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那就唱一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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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新江一席話把餘歡逼到了角落,現在餘歡就隻剩下一條路了。

    王新江貶低UCLA籃球隊,在大多數的學校橄欖球是壓製籃球隊的,但在UCLA,籃球隊是與橄欖球隊分庭抗禮的存在,在NCAA錦標賽中,UCLA棕熊隊是絕對的豪門。王新江還特意找來了橄欖球隊的人,顯然是來看笑話的。

    紮克-拉文沒見餘歡唱過歌,在這樣的場合,如果餘歡唱歌很爛,那不也代表他籃球打的很爛。

    “這家夥偷換概念。”紮克-拉文道:“真該死。”

    凱爾-安德森也看向餘歡,他沒想到邀請他來的王新江竟然是這樣的小人,他朝著餘歡他們的方向靠近了一些,以表示自己的立場。

    克裏斯汀-戴恩道:“我去唱吧!我上周寫了一首歌,我說是你寫給我的。”

    餘歡正想說:“我給你一首歌,你來唱。”清清說話了,她道:“你自己唱就行了。”

    “我唱歌什麽樣我自己不知道嗎?”餘歡道。

    清清道:“你這嗓子非要去玩搖滾,能吼出那種叛逆的感覺嗎?你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也都是逗你玩,如果有人能提點你一下,你肯定能玩的不錯。”

    餘歡道:“那我適合唱什麽?”

    “你適合那種低吟淺唱。”清清道:“我給你一首歌,你跟著我唱就行了。”

    “那行吧!”餘歡道。

    王新江見餘歡在發愣,他笑道:“我記得餘少爺玩音樂的時間比玩籃球的時間要久吧!”

    餘歡道:“說的也是,那就獻醜了。”

    餘歡朝著宴會廳的舞台走去,舞台旁邊有一支小樂隊,在洛杉磯這種小樂隊到處都是,他們也都是到洛杉磯來追夢的“好漂”,餘歡找吉他手借了吉他,“夥計,吉他能借我用用嗎?”

    小夥子直接把吉他遞給餘歡,也沒說話。

    餘歡撥弄了一下吉他試了試音,有一種生澀的熟悉感。

    “好久沒談了。”餘歡嘟囔道。

    樂隊有人道:“夥計,需要音樂嗎?”

    餘歡搖搖頭,道:“吉他彈唱就行。”

    樂隊也不再多說,他們準備欣賞餘歡的音樂。

    楊鈞此刻正跟旁邊的人介紹餘歡過去玩搖滾時的豐功偉績,“國內很多搖滾樂隊都把他當傻子你們知道嗎?餘少爺有錢,他們帶著餘少爺玩玩,餘少爺就瘋狂砸錢。他以為自己唱的很好,其實就是狗屎,後來自己想明白了,就再也不碰音樂了,他這不是作死嗎?”

    王新江道:“不作死,就不會死。”

    清清正在跟餘歡說譜,大概給餘歡說一下,讓餘歡有點底。餘歡此時閉著眼睛,還有一點像模像樣的。王新江冷哼一聲,道:“看你能裝到幾時。”

    餘歡醞釀的時間有點久,台下有人等的不耐煩了。

    “能不能唱,不能趕緊下來。”

    “睡著了?”

    “餘少爺到這個時候了還要裝逼?”

    把吉他借給餘歡的吉他手,也有點不耐煩了,他道:“行不行啊?不行我們還要演出呢!耽誤的時間怎麽算啊!”

    餘歡聽到了台下的聒噪,紮克-拉文他們臉上都寫滿了擔憂,突然餘歡波動了琴弦,接著他唱了起來——

    Help, I lost myself again

    幫幫我吧我又一次讓自己迷失了

    But I remember you

    但我腦海中的你卻依然那麽深刻

    Don't come back, it won't end well

    別回頭看我那些傷還未愈合

    But I wish you'd tell me to

    但我心底還是期望你能對我說些什麽

    Our love is six feet under

    我們的愛已深埋殆盡

    I can't help but wonder

    不能自已的我卻依舊想知道

    ……

    餘歡低音的歌聲傳出來,讓大家為之一振。

    那個吉他手都傻了,他喃喃道:“這音樂真美……剛才……剛才真對不起。”

    餘歡一曲唱罷,台下寂靜無聲。餘歡把吉他還給人家,說道:“簡單我玩過一段時間音樂,這首歌是我上周寫的,還有些細節有待雕琢,就這樣吧!”

    楊鈞愣在原地,旁邊的人看他才像傻子,“音樂傻子是這個水平嗎?”

    王新江也沒想到,他本來是要來羞辱一下餘歡,結果卻成全了餘歡更響亮的名氣。以前一些留學生知道餘歡,是因為他爹,現在真正是因為餘歡自己了。籃球打的好,長的帥,歌唱的還好,這簡直符合男神的一切標準。

    凱爾-安德森搓了搓手,道:“音樂也是吸引女生的一招殺手鐧啊!”

    紮克-拉文看了凱爾-安德森一眼,道:“可惜你不會。”

    凱爾-安德森苦惱極了,泡不到妞的苦他太清楚了,他都靠雙手度過了多少夜晚了。他有女朋友,可女朋友遠在新澤西,遠水解不了近渴啊!

    凱爾-安德森看向克裏斯汀-戴恩,道:“你看我不醜吧?”

    克裏斯汀-戴恩道:“你長的不錯,可也要有人看你才行啊!”

    “唉!”凱爾-安德森歎了口氣。

    餘歡這時走過來,道:“我們走吧?這裏並不歡迎我們。”

    克裏斯汀-戴恩道:“你這首歌很棒,回去能不能把詞給我啊?你放心,剛剛我已經幫你錄像並上傳臉書了,這首歌的版權就是你的,我隻是想學學這首歌。”

    餘歡剛才唱的這首歌叫《Six Feet Under》,是天才少女碧麗-艾利什的創作,這首歌在蘋果電台發布,好評如潮。這首歌餘歡聽過,但歌詞他記不住,是清清給餘歡剽竊來的。吉他也是清清現場教餘歡彈的,還好餘歡有基礎學的快,唱則是餘歡跟著清清的調唱的。所以他的彈唱調才會那麽契合,否則以餘歡的水準,肯定達不到這樣的演出效果。

    王新江羞辱餘歡不成,他也不阻攔餘歡他們離開,隻是他走到餘歡身邊,道:“不出意外的話,王鶴會在半個月以後保釋出來,他被你害的好慘,你說他會不會找你一換一?”

    “這樣都能被保釋出來?王畜生花的代價不小吧?”餘歡道。

    王新江道:“你不害怕?”他希望在餘歡臉上看到害怕,這樣他心理上會好受一些,否則今天被餘歡這樣離開,他心裏很不舒服。

    餘歡道:“那很抱歉,我從小就不會害怕,你們這些人誰能讓我害怕過?倒是我經常讓你們害怕,說起來我還有點愧疚。”

    餘歡瀟灑的離開,王新江臉色如食屎一般難看。(m.101novel.com)